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桥社区动迁房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和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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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桥社区动迁房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凌桥社区动迁房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和区位规划范围和区位 凌桥社区位于上海中心城的东北部边缘,城市外环线以南,属高桥镇域行政范围,距高桥中心镇区约 5 公里,东北为外高桥物流枢纽港区。 本次规划基地属于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凌云社区 Y000101 单元,由港城路高浦港-高新河江东路-仓房浜围合的区域,总用地为85.57 公顷。 为配合生态专项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和滨江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需要,本次规划基地规划明确作为动迁房居住区。 功能结构功能结构 规划基地功能为居住,规划将位于基地中央附近、南北向的经四路设定为居住区南北轴,并以经五路、纬四路、纬五路围合的环路

2、系统服务于整个社区, 将基地划分为相对规整的块状居住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由双江路分隔为地区级和社区级南北两处中心, 公共绿地沿仓房浜等河道、规划双江路两侧沿线布局,规划具有居住区中心、大型公园、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多层和小高层相结合的面向本地动迁家庭,容纳 1.55 万人口的居住区。 土地使用规划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用地总计 85.57 公顷, 其中双江路以东用地面积 12.77公顷,双江路以西 72.80 公顷。规划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网络分割不同区块,形成块状的居住用地结构。除北部双江路以东,纬四路以北设1 处为地区服务的商业文化中心外,规划社区中心位于基地的中部规划路北侧的带状范围内,是

3、商业、文化娱乐、行政管理等公共功能复合的区域。 规划在纬四路南侧规划设居住区公园,仓房浜、高浦港沿岸、双江路、港城路沿线及纬四路南侧的带状绿地相联成环。具体用地布局上,规划针对居住区环境品质和日常管理的需要,提高小区布局的灵活性;同时充分考虑各类设施的特点及活动特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和影响。 城市建设用地总计 81.78 公顷,除城市道路用地外,建设地块总面积为 67.05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48.92 公顷,包括住宅用地 44.05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用地 4.87 公顷;规划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42 公顷,规划公共绿地 13.08 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63 公顷。

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本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采用采用地区级社区级组团的三级组织结构形式,在规划中落实已经确定的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并根据 1.55 万人人口规模和上海市中心城分区规划公共设施设置标准(2006)确定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内容和用地、建筑规模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兼顾出行和使用的便利性。 (1)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C) :在双江路以东,新增地区级文化设施、福利设施、地区级商业设施各 1 处。 (2)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R22) : 规划确定社区文化活动和行政管理功能集中设置,社区卫生服务和托老所福利设施集中设置。规划在规划路北侧沿线一个街坊的

5、带状范围内,设置带状的社区中心。包括社区行政管理中心 1 处,治安设施(派出所)1 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处。 规划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处,社区福利设施托老所 1 处。此外,按照服务半径要求,规划社区商业设施 3 处,其中社区商业中心位于规划路、经四路交口东北侧,包括室内标准菜市场和社区超市;此外,分别沿纬五路西段两侧、沿纬四路北侧布置沿街社区商业服务用地。 居住区结合绿地设置小型公共体育运动场地和健身点。 规划新增幼托 1 处,位于经五路、规划路交口东北侧,面积 1.01公顷。 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系统主要由二个层面的网络构成, 即由周边干路构成的外围道路网络外围道路

6、网络和居住区内部的配套道路网络,配套道路网络, 划分为主干路、 次干路、居住区级道路三个等级。 (1)外围道路网络外围道路网络: 由基地四周的城市路网组成,包括双江路、江东路、港城路。 (2)配套道路网络:配套道路网络: 居住区内部道路网络相对独立,在基地内形成“一纵一环”的居住区级配套道路系统,为居民出行服务。 交通设施规划交通设施规划 未来居住区交通以生活交通为主。 结合基地周边地区轨道交通规划和交通流向分析,基地居民主要出行方向以向南、向东交通为主。通过地面公交线路和轨道交通之间的短驳, 可以满足地块中居民的出行和外部区域的人流抵达本区域的要求。 规划在双江路以西设置一个公交起迄站,用地

7、规模为 1500 平方米。 具体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布置建议未来在编制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时予以深入细化, 原则上基地内居住区级及其以上等级道路均可供公交车辆驶入。 公共绿地公共绿地 居住区绿地总面积为 13.08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6.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 9.20 公顷,防护绿地面积 3.88 公顷。 居住区绿地系统由块状的居住区公园和滨河景观绿带, 沿道路的防护绿带组成,沿仓房浜、高浦港等水系的滨水绿地,与双江路、港城路、江东路两侧的带状绿地构成环状。 规划 1 处地区级公园设置于纬四路东入口段,在双江路、高浦港交口两侧设置 2 处社区公园,成为居住区的门户景观节点。 一般住宅地块内集中绿地率不低于 15%, 绿地率不低于 35。此外,商业综合地块(包括社区商业地块)内不得低于 20%,幼托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其绿地率不得低于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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