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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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试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 分配制度论文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今天的中国仍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在现阶段的中国,我们应当从实际国情出发,建立和完善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我国分配制度作了这样的科学表述:“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理论和实践中,怎样理解、认识和实践这一制度,它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无关系,以及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理论界特别是经济理论界仁者见仁,智者见

2、智,本文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科学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通俗说法就是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劳动,只有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一)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分 马克思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而“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是脑力、体力的支出。这一区分就说明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与封建主义剥削的不同形式,这对于我们认识资本主义表面平等掩盖下的剥削实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商品

3、二因素理论使用价值与价值 2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而叙述方法又是从抽象到具体,二者的行程是相反的。马克思从纷繁复杂的资本主义社会抽象出最简单的因素商品,他的资本论叙述就是从商品开始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态。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 ”商品作为物,有它的自然属性,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这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但商品不是直接满足生产者需要,而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交换就是比较劳动的多少,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量是由劳动量来决定,劳动量由劳动时间表示,因此决

4、定商品价值量大小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三)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 劳动二重性首先由马克思批判地证明了的,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所谓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就是说,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所谓抽象劳动,是指商品生产过程中人类无差别的劳动耗费,它创造价值。可见, “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如果说,具体劳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是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它与自然力共同创造商品的使用价

5、值;那么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惟一源泉,表示的是社会关系。就劳动二重性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全面、科学而深刻的论述。我们在此引资本论中的一段经典论述:“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3使用价值。 ” (四)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生产自动化,生产过程中的人力减少,但企业却能得到超额利润,于是有人提出技术、自动化设备创造价值的观点。科学技术的使用,机器人的出现,并没有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理,不能否定

6、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其实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多处作了科学的预见和论述。这实际上就是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关系问题。所谓简单的平均的劳动,是指人们不用通过专门的训练就能从事的劳动,但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如在 20 年前,汽车的驾驶是复杂劳动,但今天已变成非常简单的劳动。而所谓复杂劳动,就是要经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才能从事的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在价值生产中的关系就是, “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或者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简单劳动。 “这就是为什么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掌握高科技的劳动者的劳动比一般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多

7、。因此,生产自动化、机械化并不能否定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五)关于价值形态的学说 马克思的价值形态学说是他的劳动价值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价值代表和反映商品经济的社会关系,不能自己表现自己,必须用一种相对价值形态表现出来,这与使用价值这个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不同的。经过商品交换的历史进程,最终用另一种特殊的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这就是货币形态,所以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生产货币的这种具体劳动就成了一般人类劳动的代表。可见,价值形态的发展和货币的产生,恰恰说明价值是与使用4价值不同的商品属性,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 (六)两种社会

8、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价值量的决定 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在论及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时,马克思指出:“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就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又提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

9、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含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 ”我认为,是两种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第一种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单个商品价值量,第二种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类的总量的价值量,但是通过使用价值界限表现出来,这种总量的需要变动影响商品生产条件、平均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的变化,即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影响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定,从而影响第一种必要劳动时间对单个商品价值量的决定。 (七)区别商品价值构成和商品价值创造 在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必须弄清价值创造和商品价值构成的理论

10、。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本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露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指出, “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5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 ”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它既转移了旧价值又创造了新价值;作为价值增殖过程,它不仅创造了一个补偿劳动力价值的新价值,而且创造了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得出,资本主义的商品价值构成是:w=c+v+,m,c 是生产资料旧价值的转移,v+m 是劳动新创造的价值,v 是工人的劳动报酬工资,m 是资本家

11、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这就彻底揭开了资本对劳动剥削的秘密。这不仅解决了古典经济学无法回答的在等价交换原则下,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也从根本上击破了庸俗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即资本得到利润、土地得到地租、劳动得到工资、平等分配没有剥削的谬论。可见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不懂得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就无法区别商品价值构成与价值创造,就分不清新价值创造和旧价值创造,就不可能读懂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应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以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为基础的,而按劳分配理论是在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从

12、这两个理论建立的社会经济实践来看,二者无必然联系和直接联系。但从现实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而且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劳动交换仍然要借助于价值。这样,各种经济的交往,按劳分配和其他的分配形式都必须通过价值才能实现。因此,劳动价值论不仅是经济交往的基础,必然也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的社会主义分配的理论基础。这种基础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公有制企业中,经济效益考核必须经过价值来计算,劳动者的生产效果也要用价值来衡量。 第二,劳动者报酬即工资仍以货币形式来支付。 6第三,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种指标,包括 GDP 也

13、用价值来表示,整个国民财富也必然表现为价值的多少。 第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衡量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作用或贡献的大小,也只有在它们的价值创造过程中来比较。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效益的衡量、经济的交往以及分配是离不开价值的,必须通过价值来实现。我们的一些学者在研究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分配时,否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夸大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否定劳动、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决定作用等,从理论根源来看,实际是在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定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主张价值创造的多元论,这与认为生产资料也创造价值的错误是分不开的。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

14、和市场经济体制,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用价值来表现,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必须用价值计算。我们对经济运行,包括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分配的研究以及各种经济制度经济模式的建立,必须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正因为如此,江泽民同志才提出, “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而不是否定劳动价值论。 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马克思告诉我们:“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这就是说,生产决定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

15、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我们如何建立按劳分配为主,其他要素也要参与分配的分配7制度呢? 首先,必须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按照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则,明确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贡献大小的计量问题。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市场经济,是商品生产和价值交换,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生产过程中,新价值的创造是由劳动者的劳动完成的,其他生产要素仅仅是把旧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包括劳动力自身的价值 v 和剩余价值 m,没有增加一个新的价值原子。所谓分配就是新价值 v

16、+m 的分配,旧价值的转移部分只是补偿。 其次,正确把握按劳分配为主。我认为,在这里的“为主”应包括以下三个含义:一是讲全社会的整体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主体,这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决定的,但这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按劳分配的内容还是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与马克思当时讲的全社会公有制、不存在商品生产是不同的,所以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而且是直接以劳动时间来计算。但在今天,我们的分配仍然是价值的分配,是以价值的创造为依据的分配,而且,当今的按劳分配,不仅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还应包括由贡献的不同而多得的超过劳动者消费水平以上的剩余部分,它可以作为资金积累。如果仅仅得到个人消费资料,那么,靠劳动富起来的人中就没有在公有制企业中做贡献的广大劳动者了,这是我们在实际操作按劳分配时,应特别注意的。二是不仅在公有制企业中实行按劳分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分配也必须体现按劳分配为主。这是因为,在各种生产要素中劳动起决定性作用。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生产过程,就没有商品的生产,更谈不到价值的新创造和旧价值的转移。因此,在生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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