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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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1.目的目的加强对手持电动工具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使用。2.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3.3.职责职责3.1 生产部负责对手持电动工具归口管理和安全检查、检测,下发整改通知单;负责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架设临时线的审批和检查。3.2 行政部负责对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者进行培训。3.3 电工和维修工负责对手持电动工具的日常保养及检查、维修。4.4.工作内容工作内容4.1 选购与储运4.1.1 物流部选购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要求。选购时尽量不要选用

2、I 类手持电动工具。4.1.2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4.1.3 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知识。4.1.4 行政部定期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和考核。4.2 安全技术管理4.2.1 必须按照本规定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对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4.2.2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建立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4.3 手持电动工具的合理选用4.3.1 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I 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必须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人

3、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零(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至对人造成触电伤害,另外 I 类工具使用时,线路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II 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III 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3.2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 II 类工具。4.3.3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 II 类和III 类工具。4.3.4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

4、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 III 类工具。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 类工具的可靠漏电保护电器及、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4.3.5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4.4 手持电动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4.5 手持电动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带有接零或接地插脚的插头和插座应与工具相匹配,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电源插座前端必须有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4.6 手持电动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4.7 手持电动工具中运

5、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4.8 如需架设临时线应按照临时线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4.9 检查和维修4.9.1 设备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检。4.9.2 手持电动工具的日常及使用前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A)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b)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c)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d)插头是否完整无损;e)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f)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g)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h)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i)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4.9.3 手持电动工具应每年定期进行绝缘检测一次

6、,并做好测量记录。测量值应大于下表规定数值 测 量 部 位 绝 缘 电 阻 M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7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1注:绝缘电阻用 500 伏兆欧表测量。4.9.4 长期搁置不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未达到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4.9.5 手持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修理应符合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4.9.6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4.9.7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手持电动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4.9.8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测量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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