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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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探析摘要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经历了一个“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的曲折演进历程。而这一演进历程又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密切相关。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也会促进党的私营经济政策的发展,是其形成和演进的理论环境。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2010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也是党的私营经济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

2、政策的演进历程,研究其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间的关系,对于深刻理解这一政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的演进历程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利用”、 “限制”阶段, “改造”、 “消灭”阶段、 “补充论”阶段, “组成部分论”阶段和“平等论”阶段。 (一)“利用”、 “限制”阶段(1949-1952 年) 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

3、目的。 ”“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 ”1950 年 6 月,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2指出,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国的情况的”。正是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加工订货、定购包销、扩大贷款、减轻税赋、调整劳资关系等一系列措施保护和扶持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特别是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同时,对私人资本主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也进行了限制。在“利用”

4、、 “限制”政策的指导下,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健康发展,从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二)“改造”、 “消灭”阶段(1953-1976 年) 1953 年 12 月,毛泽东在革命的转变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指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 ”之后,在社会主义改造进行过程中,毛泽东再次强调, “彻底地消灭一切资本主义的痕迹”, “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到 1957 年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大陆基本上被消灭了。 1957 年前后,毛泽东等人对党的

5、私营经济政策又进行了探索,提出了“新经济政策”,指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但这些思想只是昙花一现。不久,党的政策又转到“消灭”上来。1958 年 4 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指出, “在政治上彻底把资本主义搞臭”, “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存在”。特别是 1958 年 5 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改变了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3要矛盾。在这种判断下,更是把资本主义视为洪水猛兽,并开始了不断升级的尖锐批判。以这一错误分析

6、为基础,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朝着“左”的方向越走越远。不仅不允许存在私营经济,而且急于消灭个体经济,急于“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农民的自留地,取消自由市场。到 1976 年底,私营经济在我国已经绝迹,个体经济也微乎其微,全国城镇个体工商业者只剩下 19 万人,仅为 1966 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时的 12.2,锐减了 87.8。 (三)“补充论”阶段(1978-1991 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雇工大户”形式出现的私营经济在中国的大地上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针对这些“雇工大户”,中国共产党最初采取了“默许”政策。1983 年,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对“超过规定雇请多个帮工”

7、采取“不宜提倡”、 “不要公开宣传”、 “也不要急于取缔”的“三不”政策。1984 年,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说得很明确:“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 ”“放了这么两年”,随着党对私营经济认识的逐步加深,在 1987 年提出了“补充论”。1987 年 1 月,中共中央在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有些为了扩大经营规模,雇工人数超过这个限度的私人企业,也应当采取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除弊,逐步引导的方针。

8、”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文件中第一次正式肯定私营经济,虽然它的名字还叫“私人企业”。在此基础上,1987 年 10 月,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指出:“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肯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私4营经济,并采取了鼓励发展的政策。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补充论”的提出标志着全党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 (四)“组成部分论”阶段(19922002 年)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

9、、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共同发展”的提出,淡化了“补充”的配角意味,向“自家人”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在此基础上,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组成部分论”的提出,意味着私营经济由作为“补充”的配角变成了“自家人”,由“体制外”进入了“体制内”,正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党的私营经济理论实现了第二次重大飞跃。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 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必须

10、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标志着党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五)“平等论”阶段(2002 年以后) 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就意味着“经济上平等竞争”。2004 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5承权。 ”这就意味着“

11、法律上平等保护”。2005 年,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 36 条”)从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提出了给予私营经济平等待遇的 36 条意见。 “非公经济 36 条”被誉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清除体制性障碍的第一声”。2007 年,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平等论”即法律上平等保护和经济上平等竞争。这就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12、,私营经济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获得了和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待遇,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党的私营经济理论实现了新的飞跃。为了贯彻执行“平等论”,党和国家又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如 2009 年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 年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大致经历了以上五个阶段,呈现出“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的曲折演进历程。而之所以呈现出这样的演进历程,是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演进的理论环境 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方

13、面,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也会促进党的私营经济政策的发展,是其形成和演进的理论环境。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利用”、 “限制”政策的理论环境 新中国成立之初,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了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经历了新民主6主义革命锤炼的毛泽东思想已经成熟。正是毛泽东思想中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为“利用”、 “限制”政策提供了理论环境。 新民主主义理论认为,新中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极为落后;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一种与近代生产力相联系的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经济成分,它对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积极作用。因此,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

14、利,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正如毛泽东所讲的:“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要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 “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 ”当然,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有消极的一面。因此,在利用的同时,也要对其采取限制政策,使其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 (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改造”、 “消灭”政策的理论环境 1953 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

15、时期的到来,理论准备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而当时唯一可以借鉴的,就是曾取得过巨大成绩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在“以苏为鉴”、探索中国自己道路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取得了许多成果,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苏联模式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某些论断进行简单化、教条式的理解,严重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实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出现了曲折。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认为,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所有制上,追求单一的公有制,不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党内许多人都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是由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7济两种经济成分组成,非公有制经济不论其比例大小,都是与社会主义制度不相容的经济

16、成分。在这样的理论环境下,私营经济被改造、被消灭就成了迟早的事情。(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补充论”的理论环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始了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逐步形成。在新的理论环境支持下, “补充论”提出了。 1981 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2 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和 1986 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1987 年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1997 年党的十五大和 2007年党的十七大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认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基本特征就是不发达,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南逐步摆脱不发达的状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要充分调动各阶层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一定的社会阶层,说到底它总是一定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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