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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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代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代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近年来,全国多家农信社(含农合行,农商行)都将代理保险业务作为重点中间业务来抓,代理保险业务也由此成为了新的利润增长点,这既是扩大经营收入,提升自身竞争实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农信社系统成员应对人世挑战的重要良策.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由于受内外和主客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也给农信社等机构带来了新的风险和问题.代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提示代理保险宣传广告中的风险.保险产品的宣传与广告不仅关系到代理人推销的效果,更直接影响到购买人对产品及其风险的正确认识.在具体实践中,农信社等机构的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

2、广告词往往存在被扭曲,被夸大的风险.尤其是所谓的“联合推出“,“社保理财业务“等,引发了购买人对保险产品的误解,也使农信社等机构陷入购买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纠纷.“社保“合作中的风险.农信社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往往是通过合作协议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农信社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如果相关合作协议规定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特别是对代理人的职责,风险的承受,代理产品的合规合法等问题把握不准,农信社等机构就容易陷入与保险公司,投保人间的纠纷.代理保险市场准入的风险.根据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 7 条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属于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品种,农信社代理保险业务需要经过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批准.同时

3、,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也对代理保险业务提出了一些具体条件.但笔者发现,农信社在代理保险的实践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保险代理业务没有获得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这也使农信社代理保险业务面临风险.“社保“角色混同的风险.“社保“角色混同主要是基于“社保“品的鼋同 0 大部分寿险产品套用银行存款本金,存期,利息等概念.这种套用使寿险产品与农信社等机构存款产品极其雷同,容易使客户混淆保险产品与农信社产品的区别.由于产品雷同,客户认知不高及银行人员宣传模糊,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后,并不明白自己就变成了保险公司客户,而认为自己还是农信社的客户.不当承诺的风险.一些农信社等机构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

4、偏低,在向客户介绍和宣传保险产品时,过于强调保险的分红增值功能,疏忽对保单条款的介绍,甚至可能出现不实的口头承诺,这使得一些客户误认为买的是农信社的保险产品,出现问题可以找农信社,这些都为农信社等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纠纷埋下了隐患.66II一文/陈伟汪洋代理保险业务中相关风险的防范对策要靠提高客户的认知与农信社等机构优质的服务水平来争取客户.提高客户的认知途径就是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客户明了农信社等机构销售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产品,并对该保险产品的收益与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宣传与服务吸引客户主动到农信社等机构来购买保险,而不仅是靠农信社等机构员工在柜台苦口婆心的规劝和说教来“拉客“.

5、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尽量提高代理保险业务的综合效益.一是在合作协议的权利义务安排上,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要充分体现保险公司与农信社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尤其是明确农信社仅仅承担代理人的一般职责,保险产品自身风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开展精细化核算,争取到最高的手续费收入比率;三是要积极探索与保险公司的深层次合作.可以说,目前的“社保“合作是浅层次的,农信社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是为了得到一点手续费收入,而保险公司则是借助农信社等机构的网络与信誉优势扩大销量.如何开展深层次“社保“合作,让“社保“双方都更好地获利,是当前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开办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还应增强守法意识.具体从事代理保险业务

6、的农信社等机构必须按照有关监管的要求来办理相关准人手续,确保经营此类代理业务合规合法.对政策依据不充分或比较模糊的代理保险业务,应及时向监管部门请示.对于新产品的推出,服务协议的制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等问题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事前都要经过周密论证.加强代理保险操作规范化建设.为防范与化解风险,代理保险营销的全过程都必须规范化.这个全过程不仅仅指柜面销售过程,还应包括营业执照,兼业代理人资格,委托书,协议签订,保险经销人员的资格证等等.只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有利于划清代理人(农信社)与保险人(被代理的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防范和降低农信社等机构的损失.目前,急需解决从业人员的资格证问题和亮证经营问题.为提高柜员操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大柜面业务的培训与指导力度,要向客户宣传保险产品与农信社等机构产品的区别,宣传保险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区别,宣传农信社等机构保险代理的性质.同时在农信社等机构网点柜台上要指定专门代理人员,指定代理专柜,以达到操作规程与宣传口径统一之目的,改变过去人人有任务,个个推销保险的做法,让客户在农信社等机构明明白白买保险,轻松地享受购买代理保险服务.稿作者单位重庆农商行长寿支行本栏编辑/文晖TEL010-5117160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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