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37423695 上传时间:2018-04-1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用西药之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四环素类和氯霉素类1.四环素片【适 应 症】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 Q 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由于溶血性链球菌多对本品呈现耐药,不宜选用于该类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

2、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 0.250.5g,每 6 小时 1 次。8 岁以上小儿常用量:每次 2550mg/kg,每 6 小时1 次。疗程一般为 714 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 3 周左右。【不良反应】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

3、的患者。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疹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

4、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 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禁 忌】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同时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

5、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 8 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 8 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2盐酸多西环素片【适 应 症】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 Q 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6、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4.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用法用量】口服1.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 人,第一日 100mg,每 12 小时 1 次,继以 100200mg,一日 1 次,或 50100mg,每 12小时 1 次。2.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 100

7、mg,每 12 小时 1次。共 7 日。3.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4.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 100mg,一日 2 次,疗程至少 7 日。5.梅毒:一次 150mg,每 12 小时 1 次,疗程至少 10 日。6.8 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 2.2mg/kg,每 12 小时 1 次,继以按体重 2.24.4mg/kg,一日 1 次,或按体重 2.2mg/kg,每12 小时 1 次。7.体重超过 45kg 的小儿用量同成 人。【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

8、,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

9、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6.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 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7.有四环素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禁 忌】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 1 次,至少 4 次。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

10、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儿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孕妇不宜应用。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8 岁以下儿童禁用。3.氯霉素片【适 应 症】1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由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一般不宜应用本品,如病情严重,有合并败血症可能时仍可选用;在成人伤寒、副伤寒沙门菌感染中,以氟喹诺酮类药物为首选(孕妇及小儿不宜用该药)

11、 。2耐氨苄西林的 B 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或对青霉素过敏患者的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性脑膜炎、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本品可作为选用药物之一。3脑脓肿,尤其耳源性,常为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4严重厌氧菌感染,如脆弱拟杆菌所致感染,尤其适用于病变累及中枢神经系统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时存在的需氧和厌氧菌感染。5无其他低毒性抗菌药可替代时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属及其他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与氨基糖苷类合用。6立克次体感染,可用于 Q 热、落矶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等的治疗。【用法用量】口服。成人,

12、一日 1.53g,分 34 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 2550mg/kg,分 34 次服用;新生儿一日不超过 25mg/kg,分 4 次服用。【不良反应】1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1)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 25mg/L 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2)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

13、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2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3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 48 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 34 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 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 25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 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4用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 K 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

14、5 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6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等。7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8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禁 忌 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3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即于餐前 1 小时或餐后 2 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

15、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氯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对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均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 ,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应用本品。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新生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 ,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下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组织器官大多退化,功能减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霉素可致严重不良反应,故老年患者应慎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