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川教函〔2017〕752 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 2018 年度 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厅决定在普通高中表扬一批先进班集体,在 2018 届普通高中学生中评选、表扬一批省级优秀学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 世- 2 - 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 》 ,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学科成绩中,有 9 门学科(其中包括政治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另外两科成绩必须达到良好等级 3. 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 拟表扬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中 2018 届学生, 在高中一、二年级至少获得过一次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扬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市、州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至少应受到两次以上学校表彰) ,并在高中阶段获得过一次以上市(州)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 3 - 四川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二)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条件 省级优秀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系当年各市(州)推荐的四川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 学业水平优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为全优,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期末考试和市(州)质量测评考试成绩三项综合排名在全市(州)前 2%以内。
综合素质优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优秀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推荐的省优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 9 优 2 良 3. 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2 年以上 (三)四川省普通高中先进班集体条件 属全日制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的班级;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声誉;班级曾获得- 4 - 过市(州)表彰;班额在规定的人数之内 二、评选办法 2018 年度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是: (一)省上将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以各地高三年级学生数为基数, 并参考各地德育工作情况, 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各市 (州) (名额分配见附件 1) 市(州)按相同办法将推选名额下达给所属县(市、区)或学校各地在下达推荐名额时,高三毕业班学生在 400 人以内的学校,推选名额不得超过 6 人;高三毕业班学生在 400-600 人的学校,推选名额不得超过 8 人;高三毕业班学生在 600-800 人的学校,推选名额不得超过 10 人;高三毕业班学生超过 800 人的,可适当增加推选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当年高三年级学生数的万分之一的比例分配到各市(州) 为照顾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不足 1 万毕业生的攀枝花市、 甘孜州和阿坝州每年各分配一个名额 市 (州)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高中教育发展的整体情况,在全市(州)范围内统筹评选工作,择优推荐,不得将名额直接分配到县(市、区)或学校同一所学校的省级优秀学生不得超过 2 名 - 5 - (二)学校必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或德育处) 、年级组、高三毕业生家长代表(由学校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推荐 3 人,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 、行风监督员、教育督导专员、学生代表参加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有关评选工作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高三学生中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之后在初选人所在班级由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按学校所分得的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两倍的比例,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第二次张榜公示最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推选结果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 5 个工作日。
除在学校公告栏、还要利用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家长 群、群等方式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上报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将学生名单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其中县(市、区)属学校在县级媒体公示,市(州)直属学校在市(州)级新闻媒体上公示之后上报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省教育厅上报表扬学生名单,省教育厅对上报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 省级优秀学生由市 (州) 在当年向省推荐表扬的省 “三- 6 - 好” 、优秀学生干部中按条件择优推荐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将符合省优条件的学生择优推荐上报市 (州) 教育行政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相关业务科(处)室人员、学校代表、 教育督学、 专家、 纪律监察人员等组成的评议小组, 按市 (州)分得指标的 1:2 比例确定候选名单,由局党组会民主表决,择优等额向省上推荐 在报省教育厅之前, 须先将被推荐学生的主要信息和事迹在就读学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再由市(州)在市(州)级新闻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教育厅收到各市(州)上报的省级优秀学生名单后,将组织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其主要信息和事迹在《教育导报》 、 “四川教育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上述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名单在各级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必须认真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才能逐级上报, 否则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评优资格如果市(州)没有合格人选,指标不调配使用,由教育厅收回 教育厅对各地上报的人选进行核查, 对不按程序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指标取消,不再递补 (四)各地和学校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填写好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和先进班集体登- 7 - 记表(分别见附件 2、3、4、5) (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必须由学校用微机统一填写一式三份逐级上报 登记表上的学生学科成绩填报原始分数,并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核查签字后, 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体育课成绩和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总分由体育课教师填写原始分数和等级并签字; 获奖情况由学校填写,并注明学生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时间和表彰单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须对各地和学校上报的登记表进行严格审查, 务必于 2018 年 2 月 20 日前将各地最终确定的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 “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分类打印造册) 、登记表、公示情况和省级优秀学生事迹(400 字左右)等材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教育局盖章后一并报教育厅。
我厅审查确认后发文表扬 三、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6〕600 号)要求,全权负责组织本市(州)的评选工作,制定本市(州)省级优秀学生的具体推选办法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管理,确定相关领导分管评选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地和学校要严格按条件、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把评选工作做- 8 - 细,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维护评选工作的声誉严禁在评选中徇私舞弊对评选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违规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取消其称号,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德育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该市第二年评优名额,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向全省通报批评,按相关党纪、法律规定处理 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在高考录取时, 按照教育部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 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 3.四川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四川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 5.四川省普通高中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21 日 - 9 - 附件 1 2018 年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市(州) 三好学生名额 (名)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名) 先进班集体名额 (个) 省级优秀学生名额 (名) 成都 112 89 36 7 自贡 23 16 7 1 攀枝花 13 10 4 1 泸州 38 27 11 3 德阳 26 22 10 2 绵阳 51 40 16 4 广元 30 22 9 2 遂宁 31 25 8 2 内江 32 25 9 2 乐山 23 18 8 2 南充 61 52 17 5 眉山 29 22 9 2 宜宾 37 30 10 3 广安 38 31 11 3 达州 42 35 12 4 雅安 11 9 5 1 巴中 36 32 8 3 资阳 31 25 9 2 阿坝 8 6 2 1 甘孜 7 5 2 1 凉山 31 21 8 2 合计 710 562 211 53 - 10 - 附件 2 2018 年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 姓名 学校高 2018 届 班 民 族 职务 年龄 性 别 政治面貌 获 奖 情 况 年 月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 年 月被 县(市、区)教育局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 年 月被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 高中 学业 水平 考试 成绩 学业水 平考试 号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章 经办人签字: 科目 政治 语文 数学 外语 地理 历史 物理 化学 生物 通用 技术 信息 技术 成绩 体育课 成 绩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 试 成 绩 体育教师 签 字 学 校 评 语 及 意 见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11 - 附件 3 2018 年四川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 名 学校高 2018 届 班 民 族 职 务 年 龄 性 别 政治面貌 获 奖 情 况 年 月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 年 月被 县(市、区)教委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 年 月被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 高中 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