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到全面性两岸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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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到全面性两 岸经济一体化自祖国大陆采取改革开放与和平统一政策以来,海峡两岸的经济交往与合作,在经济全球化力量的推动下,不断突破两岸政治关系的约束,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加强。当前,两岸经济体在贸易、投资、分工方面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并在经济发展上形成了一定的相互依存性。两岸经济体功能性一体化正在自发形成和深化之中。为制度性一体化构成了一个内在需要及基础条件;但与此同时,由市场机制主导的两岸经济关系是在有限制的经贸政策环境空间的约束下进行的,呈现出单向、间接、民间的状态,不仅本身未能实现其可能的发展规模,而且远未充分发挥其对两岸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唐永红,2004;王建

2、民,2004)。两岸经济体在基于互补性的交流交往中呈现了竞争性态势,在相互依存性的发展中呈现了不对称性特征,需要协调与合作。另一方面,当前,同为 WTO 成员的两岸经济体都面临着如何在 WTO 约束下进一步增强交往与合作,如何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发展中进一步谋求各自最大化利益,增强国际竞争力,防止边缘化,并有效应对不确定性与风险的问题(唐永红,2005a)。因此,变革与创新两岸经济交往与合作方式,进一步破除交往与合作的障碍与壁垒,增强交往与合作,成为当前两岸经济体进一步参与全球化进程和实现经济再发展的必然要求与选择。一个可以选择的方式就是两岸经济体利用 WTO 关于一体化的例外

3、规定实行某种程度及形式的制度性一体化安排(唐永红,2005a)。而且,两岸经济制度性一体化显然也对密切两岸联系、稳定两岸关系、促进两岸和平统一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2005 年 4、5 月连、宋大陆行时两岸正式提出了“两岸共同市场”及“两岸自由贸易区”的一体化议题。2但事实上,WTO 下两岸双边经济合作一方面不仅要遵循 WTO 多边贸易体制的有关规范,另一方面依然受制于双边的政治经济关系(唐永红、邓利娟,2005)。近年来,由于台湾当局拒绝承认“一中原则”,坚持“”分裂立场,更使得这一约束极为突出。当前两岸经济交往因两岸政治关系因素而扭曲,还处在高度受限阶段,远未达到制度性一

4、体化所要求的起码状态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从而构成两岸经济制度性一体化的一个约束;在两岸缺乏基本的政治共识与互信、经济问题被高度政治化的背景下,WTO 为两岸经济合作所提供的良好平台难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应用。可见,当前两岸政治关系僵局构成了两岸经济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的一个瓶颈,迫切需要寻求突破,探索能为两岸同时接受的、既符合WTO 规范又能超越两岸政治关系约束的两岸经济合作形式,特别是能促进两岸“三通”与制度性一体化进程的新形式与新途径。 一、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的提出与涵义 鉴于进一步发展两岸经贸关系是客观趋势所致,而两岸当局在当前难以就“两岸一中”问题达成共识,两岸经济体间的全面性的

5、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笔者认为,当前的两岸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安排可以在遵守 WTO 的法律原则和有关规定基础上,在次区域层面上从局部突破开始,以渐进方式进行。即两岸可以借鉴近年来国际上以“增长三角”(Growth Triangles)为代表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方式的成功经验,在有条件的局部临近区域率先进行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安排。事实上,当在各经济体之间由于存在较大差异,在整个区域层面建立一体化组织较为困难时,次区域合作方式是一种现实的选择。而且,两岸经济体在渐进的交往与合作中获益的增进与功能性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将会有助于两岸政治互信与共识3的建立与累积,为两岸全面性的“三通”与制度性一体化

6、构筑必要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基础与动力。 基于上述认识,鉴于厦门、金门、高雄在两岸之间的独特区位优势和条件,并考虑到两岸经济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的现实可行性与路径依赖,一个现实可行的方式就是深入挖掘和发挥两岸现有的“试点直航”和“小三通”的潜力,在具有“试点直航”和“小三通”现实基础条件的两岸次区域层面上先行一步,在遵守 WTO 有关特殊经济区的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共建开放性的厦金、厦高等跨关境自由贸易区,即两岸共同在这些局部区域中率先以 WTO 非歧视原则消除经贸活动壁垒,实行商品与要素的门由流动,并率先以开放性方式实现这些小范围的、低协调水平的制度性经济合作与一体化,从而超越 WTO 谈判内容框架

7、和当前两岸政治关系约束,以局部、渐进的方式启动两岸制度性经济合作与一体化进程,为将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制度性一体化探索经验和奠定基础。 首先,大陆方面的厦门经济特区可在现有的发展基础上转型为一个遵循 WTO无歧视原则的、境内关外的,集研发制造、国际贸易、物流分拨、仓储展示、过境转运、国际金融、休闲旅游等多项功能于一身的综合型世界自由贸易区;台湾方面可把金门地区规划建设成为一个自由贸易港区,并与目前实施中的高雄等自由贸易港区一起也遵循 WTO 无歧视原则,在特区内给予作为 WTO 成员的大陆方面应有的待遇。如此,两岸各自的经济特区可在 WTO 无歧视原则基础上实现对接。进而,两岸可以在“试点直

8、航”和“小三通”现实基础上,共建开放性的多功能综合型厦金、厦高跨关境自由贸易区,整合并充分发挥厦门、金门、高雄等地的海港、空港优势以及其他经济发展资源与条件,使之成为海峡两岸的国际贸易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以高科技产品为主导的加工制造中心,成为海峡两岸与国际物流链4的重要环节,并在两岸特区之间率先实质性地启动两岸经济一体化进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开放性的厦金、厦高跨关境自由经济区,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成为国际化的区域性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汇集区,最终发展成为国际化区域经济中心。 二、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与意义 显然,上述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中所谓的开放性,意指两岸在

9、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中实行的经贸活动自由化与便利化措施不仅适用于厦、金、高当地的经济主体,也适用于在这些区域中开展经贸活动的两岸其他地区的经济主体,更以 WTO 无歧视原则适用于在这些区域中开展经贸活动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主体。这里之所以强调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的开放性、无歧视性、更加自由化与便利化,不仅是为了满足 WTO 关于其成员方特殊经济区发展的规范与要求,而且从进一步参与全球化、促进两岸经济一体化与两岸政治经济关系发展以及这些区域自身再发展角度看,构建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其一,可以形成两岸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一个新起点与新平台,进一步发挥经贸自由化与便利化试验

10、田与先行区作用。 在“试点直航”和“小三通”现实基础条件上,建立一个遵循 WTO 无歧视原则的、境内关外的、多功能综合型的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可以整合并充分利用厦、金、高等地乃至的区位优势与条件,在特区率先实现商品与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形成两岸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一个新起点与新平台,在贸易自由化、金融全球化、投资全球化、生产要素流动全球化等方面进一步率先发展,5从而可以顺应全球化深化发展趋势与要求,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大范围内参与全球化进程。此外,开放性的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还可以作为两岸经济体对WTO 承诺的对外开放义务(包括加入 WTO 时承诺的和今后参与 WTO 多边谈判承诺的义务

11、)的率先试验区,进一步发挥经贸自由化与便利化试验田与先行区作用。其二,可以作为实现两岸经贸关系再发展的突破口与切入点,成为两岸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的一个先行区和试验区。 当前,两岸若能借鉴国际上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典型形式“增长三角”,在具有“试点直航”和“小三通”现实基础条件的局部地区之间求同存异,先行一步,共建开放性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实现这一小范围的、低协调水平的、开放性的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形式,以之作为实现两岸经贸关系再发展的突破口与切入点,以及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的一个先行区与试验区,就可顺应两岸经济功能性一体化深化发展趋势与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世界经济区域化带来的竞争与边缘化压力,并可为

12、两岸将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制度性经济一体化探索经验和奠定基础。 其三,可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内部、大陆各经济区之间乃至海峡经济区与中华经济区内部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区域经济的增长极与辐射源作用。 随着长三角和珠三角先行,环渤海经济区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老丁业基地振兴,海峡西岸经济区提出,大陆区域经济竞争格局正在形成。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协调这些经济区域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如何协调它们与港澳台等地区的发展关系。显然,协调定位好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中心与龙头的厦门、作为长三角区域中心与龙头的上海、作为珠三角区域中心与龙头的深圳、作为世界自由6港的香港以及正在建立亚太营运中心的

13、台湾在发展上的承接与合作关系是关键之一。而开放性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可以整合厦、金、高等地的海港、空港优势以及其他经济发展资源与条件,从而在克服厦、金、高等地自身经济发展面临的各种瓶颈约束的同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海峡经济区内部、大陆各经济区之间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发展,并使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成为两岸人员往来、货物中转、经贸交流的重要枢纽,而且有助于整合彼此的经济互补性优势特别是港口区位优势与运输能力,在促进海峡经济区深化发展的同时,有利于加强中华经济区(CEA)内部的承接与合作,从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发挥区域经济的增长极与辐射源作用。 其四,可以形成两岸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

14、连接点乃至全面整合的一个先行试验区,更好地发挥厦、金、高等地在两岸交流、合作与整合中的优势和作用。 众所周知,厦、金、高等地在两岸经贸、文化及其他各项交流与合作中具有毗邻的地缘优势、相通的人文优势、经济共荣的区位优势、两岸“三通”的先行政策优势。当前如能共建开放性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促进厦、金、高等地经济、社会一体化,厦、金、高等地的上述独特优势与作用必将得以进一步整合与发挥,而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就不仅将是两岸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连接点与接口,随着两岸的各种交流与合作,而可能发展成为两岸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全面整合的先行试验区。 三、建立开放性次区域自由贸易区的条件与可行性 (一)自由贸易

15、区一般经济条件上的可行性 从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国际实践看,建立自由贸易区,一般除了要在法律制度、7经济政策与管理体制等方面营造适宜开展国际或地区间经济活动的良好软环境条件之外,还在地理区位与基础条件等硬环境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主要包括:有利于开展国际或地区间经济活动与发挥集散功能的优越的地理区位特别是良好的位置接触性与广阔的服务区域、完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优良的港口与便捷的国际国内通道、良好的发展基础与环境等等。实践中,需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并综合考虑与权衡各种因素,来判定特定地点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 厦门、金门、高雄地处东南亚国家与中国大陆、台湾联系的中心位置,是东北亚和东南亚国际主航线的海

16、上交通要冲,显然具有建立厦金、厦高自由贸易区所需的区位与服务区域条件、港口与物流条件。 就建立开放性厦金自由贸易区而言,在成本方面,金门与厦门特区不仅远离两岸各自的政治中心,而且又都是海岛地形,因而隔离成本较低:特殊的海岛地形使金门与厦门特区内的现有企业和人口规模相对比较确定,加之经济以外向型为主且国际竞争力较强,因而关税减免损失与经贸转向效应也不会过大。在效益方面,基于其区位优势与港口条件,在两岸当前的关税水平条件下,自由贸易区经贸活动的自由化与便利化必将进一步吸引国际经贸活动的进入,产生较大的经贸创造与扩大效应;特别是鉴于两岸目前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与政策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相互关系方面存在较大的对立与分歧,通过自由贸易区对接或共建开放性厦金自由贸易区的形式,不仅在两岸次区域层面上实现了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推进两岸“三通”与经济一体化进程,而且较大程度地便利了两岸经济交往与合作,可以在两岸经贸方面产生较大的创造与扩大效应:显然,建立开放性厦高自由贸易区在成本效益方面也有着类似的条件。 (二)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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