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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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会串讲讲义税法重点难点讲解重点难点讲解 第一部分:考情预测第一部分:考情预测全面考核、注重综合理解与实务操作、重点突出,估计难度应该是与往年持平。 根据考试大纲,总题量保持在 47 道左右,客观题(单选、多选)与主观题(计算、 综 合)中客观题 35-40 分左右,主观题 60-65 分。在计算与综合题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 税依旧是重点掌握、熟悉运用的难点。第二部分:考点分析第二部分:考点分析第一章第一章税法总论税法总论重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原则,税法的制定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难点: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一、税收与税法1.税收特点与税法特

2、点。 2.税法地位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民法: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以税法规范为准则(如关联企业交易中转让定价的处理) 。 (2)税法与刑法:违法未必犯罪。 (3)税法与行政法: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税法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二、税法基础原理 (一)税法原则(重点)1.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 税法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3)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与行政 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2.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 法规规章。 (2)法律不溯及

3、既往原则: 新法 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 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有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复议前置。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2)缴纳主体(属地兼属人原则) (两者关联: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保护对等)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实质) :具体权利、义务会选择 3.税收法律事实的作用(三)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内容。 (选择) 三、税收的立法

4、机关 重点是国家层次:1.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3.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4.税务主管部门部门规章。 四、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的分类:选择(二)熟悉我国税法体系(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构成) 。 考点: (1)不同税种的征收主体; (2)税类的区分。五、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重点:立法权划分层次、执法权限的划分(经济特区、少数民族地区) 、征收管理范围 (难点是 2009 年后新办企业所得税的征管 P312) 。第二章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法 应注意把握增值税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城建税之间的相互关系。重点:基本要素,应纳税额计算,出口退税,

5、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 难点:销售额中特殊销售,进项税额的特殊规定,出口退税中“免、抵、退”办法。一、纳税人 一般考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数额标准 50/80。 特殊考点:特殊规定。新考点:年应税销售额的范围;辅导期管理的范围、期限与方法。 二、征税范围 (一)基本考点:一般范围的划分(二)特殊考点 1.视同销售的行为(1)代销与营业税业务的结合(涉及委托方、受托方、增值税、营业税和征收管理方 法等知识点) 。 (2)第 4-8 请大家注意与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结合。上述业务不仅要注意选择,还要会计算销项、进项、所得税的区别。 2.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销售行为 混

6、合:a.含义:从属关系 b.税务处理:从事生产、批发、零售(或以其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其销售额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 额应视同含税;其他的混合销售行为征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兼营:a.含义: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 b.税务处理:分别核算,货物和应税劳务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征营业税;不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考试形式: (1)具体案例的判断; (2)特殊业务的处理。 3.特殊项目与其他免税规定注意选择题与案例化。三、税率:17%与 13%(难点) ;征收率:3% 四、一般纳税人计算(核心计算) (一)销项税额A.销售额性质不含税销售额 考点: (1)

7、换算; (2)发票类型; (3)销售对象。 B.销售额范围价外费用 考点: (1)范围(例外) ; (2)含税性质。 C.销售额形式1.折扣方式销售:注意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按新货售价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收到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时,进项税不能抵扣,取得专用发票能抵。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逾期当期征(含税要换算) ;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 品押金收取时征。 (难点:(

8、1)酒类产品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异同; (2)对销售收入的影响)6.使用过的物品、固定资产与旧货的销售(难点) : (1)使用过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a.已经扣除了进项税额,按照适用税率征收;b.未扣除进项 税额,按 4%计算后减半。 (3)旧货(包括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4%征收率减半。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考点: (1)价格的选择顺序; (2)组成价格的公式; (3)与消 费税与所得税的联系。 D.销售额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进行分析: (1)正确选择; (2)就前不就后。E.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中,如果判断出非应税项目也要征

9、收增值税,视同含税收入。F.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二)进项税额A.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难点:结合进口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是关税完税价格)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 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特殊: 收购烟叶时进项税额=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 13%=烟叶收购价款 (1+10%) (1+20%) 13% (结合消费税中卷烟的生产经营行为)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

10、销售货物所支付的 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 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 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B.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部掌握) 考点: (1)基本内容的掌握;(2)关注特殊项目(计算进项税额项目,如运费、免税农产品)的计算; (3)与所得税的联系; (4) 划分不清楚时的公式运用。C.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规定。包括税控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180 天D.返还收入的处理。 (计算与营业税的区分)E.退回、折让的处理进项税额的减少 五、熟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选择题) 。尤其注意销售旧货。六

11、、出口货物退(免)税:重点“免、抵、退”方法。 熟悉步骤:5 步计算和 7 步计算。了解计算内容的名称。 难点: (1)数月连续计算; (2)一定要从扣税法的全过程来理解其计算过程; (3)进项不得抵扣与成本的关系。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内容与计算)与专用发票的管理(开具范围、虚开) 。 第三章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法重点:消费税征税范围、税额计算。 难点: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烟酒业务 一、税目:注意特殊征收与免征项目(题型:客观)二、税率:对于卷烟、白酒税率需要熟悉。 三、应纳税额计算,重点是掌握销售额(从增值税与消费税之间关系入手) : 1.与增值税相近计算(1)销售额的性质、销售额

12、的范围、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还本销售、 以 旧换新、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销售确认方式和时间等,但尤其要注意特殊问题: 一是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 一般酒的押金收入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啤酒、黄酒的押金收入不征收消费税,要按照一般规律逾期后征收增值税。 二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收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考核核心是价格的确认:平均价格,最高价格,组成价格的选择与计算。 注意(1)适用的条件; (2)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异同; (3)烟酒的组成价格的特殊性。2.消费税的特殊计算方法 第一种情况:生产领用外购已税产品生产应税产品消费税的扣除方法 它是实

13、际耗用扣税法, 而不是增值税中的购进扣税法。 (同样的购进, 增、 消处理不同)(1)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税额。 (2)扣除的来源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和进口的消费品。(3)只有税法列举的 11 种情况可以扣除。 第二种情况: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有关计算问题 1.委托加工的唯一形式。2.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判断与法律责任。 3.税额计算方法。计算核心:成本的确认,加工费的范围,复合计税问题。 4.产品收回之后按照用途的不同处理。5.其他税种问题:尤其是城建税率的确定以及印花税处理。 第三种情况:某些特殊项目的计算 1.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

14、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 2.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汽车减征 30%的消费税。 3.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进口业务的处理,重点掌握进口酒、卷烟业务。 (核心在于税率和组成价格确认)五、管理方法(重点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第四章第四章营业税法营业税法 考生应注意营业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结合出考题。 重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特殊经营行为,税收征收管理。 难点:不同行业及项目计税依据的确定与税额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范围交叉征税问 题。一、纳税义

15、务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主要是客观题) 1.境内的理解 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应税劳务。3.扣缴义务人的确定(重点是建筑业、境外单位情况) 二、税目税率(税目中特殊规定,税率需要记忆) 三、计税依据(考核的重点,以行业为依据建筑业、银行业、服务业)(一)交通运输业,注意联运运费支出的扣除以及国际运输业务的免税。 (二)建筑业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特殊:销售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自产货物缴增值税, 提供建筑业劳

16、务缴营业税。 (最复杂,结合增值税)2.分包业务结合扣缴义务人与印花税。 3.自建建筑物销售与赠送不动产的计算。结合组成价格计算 (三)金融业1.贷款(全额) 。 2.融资租赁的税种划分(增值税与营业税)与公式运用。 3.金融商品转让(差额)注意原价与负差。4.其他内容: (1)优惠; (2)委托贷款的扣缴; (3)预期未收利息的处理(90 天) 。 (四)保险业 1.储金业务处理计算方法;2.境外再保险业务的处理;3.结合优惠(五)邮电通信业结合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等内容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业)(八)转让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注意前提购置或抵债以及个人转让时间 对计算的影响) (九)特殊计算: (1)税控收款机的处理; (2)商业企业收取供货方的费用。四、税收优惠政策。计算注意转让技术、个人出租房产、个人转让房产的优惠。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注意客观题。第五章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难点:城建税的纳税人、税率的选择、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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