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

上传人:101****457 文档编号:37203687 上传时间:2018-04-08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教案(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 26第一章第一章 法学法学第一节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 2.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3.法学体系。(1)从法律部门的角度,将法学体系划分为:宪法学,刑法学, 民法学等(2)从认识论的角度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第二节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历史 二、中国法学历史 1.哲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2.法学和政治学互相依赖,是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 3.法学与历史学关系 第四节第四节 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法学方法论 1 法学方法论释义 2、法学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 二、阶级分析方法 三、价值分析方法

2、 四、实证研究方法 1、实证研究方法释义 2、实证研究方法的类型 第五节第五节 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一、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1、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 2、 法学教育体系2 / 26二、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1、主体意识。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而不是臣民 2、权利意识。意识到自己有与生俱来的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各种权 利。 3、参与意识。公民的本质在于参与。 4、平等意识。意识到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平等义务。 5、宽容态度。承认他人有权利选择与自己不同的行为方式,生活 方式,发表不同见解。 6、法治观念。意识到法治优于人治,尊重和遵守法律规则。 7、义务观

3、念。意识到负有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8、理性精神。能够从实际从发,从人民利益出发,不被个人情绪 和偏见左右。 9、人本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和理念。 10、全球意识。全球化时代,要有全球意识,全球视野,全球思维。三、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 (一)基础素质 1、思想素质。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素质;追求真理、维护 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认同职业伦理、 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 2、文化素质。广阔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人际沟通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正当的动机和兴趣;恰当地进行自我认识、自 我评价的能力;控制和稳定情绪的能力、抗挫折能力和压力承受能 力;具有冷静、谦虚的气质

4、和自信、积极、乐观、果断的性格。 (二)法律素质 1、法律思维能力。 2、法律表达能力 3、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3 / 26第二章第二章 法理学概述法理学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一、概念:法理学是法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 本质和客观规律性。 三、法理学的性质与地位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2.是法学的基础理论3.是法学的方法论4.是法学的意识形态第二节第二节 中国法理学中国法理学 一、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1)词源“法理学”一词来源于日本 (2)最早使用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3)普遍使

5、用20 世纪 90 年代 (4)课程开设旧中国少数 (5)词禁阶段建国后,法理学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专有名词而 禁止使用 (6)替称阶段78 年后, “法学基础理论” (7)解锢阶段80 年代中后期,有人开始正式使用 (8)普遍接受90 年代后二、中国法理学的体系 (1)本体论问题法是什么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 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 (2)价值论问题法应当是什么法的价值概念、法于秩序、 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等4 / 26(3)历史问题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法的起源、法的历 史类型、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法律制度、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 等 (4)运行问题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

6、行的立法、守法、 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法治国家等 (5)社会问题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与 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科技、法与生态文明 三、中国法理学的未来 (1)科学形象的确立 (2)实践指向的增强 (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 (4)科际互动更加深入 (5)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6)理论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第三节第三节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1)学习法理学是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需要 (2)学习法理学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需要 (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理论素质以及实际工 作

7、能力的需要二、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1)善于从生活中具体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检验法 理学理论。 (2)联系其他学科知识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 (3)了解法理学发展史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 (4)联系、比较中西方法理学来学习法理学。 (5)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讨论。 (6)注意部门法学与理论法学的学习相结合。5 / 26第三章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8、 (1)把法的现象放置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考察,科学地确证 法的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2)对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进行逻辑“思辨” ,深入分析法的现象 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 (3)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现 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 (1)是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的功能状态。 (2)是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向度。 (3)是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价值基础。(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意义 (1)是研究方法, “从具体到抽象” 。 (2)是叙述方法,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第二节第二节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列宁对马克思

9、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一、列宁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确立1、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揭示了法的现象 的基本性质2、列宁探讨了意志自由与历史必然性的关系6 / 263、辩证地考察了近代俄国社会法权关系变动的历史规律及其 特点 二、俄国革命与列宁法律思想的发展。1、科学概括了无产阶级革命政权的鲜明的民主特点2、分析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无产阶级法权要 求的基本特点3、论述了社会主义法制对于保障人民权利的极端重要性 三、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1丰富和深化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内容。 2系统阐述了马克思的国家学说。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学 说) 3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

10、基本理论。第四节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一、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贡献 二、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丰富与发展 1、精辟分析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国情条件 2、明确指出了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 3、论述了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国情条件 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新和发展 1、论述了政治文明与小康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 2、揭示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3、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机理 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 1、以人为本的法律观 2、依法执政观 3、和谐法治观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1、五、十三届四中全会与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新发展 1、它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职能的理论7 / 262、它正确地解决了人民民主专政实现的形式 3、把加强和完善法治建设上升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中 共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4、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 5、把加强法制建设,建设法治国家不仅看做是发展民主的保障, 而且看做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组成部分 6、以人为本的法律观,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文明社会法律发展的基 本尺度 7、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 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成果而形成的,

12、是又一 次重大理论创新第二编第二编 法的本体法的本体第四章第四章 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第一节第一节 法、法律的语义分析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一、汉语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二、西文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三、学术意义上的“法”的概念 第二节法的本质第二节法的本质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1、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2、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3、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关系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 (一)法的阶级本质 (1)法是“意志”的体现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8 / 26(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二)法的内容

13、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一)国家创立法的方式有两种: (1)制定: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制定新法。 (2)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 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因此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极大权威性 (1)高度统一性:首先指各法律之间的根本原则一致;其次指 除特殊情况外,一国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体系内部各规范 不能相互矛盾。 (2)极大权威性:法的不可违抗性,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违法 行为。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14、 第四节法的作用第四节法的作用 一、法的作用的原理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三、法的局限性第五章第五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第一节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含义 二、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 三、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 四、法的渊源的类别 五、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分类第二节法的分类9 / 26(一)依制定法律主体 (二)依法的创新方式和表达方式 (三)依效力等级、基本内容、制定程序 (四)依法的适用范围 (五)依法规定的内容和价值取向 (六)依法所保护的利益 第三节法的效力第三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 二、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 三、法的效力范围 (一)法的时间效力

15、1、法的时间效力:指法的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期限以及对实施前 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 2、种类: (1)生效时间 (2)终止生效 (3)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法的空间效力 1、概念: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2、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主要由国情、法的效力等级、法的调整对象 或内容等因素决定。 (三)法的对人的行为效力 1、概念: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 2、原则: (1)属人原则 (2)属地原则 (3)保护原则 (4)综合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原则 3、中国综合原则 (1)对本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10

16、 / 26法;在国外仍适用中国法,并遵守所在国法。 (2)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的,不适用中国法;在国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犯 罪的,3 年以上适用。适用问题,按中国法或国际法有关冲突规范 来处理。四、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第六章第六章 法的要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一、法的要素定义 (一)概念: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二)特征 (三)判断法律要素质量高低的标准 二、法的要素分类 (一)西方 (二)中国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二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释义 (一)概念 (二)来源 (三)功能 二、法律概念分类 (一)依涉及内容 (二)依功能 (三)依确定程度 (四)依涵盖面大小第三节法律规则第三节法律规则11 / 26一、法律规则释义 (一)概念 (二)逻辑结构 1、三要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