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卷二、卷三考点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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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卷二、卷三考点特别提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卷二、卷三考点特别提示刑法与刑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命题点提示相关命题点提示1 1刑法的权利保障机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刑法的权利保障机能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2011 年大纲要求在卷二、卷三之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结合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重 点考查。本考点并未在大纲与教材中标明,但可能是两者相对容易且能够完美结合之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贯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线和灵魂。党的事业至上、人 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

2、、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 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 而刑罚则是一柄“双刃剑”,用之不当,会两败俱伤。换言之,刑法这种国家权力如 果使用不当,既可能无法达到惩罚犯罪的功效;也可能会侵害无辜公民个人的生命、身体、 自由和财产权利。所以,为了使公民个人的人权免受国家权力的无端侵害,必须要利用法 律对个人进行保障。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能够得到实现,主要是因为我们利用刑罚法规确 定了这样一条原则:任何个人,如果没有犯罪行为,就不会受到刑罚的任意打击。由此, 一方面,可以实现对普通人权利的保障,使刑法成为“善良人的大宪章”;另一方面,由 于刑法对每一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法定刑幅度都作了明确规

3、定,这就使得对已然犯罪者的 处罚也有了便于司法人员把握的标准,超越法律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就是不被允许的。在 这个意义上,刑法又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2 2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即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等,不仅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契合,也要注意与平等适用刑 法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的结合。 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命题点提示相关命题点提示1 1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在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被称作“宪法的适用法

4、”、“应用宪法”、“国家基本 法之测震器”,从而把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提升到宪法的高度。因此,不论从保障刑法 得以实施的角度,还是从刑事诉讼法直接实现宪法规定的作用来讲,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 治国家中的价值都是不容忽视的。由于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 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而国家权力得以规范行使与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得以充分保 障,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因此,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特征。 在此,尤要注意 2011 年大纲较为意外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散落在卷二、卷三之中, 结合专业知识进行

5、重点考查。法治理念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法治现实,对法治 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所以,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联系最为 紧密的,两者合并命题可能性最大。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上,如依法 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其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其价值追求等。 对于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2 2辩护制度的意义辩护制度的意义 在此提示,辩护一直是传统的考查重点,本次新增为理论性概述,在命题中一般不会 直接涉及,但是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卷二中的加入,要注意辩护制度的意义与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的作用与基本内容的结合考查。 3

6、 3刑事证据的作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刑事证据的作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此,注意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相 结合掌握,尤其是严格公正司法部分。另外,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其中 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即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 方式实现。程序正是运送正义的方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命题点提示相关命题点提示1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

7、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 志。合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随着宪法制度的演变、行政职能的消长而不断变化,我国法 律在规范行政活动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增强。我国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 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 律效力。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行政机关不积 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行 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 不得采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

8、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措施。法治理念:合法行政是依法行 政的根本要求。 提示:注意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提示:注意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2)(2)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 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合理行政原则包括三个子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和正义是 法律的化身。行政机关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也需要做到最基本的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管 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 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 面

9、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第二,适当性。第三,损害最小。法治理念:合理行政是合 法行政的必要补充和合理延伸,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更高要求。提示:注意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平正义的内涵相结合。提示:注意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平正义的内涵相结合。(3)3)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是指整个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都必须讲求正 当性。它包括了以下三个子原则: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 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行政公开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 通过将行政公开的方式,可以促进政府机关

10、及其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防止政府权力的 滥用。法治理念: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公众参与原则。回避原则。(4)(4)高效便民原则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行政效率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定 职责,完成法定的职责义务,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第二,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要遵 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 便利当事人原则。法治理念: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提示: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保障提示: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保障 人权是执

11、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注意与执法为民内涵的联系。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注意与执法为民内涵的联系。(5)(5)权责统一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是由行政机关行政权的性质决定的。行政权既是行政机关的职权,同时 也是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职责。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即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 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权责统一原则可分为两 个子原则:行政效能原则;行政责任原则:法治理念: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2 2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以下知识点注意与“健全完善立法”相结合:(l)行政规则的适用。行政规则的适用包括两个方面:效力等级;规则冲突。 与法治理念

12、关联点:首先,坚持法制统一是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内容之一,包括三层 含义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下位阶的法不能与上位阶的法相抵触;相 同位阶的法相互之间不能抵触。其次,“宪法法律至上”,是“三个至上”的基本内容之 一。最后,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2)行政立法程序。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程序。与法治理念关联点: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第一,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 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 证会等多种形式。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 座谈会、论证会。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13、切身利益的,可以举行听证会。第二,起草的规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 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单位也可以举行听 证会。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 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法制机 构经过本部门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3)立法监督程序。行政法规和规章超越权限的、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或违背法定程序的, 可以由有权机关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与法治理念关联点: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也是

1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 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充分体现制约监督 的要求。3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案例颇多,而且与现实联系紧密,非常容易与法治理念的坚持依法行政相 结合,特别是对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要重点关注。公正公开原则与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都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注意与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合法合理 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与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5、”相关命题点提示相关命题点提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上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的基本要求之一 是严格公正司法。严格公正司法包括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树立司 法权威;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关于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其又分为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 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司法主体民主其含义是指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人民陪审员制度即体 现的是司法主体民主。在普通程序中,合议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审判员和人民 陪审员共同组成,陪审员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期间,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另一种是由 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 的体现。一审普通程序中吸收陪审员参加是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的。此外,民事诉讼法的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也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基 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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