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6795163 上传时间:2018-04-02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505.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 8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主办 2016 年年 5 月月 金融监管评论金融监管评论 No.201624 互联网理财互联网理财的定义、风险与监管的定义、风险与监管 执笔人:执笔人:尹振涛尹振涛 2013 年“余额宝”的腾空出世,使互联网理财与互联网金融一道成为近年来国内金融业发展的亮点而备受关注。虽然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产品属于传统货币市场基金的网络大众化, 但互联网理财仍以其独特的魅力受到普通理财需求者的追捧。与此同时,随着产品类型和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各类互联网理财产品和平台也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大街小巷充斥着各

2、种宣传材料和广告语,火热局面一度无法抑制。但是,在野蛮式增长的背后,风险隐患不断被积聚,随着 2015 年十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与治理不断加码,加之一些违规违法事件的相继引爆,给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理财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不确定性。本文将从互联网理财的概念入手,着重梳理互联网理财市场的风险特征,并据此提出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一、互联网理财的定义与优势 互联网理财与时下最热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一些区别。互联网金融是从产品和服务的角度进行界定,参照 2015 年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当前

3、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态大致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而互联网理财则是从行为的角度进行定义,即不管是普通消费者购买何种类型的理财产品或服务,均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并以此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的一种行2 / 8 No.201No.201624624 为。因此,从本质上讲,互联网理财是传统理财模式的互联网化,是将线下的各类理财产品和服务搬移到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销售的过程。 互联网理财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梳理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产品类型,大致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网上炒股、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网上保险、网上债券、网上期货和众筹等模

4、式。当前,市场上也出现很多一站式理财平台,即将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放到互联网销售平台上,进行综合化营销和统一销售,包括智能筛选、产品导购、主题推荐、产品评价以及论坛社区等链条板块,为投资者提供多维度的投资选择。由于互联网渠道具有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理财产品在运行机理、销售推广及业务结算等方面的固有模式,得到了普通投资人的认可和积极响应。例如,余额宝类的产品就是在准入门槛、交易便捷及赎回效率等方面突破了传统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惯式, 使普通投资者不仅能够参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更能获得相对安全和较高的投资收益。当然,也是由于互联网渠道的特殊性,让互联网理财相比传统理财有着不同的风险

5、因素和风险特征, 给传统的金融监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与传统理财市场相比,互联网理财市场所表现出来的风险有着一定的独特性,而这些独特性则主要来自于互联网理财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国务院大力推动“互联网+”行动的大背景下,互联网被引入到各个能够想到的领域,以“滴滴出行”为例,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介入彻底改变了消费者用车和出行的习惯,也彻底改变的出租车、私家车等底层关系,并挖掘了更多的用车市场。事实上,这些改变基本上都源于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的应用。同理,相比传统理财业务,互联网理财的优势也大多源于互联网元素。 一是,交易更加便捷和高效。相比传统的线下交易,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纯线上的服务,包括理财产品

6、的筛选、投资品相的评价、交易资金的划拨、投资收益的确权等一系列标准化的服务。对普通投资人而言,全部的交易指令均可以通过互联网的PC 端或手机端实现,完全可以省去跑机构、跑银行去买产品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这种交易可以是 7*24 小时的,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和低沟通成本的服务。 3 / 8 No.201No.201624624 二是,提供的理财服务更加丰富。由于理财活动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并需要丰富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必要的投资研究和分析, 这些对一般的投资者而言无法独立完成,并常常费时、费力,还无效果,而雇佣专业人士进行指导也基本不可行。但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 其独特的信息技术和优化的

7、展示方式非常有利于嵌入更多分析工具,传播通俗易懂的专业知识。例如,在购买理财产品时,简单的成本收益分析和利率比较等最基础的投资决策,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实现一键处理,加速了投资判断的效率。 三是,投资的准入门槛非常低。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准入门槛基本在万元以上,而信托、私募等投资渠道的门槛更高,但互联网理财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基本消除了投资障碍。例如,目前大多数“宝宝类”产品的投资最低额为 1 元,大多数 P2P 理财平台的最低投资额为 50 元或 100 元,其他一些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起投额也均在 1000 元以下。同时,当下也有一些互联网理财平台以收益权转让和拆分等方式将阳光私募产品通过

8、互联网进行销售, 事实上突破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人和投资人数的限制,触碰了监管红线。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理财基本将传统理财市场进行了平民化普及。 四是,能够获得相对更高的投资收益。虽然, “宝宝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持续降低,但与同类型的线下产品相比,互联网理财的投资收益仍然很高。较高的投资收益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互联网理财能够集合零散的资金进行规模化的投资,以此分享与规模化资金相匹配的高收益。另一方面,互联网理财服务比传统理财服务相比,运营成本和服务费用更低,一部分免去的交易成本能够转化为投资人的收益。当然,目前的现实情况可能与理论有些出入,在互联网金融快速推广的初期,以及在创投资

9、金的支持下,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获客成本相当高,尚未体现互联网销售的轻资产价值。还是以“宝宝类”产品为例,2%以上的年化收益率比银行活期存款 0.35%利率的确高了很多。 二、互联网理财的风险特征 俗话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互联网理财在给大家带来便捷、便利的服务的同4 / 8 No.201No.201624624 时,其互联网属性也对传统的金融安全和风险带来了新的挑战,表现出互联网理财特有的风险特征。 一是,风险波及的范围更广。由于互联网理财基本取消了理财的准入限制,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普惠金融福利的同时,事实上也将更多的群体纳入到投资风险圈。理财产品不同于普通的银行储蓄,并不享受固定收益以

10、及存款保险的保护,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互联网理财的投资门槛低,投资金额灵活,很容易吸引那些根本不具备金融投资知识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对金融风险知识基本一无所知,在面对风险的时候常常不知所措。除了风险波及的人数众多以外,由于互联网自身的无边界性,还会将相关内容和恐慌情绪简单复制到各类人群、各种层级和各个区域。当金融风险发生的时候,不仅会波及一二线金融发达的城市,更可能触及三线四线甚至更加偏远的农村广袤地区,很难控制风险传播的范围。 二是, 风险传播的速度更快。 互联网平台最大的优势在于优化了信息传播的途径,从“点对点”变为“网状式”的扩散,同理金融风险的传播也沿此路径展开。当发生金融

11、风险的时候, 在互联网传播情况下, 风险信息不仅会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进行扩散,更由于消息源的不可控性和难追溯性, 容易引发虚假、 夸大甚至错误信息的快速传播。同时,在互联网时代下,媒体自由化和功利性现象严重,媒体对风险事件具有很强的敏感性,这都对虚假信息的快速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是,风险传染的后果更严重。除了风险信息容易通过互联网被快速传播以外,由于大多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都存在混业经营及跨行业结构设计的特点, 很容易将金融风险从一个领域传染到另一个领域。例如,如果处于某种不可抗原因,投资者集中兑付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则容易传导至银行间市场,产生银行业的流动性紧张,进而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

12、定价混乱,引起系统性风险苗头,更有可能破坏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由于涉及的人员众多,层次各异,还非常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到社会安定,造成不可估量负面后果。 四是,风险防范的要求更高。不论是何种互联网理财产品,除了需要依托互联网平台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基础条件就是先进的网络和 IT 技术的支持。对传统的内部5 / 8 No.201No.201624624 风控和外部监管来说,既掌握金融知识又具备技术素养的人才十分困乏,这对风险管控和金融监管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同时,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混业特点与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也存在明显的冲突,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工具及执行手段都很难落实,风险责任也很难

13、追究,容易造成监管真空。 三、防范互联网理财风险的监管建议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互联网理财有着其独特的生命力和魅力,监管当局应该出于鼓励和支持创新的角度进行审慎性监管。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应该本着行业自律和企业道德责任的原则规范发展。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则应该加强相关知识学习和增强风险意识,实现投资获利与自我保护的平衡。上文已经指出,互联网理财不仅存在传统理财产品固有的风险,同时还存在一些互联网元素带来的更复杂的特有风险,以及网络和技术条件下所带来的传统风险的演化和放大。随着互联网理财市场的不断扩大,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特别是近期频繁爆发的一些打着互联网理财旗号的各类非法集资和违法案件,

14、充分说明这些潜在风险已经逐渐显现,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针对以上提出的互联网理财的风险特征及问题,要防范互联网理财市场和产品的风险,必须形成多管齐下的治理框架。 第一,明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主体,出台相应监管细则,避免监管真空和缺位。避免监管真空和混乱最好的办法就是首先明确监管的主体,即监管责任人。在2015 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经对一些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监管归属进行了明确。例如,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同时,在指

15、导意见的大框架下,各分管机构则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细则,以贯彻指导意见的精神, 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截止目前, 只有互联网支付已经出台了正式的管理办法,针对 P2P 网络借贷和互联网保险的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其他相关监管细则仍在制定中。当然,出于鼓励金融创新的原则,各监管机构在出台部门规章的时候应充分考虑互联网运营模式的特点,留给市场必要的创新空间和调整余地及时间,平衡好发挥市场活力和防范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同时,对那些“打政策擦边球” ,或明显6 / 8 No.201No.201624624 违反规定,突破牌照限制,触碰监管红线的做法应予以坚决制止和惩戒。 第二,充分发挥基层金融监管

16、部门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加强中央和地方、行业和行业、 部门和部门及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数量众多、种类复杂,增加了日常监管的难度,给现有的金融监管部门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鉴于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模式及发展环境,建议针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分级监管框架,加强纵向监管安排和分工。具体而言,由具体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细则,并由各省级、市级分支机构负责监督和落实,同时,各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与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局、金融办)组成联合监管小组,负责统筹本地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该联合监管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监管、数据检测和风险排查工作。除纵向形成分级管理框架外,监管部门在横向也应该形成网状联合,以顺应互联网金融跨业经营的特色。在国务院或具体监管部门的牵头下,逐步加强各领域监管主体在信息共享,风险防控,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的合作。只有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协调机制,才能避免监管漏洞,实施有效监管。对于企业和行业内部而言,企业应该本着长足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角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