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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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前期物前期物业业服服务协议务协议水印三江小区物水印三江小区物业业服服务务中心中心绵阳市小北街绵阳市小北街 2 2 号号本协议当事人:本协议当事人:2甲方:甲方: 电话:电话: 乙方:绵阳建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绵阳建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0816-60201880816-602018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绵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绵阳建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水印三江”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1、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

2、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线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2、共用部位: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壁提、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3、公用设施设备: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路线、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凤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4、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接到开发商电话收房通知或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书并办理完结相关手续;交房通知书中载明期限的最后一日视为交付使用日期。第一条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水印三江

3、甲方所购房屋名称: 幢 单元 楼 号甲方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甲方所购房屋类型: 电梯 座落位置:绵阳市涪城区小北街 2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水印三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2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3依法监督乙方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但需以不干扰乙方正常的物业服3务工作为前提;4遵守“水印三江”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 “水印三江”业户手册 、 “水印三江”装修管理规定和物业服务相关制度;5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配合乙方开展物业

4、服务工作; 6. 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按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7. 按照国家及政府有关规定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合理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并取得乙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9. 房屋装修装饰时,应依据国家建设部 110 号文件及绵阳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小区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10. 对其产权所示的单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权,但所有异动(如出租,出售等)须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乙方。房产出售后,甲方须告知并负责促成受让人与乙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协议未签订

5、之前,视为甲方已将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予受让人。房产出租后,甲方须保证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和业主规约所制定的条款。房产异动后,如甲方未履行本条之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印三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照本协议之约定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履行管理职责,制定本小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2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绿化等年度安全检查,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组织实施;3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关物业的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装修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装修约定,并负责监督;4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5对本物业

6、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6负责做好本区域物业管理、房屋交付入住服务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7对本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房屋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8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合理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49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相关组织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10本协议终止时,乙方须向本物业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第三条第三条 物

7、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三、环境卫生: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2除“四害”服务。3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四、秩序维护服务:1.1.内容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实行 24 小时公共区域值班、监控、监督和巡逻工作制度。3)有必要时对所有进入本物业区域内的陌生人士身份进行查询。对大件物品搬运进行登记、检查。2 2责任:责任: 1)严格管理安全管理队伍,工作规范。2)实行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3)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发生在公共

8、区域内危及住户安全的情况。4)乙方不承担甲方人身安全与财产保管、保险责任。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1内容:内容:1)引导车辆行驶和停放。 2)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 2 2责任责任1)负责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维护。2)负责停车场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3)乙方不承担甲方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保险责任。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根据建设部令第 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水印三江”临时管理规约和5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提供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第四条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1主出门设有本区域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

9、明显。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3室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4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5对公共区域违章、私搭、乱建依法进行管理。二、设施设备运行:1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3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订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4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5电梯按规定

10、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并保持良好;制订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无事故隐患。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证在 24 小时内实施。3排水、排污管道通畅,发生堵塞外溢现象即时处理。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四、坏境卫生: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5本区域内道路等共用场地巡回保洁,纸

11、屑、烟头等废弃物随时清理。6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7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68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五、绿化养护服务:1公共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建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3绿地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及时清理。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本区域内交通设施完善,道路畅通、路标清晰。2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3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七、安全管理:1安全设备设施配置齐备,

12、制度完善。2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主出入口、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公共区域实行全天不定期巡逻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做到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采取防范措施。八、消防管理:1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2消防通道通畅。3制订消防应急方案。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零修和急修:1零修、急修及时率 95%。2零修、急修返修率不超过 2。第五条第五条 家居装饰装修管理家居装饰装修管理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印三江”临时管理规约 、 “水印三江”装修管理规定约定,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应到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登记,办理装饰装修手续

13、,交纳装饰装修管理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等。2甲方进行装修装饰时,须自行对本楼层中的相关公共通道等进行围毕保护,如甲方未进行围毕保护的,乙方将代行围毕,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3装修时必须按照申报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超出申报内容。4为维护本区域自然舒适的环境,依照“水印三江”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安装防盗门、窗花、室内防盗拉闸时须统一款式,晒衣架、空调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须根据预留位置尺寸大小购买7空调,上述物件的安装均须在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申报手续。5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板及房屋的防水、隔热层。 6装修

14、施工时,不得破坏防水层,若有损坏应重新修补,并自行进行防水测试,以免引起渗漏,否则,因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7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8装修所增负荷不得超过楼面或层顶设计承重量。不得在结构柱结构梁上打洞开槽。9不得在地面花园、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篷等构建物,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风、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的任何设施。10装修施工须在装修期限内完工,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装修完毕,须提前三天向乙方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并重新办理装修施工出入证 。不按时办理延期手续,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

15、令停工。11严禁装修人员在本区域内留宿。 12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场地,不得驶入非指定位置。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装修材料、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中庭、道路等)及地面、花园内。13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 50 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 2KG 灭火器(ABC 型)一个,并放置在明显易拿位置。14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15合理使用地面花园,保证只作绿化、休息及景观用途。甲方应保持地面花园范围内一切植物成活及外观美丽,负责园艺管理。16甲方在使用地面花园时,不得影响原有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能和管理。17植物的种植高度应以不影响相邻业户采光、通风为前提。 18注意病虫害防治,避免滋生蚊蝇、老鼠,不使用有异味的肥料,不能在花园饲养家禽家畜和鸽子等。19本物业管理区域入住后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冬季:冬季:上午 8 时-12 时, 下午 2 时-7 时;夏季:夏季:上午 8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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