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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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标题: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之完善系 别: 人文法律系人文法律系 专 业: 法律文秘法律文秘 学 号: 0910404134 姓 名: 俞俞士姣士姣 指导教师: 甘渭花甘渭花 2012 年 5 月 30 日1摘要摘要人权保障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趋势,然而依现在的情况来说,社会更偏向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忽视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本文分析我国现行被害人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并对此加以反思。进而对重新构建我国被害人诉讼地位作出适当展望,从而使我国的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关键词关键词:被害人 诉讼权利 构想2目目 录录摘要 .1目录 .2引

2、言 .31.被害人概述 .41.2 被害人的特征.42.我国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的现状 .52.1 刑事被害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52.2 我国刑事被害人 诉讼权利保护的缺陷 .63.完善我国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的几点建议 .93.1 赋予被害人实质性的知情权.93.2 完善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制度.93.3 明确被害人抗诉的范围和条件 .93.4 建立刑事被害人援助制度 .93.5 明确附带民事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103.6 建立避免二次伤害制度 .10结束语 .11参考文献 .123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之完善引言引言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目前,就如何对待犯罪嫌

3、疑人、被告人,给予他们怎样的诉讼权利或诉讼地位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是否尊重人权的一个重要的指标,与此同时却偏偏忽略了对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公平、公正的立法理念在被害人的保护上却无法完整的体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却遗漏了被害人的保护,因此,加强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方面的研究就显得相当重要。41.1.被害人概述被害人概述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也可以理解为因他人的犯罪行 为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直接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1.1 被害人的定义 被害人一般指自然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 人,也包括形式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

4、案件中的 被害人。在形式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的地位。 被害人与证人的主要区别在于被害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厉害关系,而 证人主要是出于一个证明事实与否的地位,其案件的判定结果对证人而言无太大的 厉害关系。 1.2 被害人的特征 被害人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本质属性和表象。一般而言,刑事被 害人具有以下的特征: 1.2.1 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已发生的犯罪行为的侵害这一客观事实是被害人的最基 本的特征。而其合法权益被侵害则表现在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受到了损害,导致 权利的丧失或者减少。 1.2.2 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与犯罪行为有直接的

5、因果关系。 即认为受害与加害之间存在的导致关系、必然因果关系。反而言之,由于他人 的犯罪行为,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而导致的合法权益受损则构成不了被害人的要件, 无法称之为被害人。 1.2.3 被害人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被害人不同于一般的证人、鉴定人、翻译、辩护人等诉讼参与权,被害人与诉 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具体的利害关系。被害人一般对惩罚罪犯和获得补偿有着极其 强烈的愿望,这也是对被害人权益受损的最大的安慰和补偿。也正是这一原因,被 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有着无可代替的独立的诉讼地位。 1.2.4 被害人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有很多种不同的分类,比如从年龄上,分为未成年 我国

6、犯罪学界较为通常的分类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基于犯罪的成因和罪责,将被害人分为5 类,这种分类方法与上述 国际上的分类较为相近。 大致分为无辜被害人、有错被害人、错责相当的被害 人、有责任的被害人、有罪的被害人。 无辜被害人, 可解释为在犯罪过程中完 全处于没有任何差错的被害人 ;有错被害人,即由于自己的言行举止、思想作 风的错误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被害人 ;错责相当的被害人, 即为在促成犯罪上 与犯罪人有相同责任的被害人 ;有责任的被害人,即在犯罪中起着引发或促成 作用的被害人 。有罪被害人,即对犯罪起着决定作用的被害人 。 而另一种是从被害人被损害的权益的角度来分类,将被害人分为 3 类,这

7、种分类的意义在于 有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和维护。大致可分为人身权 利被害人、财产权利被害人、民主权利被害人。 人身权利被害人,包括生命权 利、健康权力、人格权利、名誉权利以及性权利的被害人 ;财产权利被害人, 包括财产所有权、增值权、收益权以及使用权、管理权的被害人;民主权利被 害人,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诉、控告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 自由等被害人。52.2.我国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的现状我国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的现状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说,我国现阶段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较以前的诉讼权利还是比较人性化的,能够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赋予了被害人很多的诉讼权利,例如控告和申请复

8、议权,申请回避权,委托代理权等其他权利,但时代在发展,法律也不断的在完善,在此基础上一些弊端也在慢慢浮出水面,不论是立案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亦或是最后的审判阶段,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2.1 刑事被害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由于被害人这一群体的弱势性,国家则在法律的地位上赋予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然而相应的诉讼权利。具体如下:2.1.1 控告犯罪行为、申请复议权这一权利乃被害人的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是被害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 84 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保安或者举报。”第 86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

9、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以上两条便体现了控告犯罪和申请复议的权利,而且法律从另一个角度,对此权利进行了保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85 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这便消除了被害人由于害怕被受到罪犯的抱

10、负行为而不报案、申请复议的心理。2.1.2 申请相关司法人员回避权我国的法律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相关司法人员申请回避也是这一原则的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案件有关,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且此条款还规定了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回避的人员。2.1.3 委托诉讼代理人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这一权利,是为了被害人更好的实行、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40 条规定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11、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62.1.4 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进行申诉或起诉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45 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

12、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因此,即使人民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已作出,但被害人仍有申诉或者起诉的权利。2.1.5 对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诉的案件提起起诉的权利自诉案件的范围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外,另一点则是体现了这一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 170 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1.6 庭审时对被告人的发问与辩论权由于被害人的受伤害性,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其在法庭上发问被告人和谕被告人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 155 条

13、、160 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2.1.7 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有权申请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82 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和其代理人此种申诉抗诉权,也是对被害人权利维护的一种基本权利。218 对不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03 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生效的判决也可以申诉,则以表明了法律对被害人的权利的维护。219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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