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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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建议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力资源的流动日益频繁,流动频率也不断提 高,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逐日增加。但除了少数经过相关政府 部门批准调动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可以顺利转移接续外,其它大多数 劳动力转换工作单位,流动到其它地区都会碰到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难的问题。一、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的险种一、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的险种现在有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的险种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不需要转移。二、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群体二、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群体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群体,主要包括但不限

2、于:1.与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2.从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流动到企业的职工;3.破产企业的职工;4.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进城农民工等。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不利影响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不利影响1.1.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跨区转移接续难阻碍了劳动 力的自由流动,限制了我国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不利于劳动力资 源的合理配置,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2.2.不利于社会保险管理:不利于社会保险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可能会造成社会保 险管理的漏洞。因为我国社会保险目前是属地管理模式,这样可能给欺诈团 伙提供机会,如多地参保或骗保

3、等。3.3.不利于保护参保人利益:不利于保护参保人利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直接受损的就是 参保人,在工作地缴纳的社会保险无法转移到流动地区,这也是为什么近期 会出现大批“退保潮”的原因。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原因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原因1.1.属地管理模式属地管理模式: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属于属地管理模式。各省份管理模 式不统一,导致各地区分别制定仅适用于本地的政策、标准、制度,各地区之间在缴纳金额、管理制度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 难。2.2.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结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二元结构,东部地区与中西部 地区经济差距过大导致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4、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多为劳动 力输出地,输出劳动力在东部发达地区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金,但由于目前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造成中西部劳动力只能将缴纳资金留在发达地区。3.3.现行财政体制现行财政体制:目前我国实行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导致社会保 险关系跨地转移会影响地区利益。转出等于转嫁了责任,而转入等于承担更 多的责任。这就是很多地区不愿接受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原因。4.4.现行社保规定现行社保规定: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中,有两点规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困难:一是流动就业者如果流动,只能带走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 无法享受社会统筹部分的权益;二是流动就业者须在一个地方工作 15 年,才 能

5、得到退休后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待遇。5.5.户籍管理政策户籍管理政策:社会保险管理与户籍管理紧密联系,一般情况下当地 户籍应在当地参保,便于社会保险属地管理需求。这种社会保险与户籍挂钩 的管理办法,导致有户籍的可以转入,无当地户籍的较难转入的现象。6.6.社保管理系统社保管理系统: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系统为各地各自统筹的区域管理 系统,业务信息网基本不与其它统筹区域连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只能通过 多个环节的人工办理,费时费力,造成人力物力浪费。五、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建议五、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建议1.1.提高社会统筹层次提高社会统筹层次:可以采取从下到上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的方

6、法,首 先实现地市级统筹,然后实现省级统筹,最后实现全国统筹,从保障对象、 保障内容、保障方式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确定费率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方面全国“一盘棋”。2.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仅仅覆盖城市劳动者,绝大 多数农村劳动者未参加社会保险。因此,我们应该首先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 盖面,将城镇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积极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督促农工办 理社会保险。3.3.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加快社会保障立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 障方面地区性、临时性的法律、法规缺少权威性和科学性。因此,应该尽快 出台社会保险法,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定社会保险

7、转移关系接续的办 法。4.4.实行分段计算办法实行分段计算办法:由于我国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保险制度必须能 够覆盖到流动就业群体,我们可以采取“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全国结算”的办法,以解决流动就业者社保异地转移接续问题。5.5.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实现社会保险 关系信息库在全国范围内的联网与信息共享,做到流动劳动力随到、随交、 随记录、随时办理转移。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金融网络实现社会保险权 益的可转移、可查询。6.6.实行社会保障税征收管理体制实行社会保障税征收管理体制:改变社会保险过于依赖用人单位的办 法,树立由国家统筹直接

8、面对劳动者的思想,实行社会保险税征收管理体制, 单位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税,不与职工个人在社会保障上直接联系,而 劳动者建立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国家利用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向劳动者 提供基础养老等保障。7.7.提高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水平:提高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水平:社会保障部门应该简化参保程序,使参 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更加省时、快捷。破解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题破解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题来源: 作者: 日期:09-12-29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是目前阻碍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拦路虎”。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在具体操作方

9、面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不久前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研讨会对此进行了重点探讨。专家们指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形成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存在;保险制度本身设计考虑不太周全;社会保险属地管理模式,以及对户籍制度强烈的依赖。然而,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大环节,也是我国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需要,因此,实现转移接续是大势所趋。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与会专家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成立,对于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关系建立了良好的条件。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

10、杨宜勇表示:为实现转移接续,首先应该提高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层次,加强政府责任的理念意识;其次就是要尽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如果有的地方连社会保险都没有,就谈不上衔接了;再次就是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用法律来确立社会统筹层次与转续办法;最后就是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建设,这是转续关系的一个重要支撑。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杨宜勇指出:纯粹现收现付的保险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从一个地方流动到另一个地方就可以宣告流出地社会保险关系的结束,同时可以在流入地建立新的社会保险关系。这是一个理想的状况。纯粹完全积累模式也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完全个人账户式根本不存在转续的问题。需要转续的是现收现付加上部分

11、积累的项目。因而结合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现在有社会保险转续问题的险种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不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只是形式上的现收现付加个人账户,不是典型的部分积累制,但由于存在一部分累计的作用,也存在着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问题。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以前有专家提出利用“一卡通”,也就是以每个公民身份证为标识发一张特定的社会保障卡,卡上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但在本次会议上专家们提出仅仅用卡是不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谭中

12、和研究员谈到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的权益结算系统。因为我们在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时候,除了基金缴费情况之外,很重要一项就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因而需要一个结算系统作为技术支持。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来源:百度 作者: 日期:10-01-28 上海的综合保险已初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先天障碍。中国民主同盟会(下 称“民盟”)上海市委“关于在沪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提案中建议,上海的综合保险制度应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为流动人口设立个人社保账户, 账户可以随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同城市间流动。2002 年 9 月,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就业 人员

13、有单位的,综合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无单位自谋职业的,费 用由个人承担。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数据,截至 2004 年年底,全市 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单位达到 9.8 万户,参保人数已达 209.4 万人。2004 年下半年,民盟上海市委研究室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劳力 (外来劳动人口)就业管理中心联合完成的一份对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思 考与对策调研报告显示:上海首创综合保险为 498 万流动人员提供了具有较 强操作性的社保体制,适应流动人员的需要和特点,适当降低了外来劳动力的 用工成本,缓解了部分矛盾。但是,国家社保政策的方向最终是全国统筹,而实现全国统筹的基本条

14、件 是需要有明确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报告执笔人、民盟上海市委研究室研究员 周自翔表示,上海综合保险最大的缺陷就在于没有设立个人账户。周自翔分析说,流动就业人员如果离开上海,在上海缴纳的综合保险工伤 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等于一笔勾销,到其他城市后又需要从头开始办理社会保 险,以后要实现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流动就业人员的这部分社保就会出现断 档,且无据可查。在上海为流动就业人员实行综合保险的同时,广州和深圳等地从一开始就 将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纳入了原有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为流动就业人员 设立个人账户,只是在缴费标准和支付办法上,外劳力与上海市职工有所不同, 即鉴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的特点,允许流动

15、就业人员在离开城市时一次性将个 人账户的基金取出带走。复旦大学从事流动人口社保专题研究的封进博士认为,在养老保险方面, 应对流动就业人员采用个人账户制。这些个人账户基金在必要时可以与城市居 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金统筹使用,当账户所有人去其他城市工作时,其个人账 户应跟随本人一起转移至另外的城市;如账户所有人永久性地回到尚未建立社会 保障体系的原籍地时,可以从账户内一次性提取现金。“这其中有一个原则,就是当流动就业人员流动时,其个人账户必须是实 的。”封进说。上海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权衡认为,上海现在实施的综合保险只 是一个过渡性政策。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消除户籍制度的二元化,而现在急需 做的

16、技术性工作,是实现地方政府之间的对接,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系能够 自由转移。对此,民盟上海市委提交的政协提案中建议:上海的综合保险应逐步向小 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过渡,建立流动就业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账户,并坚持做实、 做好个人账户,在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出台之前,上海应改变现收现 付、连续了断一次性领取的做法(外来就业人员每缴满 12 个月的综合保险费后, 可以领取一张养老凭证,待退休后,凭此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未缴满 12 个月, 则之前上缴的),做好个人账户的征缴、封存、监管工作,并建立信息网络平台, 为流动就业人员的异地社会保障将来的转移做好准备。和谐社会下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的问题和策略和谐社会下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的问题和策略来源:来源: 作者:温海红作者:温海红 段雅慧段雅慧 时间:时间:2009-08-062009-08-06 点击:点击: 401401一、引言一、引言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农民脱离农业劳动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但没有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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