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政治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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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治学习心得体会政治学习心得体会1作为教师,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教学理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创建充满活力、富有激情、学习气氛浓烈的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教学环境;就是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真正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排头兵,最大限度地凝聚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作为教育工作者,学习科学发展观,就要深入研究我们要怎样办教育、办什么样的教育,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

2、上都有着重大的影响。那么作为一名教师,如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它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来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新的教学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素养要随时掌握最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理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应对可能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定要把握好科学发展观这条正确的理念,不能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一些问题。对于学生的教育我们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无论是优等生还是中等生还是后进生我们要一视同仁,不能有所偏颇,只有让每一个同学都融入到班级的这个大集体中,才能发挥班级乃至学校的整体力量,才能有长期的发展。我们的教育应当是“创造一种适

3、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而不是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二、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追求素质教育的时代我们要充分本着“一切为了学2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教育理念,在教学工作中要关心学生,无论是 学习上还是生活中,充分尊重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方法。我们还要深入到学生中去,去了解学生的想法和做法。不能一味按照教师自己的意愿来控制学生的一切行为。教师应该最为知识的传授者和引导着,学生才是学习的主题要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样才能让学生热爱

4、学习,从学习中找到乐趣。教师应该是导演的角色,学生是演员,只有演员入戏才能把戏演好。学习就是如此,只有让学生动起来,才能摒弃其他的坏习惯,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三、要不断的学习和提高自己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习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掌握本学科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增强科研意识和改革意识,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现在社会是知识爆炸的年代,我们不能满足现状,而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在教学过程中实践,争做教学改革的领导者和示范者。四、教育发展,德育先行学生的一言一行都反映了学生的心理特征。教书育人的我们要教会学生学习,更要教会学生怎样做人。他们最终要走向社会

5、,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思想是最主要的因素。我们要加强知识中渗透德育,要努力成为教学与德育并举的多功能型教师。德育需要教师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地探索,还要不断地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学生心目中的成功的教师。才能成为创新型教师。五、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很大的位置,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一个有良好师德的教师应站在学生和家长的立场及处境思考问题,把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与发展需要摆在第一位。良好的师德在学生和家长心中都是受到十分的钦佩和尊敬的。每个家长都希望孩子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接受教育,我们教师要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教师还要有奉献精神,要发扬吃苦在前,享3受在

6、后的精神。教师这一职业只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那么你就成功了一半。把科学发展观和奉献精神结合在一起,那么就是一个成功的、高尚的、受人尊敬的教师。总之,作为教师,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明确努力学习提高的方向,感受到时代和社会赋予我们的重任。我们要紧紧抓住和充分用好这一难得机遇,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开拓思路,努力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我校的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4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2在学校的领导下,本学年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会议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老师座谈会上的讲话、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

7、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我对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意义有较明确的认识,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也更熟悉了。处在新世纪的当代中国教育,究竟需要具备怎样素质的教师队伍?我认为首先必须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必须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第三,必须改革旧有的教学模式;第四,必须改变封闭的教学方法;第五,必须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对照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自己教育生涯,作如下分析:一、热爱教师的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对教师的职业要热爱,忠于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通过长期教育工作,逐步地对教育工作产生了感情,通过自己的劳动使一批又一批的青少年

8、学生有了较多的知识,看着自己劳动产生了巨大的价值,内心也是非常的愉快,感到工作是很有意义的。天天与青少年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同学们的纯真,即使是最顽皮的学生,他们的可塑性仍是非常大的,只要多关心,从爱护他们的角度去教育他们,他们都会变成很有出息的人材。问题是我们作为教师对他们关心帮助太少了。高素质的教师还不是很多。中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教师来承担我国的教育事业,所以人们说教师的职业是阳光下最伟大的事业是十分有道理的。有人说如果有来生我再选择教师5的职业,以表示对教师工作的热爱,但人并没有来生,所以我不想作假设,我只想说从事了二十多年的教育工作,我觉得没有虚度此生。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

9、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

10、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本人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

11、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6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笔者认为,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

12、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

13、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7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

14、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

15、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

16、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笔者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8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政治学习心得体会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在学校的组织下,我学习了国家发展希望在教育,办好教育希望在教师,我受益匪浅。我深深体会到:人世间,最无私、最宽厚的是爱,爱心是人的一种积极的高尚的情感,是人的行为的动力,爱可以产生融化冰雪的力量,爱心所至,金石为开。一、浓厚的爱心,滋润学生的心田。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技的全部奥秘就在于热爱每个学生。“教师的爱是建立在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上面的,有这样一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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