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体完工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工程主体完工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仅适用于房屋建筑施工类)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由我单位 中标并承建,施工内容为 ,中标项目负责人为 ,监理单位为 该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主体完工,特此申请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单位:(盖章)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年 月 日附件一:附件一: 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表 编号:撤 工程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是□ 否□标段编号项目负责人工程类别□房建 □桩基 □幕墙 □装饰 □基坑支护 □监理 □其他办理人员联系申请时间工程进度□ 工程完工 □ 工程主体完工(非政府投资的施工项目可选)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年 月 日开工日期(主体)完工日期附件材料1: 2: 3:所需附件材料要求所需附件材料要求:(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一、政府投资施工项目负责人撤出: 1.房建工程、安装工程提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2.桩基工程提供《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3.幕墙工程提供《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4.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 5.基坑支护工程提供《项目完工项目负责人撤出证明》 ,该证明必须盖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 公章,并有“建筑主体结构已施工至正负零以上”的文字表述。
二、非政府投资施工项目负责人撤出: 非政府投资除凭以上政府投资施工项目撤出手续所需材料办理外,凭以下材料也可办理撤出 手续: 1. 房建工程提供《主体结构单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其撤出的 《工程主体完工证明》 ; 2. 500 万以下的装饰工程提供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 竣工资料正在整理中”的证明; 500 万以上的装饰工程提供由建设、监理单位出具的“已经完成合同中工程量 80%以上” 的证明 三、政府及非政府投资监理项目总监撤出: 凭《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