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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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1#楼 1F 儿科、门急诊检验室改造1#楼 1F 儿科、门急诊检验室改造工程 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清庚工招 2017招标编号:清庚工招 20170808 号 号 工程编号:TH工程编号:TH1709817098 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二一七年二一七年九月 月 第 2 页 共 55 页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03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7 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31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 3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42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9 第七章 技

2、术要求 52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图纸 53 第 3 页 共 55 页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4 页 共 55 页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1#楼 1F 儿科、门急诊检验室改造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 号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 1.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图纸中所包含的建筑装饰工程、给 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

3、电气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 等。 7 2.2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7 年 10 月 15 日,招标人要求工 期:45 日。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9 4.1 投标人资质及 项目经理等级 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本) ; 4、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 年 8 月-2017 年 8 月)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4、问题;参加 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4.5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 清单计价 12 5.1 踏勘现场 统一踏勘。 踏勘时间:2017 年 09 月 21 日 上午 10:00 时 集合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 号门前集合 13 15.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14 17.1 18.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 截止时间 地 点: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 号院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楼 1 层工

5、程科 时 间:2017 年 09 月 28 日 上午 10:00 时 15 21.1 开标 开始时间:2017 年 09 月 28 日 上午 10:00 时 地 点: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楼会议室 第 5 页 共 55 页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6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标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17 本工程招标 控制价 人民币 24.16 万元(大写:貮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18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及联系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09 月 21 日至 09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00;下

6、午 2:00 至 4:00(北京时间) 。 可登陆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官方网站下载 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楼。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6118807 第 6 页 共 55 页 二、 投标须知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1#楼 1F 儿科、门急诊检验室改造工程 招 标 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

7、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 号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3. 资金来源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2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

8、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3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1.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3.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4.3.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的。 4.3.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的。 4.3.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报务的。 4.3.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

9、.3.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3.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第 7 页 共 55 页 4.3.9 被责令停业的。 4.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票资格的。 4.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3.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踏勘现场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

10、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特别提醒投标人: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将由在本投标文件附表中,所有投标人应届时参加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会,未参加踏勘及答疑会导致投标人报价中未能充分考虑施工难度、项目、范围

11、及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招标人在实施工程中均不以任何因素进行补偿。 6. 投标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 保密事项 7. 保密事项 7.1.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 8 页 共

12、55 页 8.2. 除 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

13、.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质疑函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14、,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

15、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经济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三部分组成。 12.2.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 ; 第 9 页 共 55 页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承诺书: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 年 08 月-2017 年 08 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拟派项目经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3. 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按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和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11/T6382009)执行。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表格包括: (1)投标总价(封-3) (2)总说明(表-01)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4)单位工程投票报价汇总表(表-03)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6)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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