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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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豫民20101 号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供养对象)的基本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基本建设(一)一般规范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基本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2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选择生活便利或临近集镇、通电、通路、通水的地方建设。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为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4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有必要的种植基地和养殖场

2、所。5住室门口应挂入住人员姓名指示牌。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院时间。(二)居室1供养对象居室应具备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条件。2供养对象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7 平方米。3根据供养对象实际需要,居室应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生活用品。4居室不宜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5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做到平整、防滑。(三)卫生间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设卫生间、公共浴室和公用洗衣间等公共卫生场所。2楼房的公用卫生间应做到每层一处,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在居室内设卫生间。卫生间宜选用白色卫生洁具,地面应注意防滑。3平房的公用卫生间距老人居室一般不超过 100 米。(四)活

3、动场所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要设立适合老人的活动场所,配置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2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 150 平方米。(五)厨房、餐厅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厨房应能满足全院人员就餐需要,清洁卫生。2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有满足供养对象就餐的餐厅并配齐桌椅等。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配备餐具消毒和食品保鲜设施。(六)区域划分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合理划分生活区、生产区等区域。2生活区应平坦宽敞,干净整洁。3生产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生活区以外,不影响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二、组织机构(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组织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农村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2民政部门是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主管部门

4、,负责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的指导,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是五保供养机构第一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由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五保供养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决策、管理、协调、监督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依法维护五保对象的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4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 5 至 7 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成员经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

5、生,其中供养对象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分别成立护理服务、财务管理、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体娱乐等工作小组,各组人员由工作人员或身体健康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制度建设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制定考勤、财务、学习、膳食、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悬挂在明显位置,并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三、人事管理(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6、的工作人员一般由院长、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可以兼职,也可专职。2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10。(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院长条件:热爱五保供养服务事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岁。2工作人员条件:身体健康、热爱五保供养服务事业、吃苦耐劳、有一定文化水平。(三)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1院长的管理(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派,并接受县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2)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院长实行年度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7、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年度考核不称职、院民满意度测评达不到 50%的,应当进行调整或解聘。2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实行全员聘任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2)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3)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院务管理委员会组织,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四)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责1院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

8、制度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4)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供养对象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2服务人员职责(1)做好供养对象的护理服务工作。(2)负责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供养对象的卫生工作。(3)负责供养对象的安全,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4)经常组织开展活动,丰富供养对象的文体生活。(5)协助院长做好供养对象的思想工作。 3财务人员职责(1)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经费管理,坚持原则,节约开支。(2)做好

9、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产登记和管理。4炊事人员职责(1)负责供养对象的膳食工作,按时供餐。(2)注意营养,合理配餐。(3)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4)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5)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烹饪技能。5医务人员职责(1)对患病的供养对象要及时检查、及时治疗、合理用药,原因不明的要及时送医院检查确诊。(2)对患大病、重病的供养对象及时送医院治疗。(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医疗水平。(五)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待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县级财政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提供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六)五保供养服

10、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1各级民政部门可在本行政区域选择条件较好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培训基地。2对新任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院长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四、档案管理(一) 人事档案入院的供养对象,应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供养对象本人申请、审批表、入院协议书、入院人员登记卡。档案建立后,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妥善保管,随时增添变更情况。(二) 健康档案参照医院病历格式,印制供养对象健康档案。从第一次为供养对象全面进行体检开始,详细记载供养对象的健康状况,以后至少每年体检一次并加以详细记载。应随时把有关的病历资料装入

11、健康档案,供养对象死亡后,其健康档案装到人事档案中保管。五、供养规范(一)供养对象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本人自愿入院、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五保供养对象。(二)入院手续1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有意愿但无法表达的可由他人代为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2五保对象入院应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送养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和本人签订入院供养协议。(三)供养内容1“保吃”:提供适合供养对象特点和身心健康的膳食。2“保穿”: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3“保住”:提供符合基本生活条件的住房和家具。4“保医”:有病及时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者给予照料。5“保葬”

12、: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办理供养对象的丧葬事宜。6“保教”:保障供养对象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供养标准1供养对象的实际生活不应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2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应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调整。(五)供养经费供养对象供养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各级财政列支的供养资金。 2接受社会捐助的资金。3院办经济创收的资金。4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走访慰问资金。5其他合法收入。(六)财产处理1供养对象的个人财产入院后可以继续使用。2供养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七)村民委员会的义务1逢重大节日应派人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看望供养对象。2供养对象去世后,应协助五保供养服务机

13、构一道办理丧葬事宜。六、服务护理(一)日常护理1 每日清洁居室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门窗及墙壁无积灰,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2供应开水,提供洗澡用水。3保持供养对象服装整齐、干净。4居室注意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无异味。5为行走不便的供养对象配备拐杖或其它辅助器具。6服务人员轮流值班,巡视居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组织供养对象整理床铺、翻晒被褥,保持床上清洁。8不能到餐厅进餐的供养对象,应将饭菜、茶水送到房间。9 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供养对象,做到勤查看、勤擦洗、勤更换衣被,保持供养对象身体干净、无异味。10对痴呆供养对象根据情况定时巡视,防止发生意外。11对患病供养对

14、象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12根据供养对象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13经常与供养对象交心谈心,开展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活动,消除供养对象的心理障碍,化解供养对象之间的矛盾。帮助供养对象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气氛。14组织开展优秀供养对象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二)供养对象公约1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以院为家,不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2讲团结、讲风格,互敬互谅、互相体贴、互相帮助、不闹矛盾。不发生打架、骂人现象。3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私人杂物未经院里同意不得带入宿舍。4服从管理

15、,听从安排,遵守纪律,执行规章制度,外出要请销假。5自觉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文娱活动和生产劳动,增进身心健康。七、膳食管理(一)炊事人员的配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根据就餐人数配备炊事人员,可安排身体状况好的供养对象帮厨。(二)膳食管理的基本要求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做到安全、卫生。2每周有食谱,注重膳食营养,合理搭配。3供养对象的生日应安排生日餐,病人要安排病号餐,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要安排加餐。4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根据需要分灶供应。 八、生产经营1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根据生产经营条件和场所,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办店等多种生产经营项目,并成立相应的生产经营小组,合理分工,分类进行管理

16、。2.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应进行成本核算(1)应建立生产经营会计专帐,分类管理生产资料、购置、销售产品的收支情况。(2)生产经营情况应定期向供养对象进行公示,接受供养对象监督。3. 生产经营收入的用途(1)改善供养对象生活。(2)再生产投入。(3)适当奖励参加劳动生产的供养对象。(4)用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内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九、财务管理1会计、出纳分设,账目、资金分管。2财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持会计证上岗,严格遵守财务纪律。3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根据财务状况合理设置财务账目、科目。4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各项经费开支实行院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类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5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大额开支应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必要时应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审定。6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供养对象公布。7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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