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7236415 上传时间:2018-04-0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4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变电站工程强条细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LPCSJLXkV 工 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XXXX 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年 月kV 工 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批准: 年 月 日审核: 年 月 日编制: 年 月 日500 千伏三洛线路工程监理规划- 3 -XXXX 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年 月目目 录录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24工程概况及特点.25实施计划.26监理工作的流程.57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7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11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 ,提高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质量意识,强化执行“强条

2、”的力度,实现“达标投产” 、工程“创优”的目标,特编制本细则。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1工程监理规划 (LPCSJLG) 。2.2 与“强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发布;2.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发布;2.2.3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发布;2.2.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2002 年版)(建设部建标【2002】219 号) ;2.2.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2006 年版) )建设部建标【2006】

3、102 号) ;2.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 5009.3-1997) ;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22.2.7 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2.2.8 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2.2.9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鉴定书、使用手册等。2.3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于kV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全过程。4工程概况及特点工程概况及特点4.1 工程建设地点:具体到村庄。4.2 工程电压等级:kV;4.3 规划主变压器容量: MVA本期容量 MVA;4.4 规划无功补偿容量: Mvar本期容量 Mvar;4.5 出线

4、回路数:kV:规划 回本期 回;kV:规划 回本期 回;4.6 占地总面积: m2;围墙内占地面积: m2;4.7 总建筑面积: m2;主控楼建筑面积: m2;4.8 其它工程特点:如地基处理、特殊建筑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35实施计划实施计划5.1 建立组织5.1.1 执行“强条”组织机构图(见图 1)图图 1 1 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组织机构图组织机构图5.1.2 职责:5.1.2.1 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部执行“强条”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专家顾问组土建监理 工程师电气监理 工程师安 全 监 理 工

5、 程 师技 经 、 合 同信 息土建 监理员电气 监理员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45.1.2.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含实施计划) ,并组织实施;5.1.2.3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范围内的“强条”的实施、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5.1.2.4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执行“强条”专项总结。5.2 学习、培训5.2.1 培训内容:本细则中所列编制依据的所有文件。5.2.2 培训计划(见表 1):表表 1 1: 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序号培训性质培训内容参加人员时间1综合培训国务院 279、393 号 令建设部

6、81 号令全体人员工程开工前2安全培训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 程第 3 部分:变电所全体人员结合安规 考试进行3土建专业 培训“强条” (房屋建筑 部分)的相关内容土建专业 监理人员土建工程开工 前4电气专业 培训“强条” (电力工程) 的相关内容电气安装 专业监理 人员电气安装工程 开工前5.2.3 学习培训情况,项目监理部应记入学习培训记录,监理人员应记入监理日志。5.3 实施与检查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5详见“7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4 总结报告5.4.1 总结报告的内容:5.4.1.1 计划执行情况;5.4.1.2 细则执行情况;5.4.1.3 取得的监理成

7、果;5.4.1.4 执行中的经验;5.4.1.5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5.4.2 “强条”执行情况总结应与监理工作总结同时编制,单独成文,与执行“强条”的相关资料共同立卷归档。6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流程6.1 执行“强条”监理工作流程见图 2。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6图图 2 2 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学习、培训编制“执行强条抽检记录表填写“执行强条抽检记录表总结报告现场“强条”实施检查合格不合格发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77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7.1 事前工作的方法

8、和措施7.1.1 施工图会检时应审查施工图是否满足“强条”的规定,在会检纪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满足规定的结论性意见。7.1.2 审查一般施工(调试)方案(DJB-A2-06) 、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DJB-A2-07) 、时,应审查是否满足“强条”的规定,在监理审查(审批)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满足规定的结论性意见。7.1.3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有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并按规程、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杜绝不符合“强条”的原材料及器材用于工程建设。7.2 事中工作的方法和措施7.2.1 监理人员应通过巡视、旁站、见证、平行检验等监理活动,检查施工

9、承包单位对“强条”的执行情况,并记入相应的监理记录。7.2.2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承包单位未执行“强条”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DJB-B1) ,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7.2.3 督促执行“强条”的资金及时到位。7.3 事后工作的方法和措施7.3.1 在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检查“强条”的项目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8程师在签署验收结论时应说明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执行了“强条” 。7.3.2 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对该单位工程所涉及的“强条”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入执行“强条”抽检记录

10、表(样表见表 2、表3) 。每个单位工程的抽检项目,在验收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拟定,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必要时向建设管理单位备案。7.3.3 监理单位巡视、旁站、平行检验、隐蔽工程记录等施工过程中积累的不可变记录,可作为执行“强条”抽检的依据。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9表表 2 执行执行”强条强条”抽检记录表(主控制楼建筑工程)示例抽检记录表(主控制楼建筑工程)示例施工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抽检项目: 安全部分(不限于此): 运料井架、门架必须根据运送材料、物件的重量进行设计。安装完毕,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井架、门架应设有安全保险装置和过卷扬限制器。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

11、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 保护系统。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进行洞口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质量部分(不限于此):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 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 测。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 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 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 现行质量标准。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

12、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 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栏护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 固。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 灌水试验。监理抽检结论: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执行执行“强条强条”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10整改结果: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表表 3 3 执行执行”强条强条”抽检记录表(主变压器安装工程)示例抽检记录表(主变压器安装工程)示例施工单位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项目: 安全部分(不限于此): 安装前

13、必须依据安装使用说明书编写安全施工措施。 未经充分排氮(其气体含氧密度18) ,严禁工作人员入内。 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外壳及各绕组必须可靠接地。 储油和油处理现场必须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必须制定明确的消 防责任制,场地应平整清洁,10m 范围内不得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质量部分(不限于此): 绝缘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 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试验合格。 试运行前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 目如下: 1、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2、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3、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4、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可用 时其抽出端子均应接地。 5、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