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知識輔導課程》《臨床知識輔導課程》考考試通知與考試通知與考場規則場規則 考試通知 1.1 考試總分 100 分,得分少於 60 分或缺席考試者,視為不及格 1.2 日期及時間:201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考試時間為 3.0 小時) 1.3 地點:澳門科技大學 C 座教學大樓三樓 C307-C309 室 考試須知 2.1 為核實身份,請出示澳門居民身份證及學生證,缺一不可 2.2 考試時間為 180 分鐘,自宣佈考試開始時起計 2.3 准考人請提前 20 分鐘到達考試地點,並按考場規定座號入座 2.4 考試開始 10 分鐘後才到達的准考人,將喪失考試資格,不得進行考試 2.5 准考人在考試期間不允許使用任何其他資料、文件、書本、計算機及電子設備 2.6 考場內不得拍攝及錄音 2.7 准考人只准使用藍色及黑色的鋼筆、圓珠筆於答題紙上作答 2.8 准考人不得使用塗改液/帶,如欲修改答案,須先劃刪錯誤答案 (請在旁簽署), 再填寫正確答案,否則該題將視為錯誤,不得分 2.9 准考人須保持安靜,不得與他人討論,進入考場後必須關閉通訊器材。
2.10 准考人必須在答題紙指定的位置,清楚填寫姓名及座位編號 2.11 准考人僅在考試開始後 30 分鐘至考試結束前 15 分鐘,方可遞交考卷 2.12 准考人在遞交考卷後,方可離開考場,而所有離開考場者,不得再次進入考 場,並必須遠離考場及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和交談 2.13 准考人不得將任何考卷及答題紙帶離考場,違者按作弊處理 2.14 准考人須按時交卷 2.15 如准考人違反上述任何一條規則,將會保留予以淘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