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相关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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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信用证”相关资料汇总相关资料汇总有关信用证的概述、开立条件、结算条件和相关法条的整理和汇总。BY ZNX&ZX2014-12-13目录目录一信用证概述.2二信用证的分类.3(一)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3(二)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3(三)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3(四)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4(五)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4(六)红条款信用证。 .4(七)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4(八)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4(九)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2、.5(十)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Packing credit).5(十一)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5三信用证的开立条件 .5(一)开证行.5(二)开证申请人 .5(三)开立条件.6(四)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6(五)进口开证中必须要注意的问题.6四信用证的结算条件 .7(一)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审单 .7(二)按照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条款审单.7(三)按照银行的经营思想、操作规程审单.8(四)按照普遍联系观点,结合上下文内容审单.8(五)按照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审单.8(六)按照商业功能和结算功能相统一的原则审单.8(七)

3、信用证欺诈的情形 .8五信用证相关法条.9一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含义(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二)信用证流转过程(二)信用证流转过程信用证流转程序: 1. 进口商(买方,开证申请人)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2. 开证行接受进口方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 出口商所在地通知行。3. 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

4、通知出口商(卖方、受益人)。4. 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5. 备齐各种装运单据并开立汇票,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内交当地银行(议付行) 议付。6.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证相符后,按汇票金额扣除有关利息和手续费,将余额垫付 给出口商。议付后,议付行应在信用证背面作有关议付事项的必要记录,称为“背批”,其作用是防止超额和重复议付。7. 议付行将汇票和装运单据分次寄往开证行索偿,以防邮递过程中发生单据遗失现象。 8. 开证行对照信用证审核单据无误后,将款项偿付给议付行。9. 开证行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10. 进口商付款赎单。倘若进口商验单时,发现单证不

5、符,有权拒绝付款赎单,此时开证行 就有可能造成损失。而且,开证行不能以验单时未发现单据不符为由向议付行要求退款。11. 进口商付款赎单后,在海运方式下,凭海运提单在目的港提货。二信用证的分类二信用证的分类(一)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一)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6、 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二)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二)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

7、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 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最新的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注:常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三)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三)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四)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四

8、)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1、即期信用证(Sight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2、远期信用证(Usance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五)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9、:(五)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2 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六)红条款信用证。(六)红条款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可让开证行在收到单证

10、之后,向卖家提前预付一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常用于制造业。(七)循环信用证(七)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八)对开信用证(八)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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