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6945938 上传时间:2018-04-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偿纠纷案受dkk雇期间发dkk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受雇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偿纠纷案受雇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死请求赔偿纠纷案一、一审诉辩主张和事实认定1989 年 3 月 17 日,徐德家将其承包的上犹县龙潭电站公路支线筑路工程一段,转包给易家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徐德家在工程总造价中抽回 20%作管理费,工程工伤事故由易家清自理,徐德家不负任何责任。事后,双方又私下口头商定,徐德家所抽管理费分 7%给易家清。易家清包下工程后,雇用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以每天 9 元的报酬雇用了刘守范之子刘经铭担任筑路工程爆破手。在同年 8 月 13 日的爆破作业中,刘经铭操作时疏忽大意,被炸成重伤,当即被送至上犹县营前中心卫生院抢救治疗。易家清为其支付了医

2、疗费 1584.55 元,并支付了刘守范前往护理的各种费用。9 月 14 日,刘经铭因伤势严重,转到上犹县人民医院治疗。215 易家清和徐德家提出再付给 600 元,以后一切费用由刘守范自理,刘守范签名同意。转院后,刘经铭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于9 月 19 日晚死亡。转院后,刘守范付出了医疗费 1287.39 元。事后,易家清和徐德家对死者的后事不闻不问,刘守范即于 1990 年 5 月 30 日向上犹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易家清和徐德家承担转院后的医疗费、护理工资、丧葬费 2000 元,按国家职工因公伤亡补助抚恤金 4000 余元。易家清辩称:我为刘经铭已付出医疗费等 4000 余

3、元,因工程亏本超支,已无力再支付费用。徐德家认为,我与易家清的合同中已写明工伤事故由其自理,且刘守范在刘经铭转院时写下字据,同意我和易家清再出 600 元后的一切费用由他自负,故不负任何责任。(文中均为化名)二、一审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2上犹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16 刘经铬以前虽搞过爆破,但未按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爆破员作业证,易家清明知其为无证人员而雇其从事爆破作业。龙潭电站工程指挥部对此次事故定性为意外事故。上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刘经铭无证从事爆破作业,在操作时疏忽大意,酿成事故,应负主要责任。被告明知其无爆破员作业证而雇其从事爆破作业,对事故应负一定责任。由于这种雇用关系,被告

4、应对雇用人的人身安全负责。被告虽已承担了部分费用,但不足以弥补原告所受到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再作适当赔偿。第三人与被告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工伤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违背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死者转院时,原告接受被告和第三人的条件,签名同意以后费用自理,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应确认无效。第三人为工程受益人,在工程中享有权利,即应承担义务,应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五)项及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于 1991 年 6 月 18 日判决:被告及第三人赔偿原告为死者在县人民医院付出的医药费 687.39 元,补助丧葬费 230 元,补助

5、原告安家费 500 元。以上费用共计 1417.39 元,由被告承担 1000 元,由第三人承担 417.39 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被告易家清不服判决,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和原告曾表示过转院后的费用自理为理由、上诉于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易家清违背有关规定,雇佣无证人员担任爆破员,造成刘经铭重伤死亡的后果,使刘守范蒙受损失,上诉人应承担主要经济损失,其已付费用应予认可,原审第三人徐德家为工程受益人,亦应承担本案的经济赔偿责任。原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区分责任的基础上作出的判决正确,上诉人的上3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

6、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 1991 年 10 月 24 日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评析】本案是工程施工造成承包人雇员死亡引起的诉讼。保证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是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法律对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217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

7、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上述条款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该条款强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这意味着我国将大幅度地提高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残的保障水平。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过小,远远不能弥补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致人死亡、致人终身残废,所赔偿的数额常常只是医疗费用、误工补助费用和有限的其它费用,其赔偿数额往往只有 12 万元,至多 35 万元;像本案,致人死

8、亡只赔偿了 12 千元。这样的赔偿幅度,对受害人是极不公平的。建筑法以法律手段强制推行对从事危险4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尽管其保险金额还没有具体规定,但对于从业人员的保障是有很大进步的。可能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从业人员发生了意外事故,但建筑企业没有按法律要求给从业人员办理保险,如果因此发生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建筑法没有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我们认为,建筑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护力度。施工企业(承包商)没有办理保险本身就违反了建筑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通常的保险金额(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保险金额)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不能因为没有给从业人员上保险而使

9、该施工企业得到不公正的优惠。本案涉及雇员在雇用期间从事雇用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对此,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基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雇主对雇员有依法给予劳动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既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完全保护措施,也包括对雇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后承担医疗费用和善后处理的义务。因此,只要能证明当事人之间雇用合同关系的存在,雇主就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承担经济赔偿和补偿责任。据此,本案被告对原告之子因工伤事故致死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补偿责任,是由雇主责任原则所决定的,而不是因为雇主明知雇员不符合有关职业要求的条件而予以雇用的责任

10、。“明知无证而雇佣”的事实只是加重雇主的责任,而不是确定雇主对雇员的工伤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本原因。本案判决中本案一审中确定的第三人,与原告之子之间没有劳动法律关系存在,与被告之间只存在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因此,有关雇主责任和劳动保护的规定,都不能适用于第三人。据此,第三人在与被告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第三人对工伤事故概不负责而由被告自理,这是承包权利义务上的约定,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上权利义务的约5定,不属于雇佣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无效的情况。应当说,此约定和本案无关。本案最后以第三人是工程的受益人为理由,根据公平原则来确定第三人对原告有经济补偿责任,而没有根据该约定作为审判理由。本案第三人

11、(相当于总承包商)在本案中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也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首先,第三人和原告之子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也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第三人对原告之子就没有劳动法律关系方面的义务。其次,第三人和原告之子之间也不存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那种受害人与受益人的关系,第三人也就没有那种受益人应予适当的补偿的责任。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57 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本案原告之子的对方不是第三人而是被告(相当于分

12、包商),原告之子和第三人也不是合伙关系,第三人不存在以对方或者受益人的名义给予经济补偿的因素。由此可见,确定第三人承担本案的经济补偿责任,其现行法律根据是不足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必须发展公平原则的理论,以间接受益(间接受益人必须有所限制)为理由来使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人的理论,本案徐德家是不是第三人,也值得研究。因为,从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来看,徐德家对原告之子的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徐德家对被告易家清因雇主责任所受到的损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故徐德家的诉讼地位应为共同被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6低价

13、购买卖百度百度文库财富值文库财富值帐号帐号 QQ174788632 旺旺 whx0910 怎么增加百度文库财富值 怎样增加 如 何增加 增加百度财富值 如何快速增加百度文库增加财富值 http:/ 或者 http:/ 不用百度文库财富值,破解百度文库下载不用百度文库财富值,破解百度文库下载 site: 妙用妙用 首先,我们按照平常的习惯,找到自己要的,文章不能复制,题目总是可以的吧。我们把题目记住之 后,在搜索引擎的框框里输入:site: +题目【site 命令是指在制定的网站里搜索, 加号也是要的,如果嫌输入加号麻烦,可以用空格代替。】如搜索雷锋事迹,输入: site: 雷锋事迹(中间有空格) 谷歌快照有点难,百度快照是不用爬的。搜索引擎 都有网页网页快照,如百度有百度快照,谷歌有网页快照,我们点击快照进入网址. 打开网页快照或 百度快照之后,我们就可以看到以网页形式显示的百度文库正文内容了。最后,我们只需要将内容复 制下来就可以,粘贴到 WORD 等文本编辑器里,就可以保存下来了。 这方法只能对文字有用,对图片 就没辙了,所以只能算小小的破解,还是建议大家用正规手段下载文件。最新破解联系:Q Q 1 7 4 7 8 8 6 3 2 内容来自: 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