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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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题国家赔偿法期末复习题一填空题:一填空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1994 年 5 月 12 日正式公布,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2 赔偿的基本作用是使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弥补和恢复。3 综观世界各国的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可分为立法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14 我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归责原则为违法原则。8 P3 5 行政赔偿的是相反培包括侵犯人身权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与侵犯财产权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种。6 行政赔偿请求人单独请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赔偿义务机关机关提出。$

2、 d( 5 u: R/ B V7 7 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主体是审判机关、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L5 q“ 8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故意或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门或者全部费用。6 9 9 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国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请求该国国家赔偿权利保护或限制的,中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10 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维持决定维持的,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决定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

3、务机关。11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诉讼。# 12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的时效为 2 2 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确认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13 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继承人和其它有抚养关系其它有抚养关系的亲属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14 对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名誉权、荣誉权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15 执行职务的认定标准各国立法和实务不尽相同,英美英美倾向于主

4、观说,日德日德倾向于客观说,我国学者我国学者多倾向于客观说。# C/ D8 U# f3 16 西方国家的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代表性的有三种即法国采用公务过错法国采用公务过错为主原则,德日英采用主观过德日英采用主观过错错原则,瑞士采用违法瑞士采用违法原则。17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的计算:造成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0 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赔偿金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造成死亡的造成死亡的应当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20 倍。18 中级以上的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法院 3

5、3 至至 7 7名名审判员组成。5 w1 P5 19 在刑事赔偿程序,赔偿请求人应在收到书面决定之日起 3030 日日内提出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2 2 个月个月内做出复议决定。3 20 二审该判无罪的,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关作为共同赔偿。8 / + Z% v0 ; R: 4 二选择:二选择:. J e+ K- O J- 8 F# K. d1 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A A 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B B 宪法上的国家赔偿;宪法上的国家赔偿;C C 民法上的国家赔偿;民法上的国家赔偿;D D 国家赔国家赔偿法上的国家赔偿;)偿法上的国

6、家赔偿;)2 在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有(A A 宪法宪法 B B 法律法律 C C 地方地方性法规性法规 D D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 N-N- P9P9 Q Q S3S3 C3 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B B 法国)法国)4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规定(A A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立法行为 B B 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 C C 国家国家行为)行为)5 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A A 职务行为主职务行为主体;体;B B 职务违法行为;职务违法行为;C C 损害;损害;D D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6 国家赔偿的最主要功能表现为(A A 权力救济

7、权力救济 B B 制约制约预防预防 C C 侨民保护侨民保护 D D 体现民主法治)体现民主法治)7 认识国家赔偿的兴致不考虑损害行为是否有过错或者违法,而是依据国家负有的社会责任,强调对公民、法人所受损失的不长的代表学说有(C C 公共负担公共负担平等说平等说 D D 社会保险理论)社会保险理论), , u)u) ? f) 17 张某因参与打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变更为逮捕,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6 个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经再审改判无罪,谁为赔偿义务机关(D D 二审法院)二审法院)18张某和李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间

8、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被强行拆除,李某提起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C C 法院陪)法院陪)191995 年 1 月 5 日,钱某因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95 年 6 月 1 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 3 年,1997 年 1 月经复查发现,钱某犯罪时尚不满 16 周岁,法院根据刑法改判无罪予以释放。钱某要求国家赔偿应如何处理(C C 应当给予赔偿,应从应当给予赔偿,应从19951995 年年 6 6 月月 1 1 日至日至 19971997 年年 1 1 月)月)% % * W: X5 R8 1 20 行使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

9、列哪种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的损害,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B B 违法拘留违法拘留 C C 对没有犯罪的人对没有犯罪的人错误逮捕错误逮捕 D D 非法拘留)非法拘留), , r%r% q ; f! N/ 22 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以制止。正巧大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有关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事(D D 应由公安机关赔偿,因赵某应由公安机关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配发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的行为属于配发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情形) x% x- i“ o5 德日采用客观说,既以

10、行为之外观为准,只要行为从外观上可认为属于社会观念上执行职务的范畴即可。我国大陆学者多倾向于客观说,我们认为,国家赔偿法的主旨在于更好地保障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主观说则将执行职务囿于雇佣人意思范围之内,且将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越权行为,滥用职权等排斥字执行职务范围外,致使受害人权益德不到有效救济,因此说主观说不可取。客观说用外观认识将侵权行为与应然职务行为联系起来,从而大大延展职务违法行为发生的领域,更加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而较为可取。! : 7.7.简述我国行政赔偿中的财产权利范围。简述我国行政赔偿中的财产权利范围。+ + 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

11、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j G0 w, t) 8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p2 + x0 R! w. U9 H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8 D/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b“ v 8.8.简述行政赔偿的起诉条件。简述行政赔偿的起诉条件。! ! D6D6 X*X* H7H7 $ 答: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欲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如果被请求的行政机关在受到要求赔偿申请书后,自受到之日超 2 个月内不予赔偿,或者,对所赔偿数额不满意,请求人

12、都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救济。1 z+ u* U( W0 I$ 2、必须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职权行为而起诉。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造成损害,也只能进行补偿,此时赔偿诉讼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某一侵权行为是否违法,通常要经过诉讼程序加以说明。3、必须在行政处理结束后的 3 个月内提起,逾期不起诉,则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归于消灭。4、起诉人必须具有赔偿请求权。0 z$ _5 L% 5、侵权损害必须是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另外,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9 E$ , Z: t( 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T% o“ 3 c4 I: j3 A+ 有

13、明确的被告;+ p2 H o2 K1 Q: v8 p j4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_% K/ j 国家赔偿范围在内容上的扩大是必然的,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过失的认定方面,也同样如此。近代国家赔偿责任理论源于民事侵权责任理论。因而,许多国家在确立国家赔偿责任时也都采用了主观过错责任原则。然而,主观过错责任原则主张由受害人举证证明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致使损害发生的,这无疑增加了受害人的举证

14、负担,不利于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这是不公平的。主观过错是指致害行为人具有的一种应受非难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在英、美、德、日、韩等国,主观过错是国家赔偿的主要归责原则之一。! W; 由于主观过错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而在特定情况下,受害人举证是非常困难的,这将影响受害人获得赔偿。各国也在相应的采取一些补救措施,采取与其他归责原则相结合。10.10.如何确定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判断标准?如何确定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判断标准?答: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行为中哪些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

15、为,则必须以责任构成要件中关于执行职务的认定标准与范围来衡量,而无论工作人员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如何。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为公务行为不能仅从主观或客观上偏面认定,而应该综合考虑。- E第一,主体。行使职权的人是国家权利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与国家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其他工作人员。否则个人实施的为个人行为。, : D# h p. 第二,时间。通常,行政人在公务时间内应该履行行政职责,所以时间对行为性质确认有现实意义。, c: y2 S | V: i* h, h第三,地域。行政人的职权本身包含地域管辖权,以地域范围为标准对行政人行为性质认定有意义。: T! u“ N! g2 T P9

16、 43 3、曲阳县农民杨志杰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曲阳县农民杨志杰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要求?根据国家赔偿法(1 分) B, T2 e% S问:(1 1) 李某被羁押达李某被羁押达 9 9 个月,如果他就此项提出损个月,如果他就此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如果赔偿义务机害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赔偿?关拒绝赔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赔偿?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责任后置);可向西城区人民法院再提起诉讼予以裁决。% o8 (2 2) 李某就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李某就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定赔偿程序有哪些?“ “ g6g6 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尤其先行处理,若其不接受不理睬时,再诉人民法院予以裁决。8 u/ ; J)J)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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