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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年级、专业、班级 学 号 姓 名 课程性质 考试时间 申请缓考课程名称申请 缓考 原因学生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辅导员意见辅导员签字 : 年 月 日任课教师 意见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学生所在系意见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备注注:1、学生申请缓考至少应在该门课程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 2、此表一式四份,教务处、系学工办、系教学秘书、任课教师各存留一份。3、学生因病办理缓考,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