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大坞镇池头集社区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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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滕州市大坞镇池头集社区光伏滕州市大坞镇池头集社区光伏 发电项目发电项目TZZFCG-2016-205TZZFCG-2016-205(CTB16-D-0421101CTB16-D-0421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0一六年十一月目目录录第一章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3 3第二章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5 5第三章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121第四章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2929第五章第五章合同的签订与主要条款合同的签订与主要条款.3131第

2、六章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535第一章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大坞镇池头集社区光伏发电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16-205TZZFCG-2016-205(CTB16-D-0421101)三、采购项目情况:池头集社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池头集办事处和韩庄办事处,可建设 46千瓦的光伏发电,年发电量约 60000 度。建设地点在池头集社区楼顶,共涉及 2 个办事处 17个村。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本项目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1时间:2016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2地点 1:枣庄市光明东路 16 号山东兴安 5 楼地点 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 189063706113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留存)营业执照副本 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5售价: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资格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 年 11

5、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6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八、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地址:滕州市大坞镇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 16 号山东兴安 5 楼联系人: 马洪冉韩蔚联系方式:0632-328236618906370611邮箱: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供应商须知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序号条款名称

6、条款名称内容以及要求内容以及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地 址:滕州市大坞镇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联系人:马洪冉韩蔚联系方式:0632-3282366189063706113项目名称滕州市大坞镇池头集社区光伏发电项目4采购内容池头集社区光伏发电项目。 涉及池头集办事处和韩庄办事处, 可建设 46 千瓦的光伏发电,年发电量约 60000 度。建设地点在池头集社区楼顶,共涉及 2 个办事处 17 个村。5招标控制价共有扶贫资金37.12万元,其中池头集办事处19.2万元,韩庄办事处17.92万元。6交货期质保期交货期:交

7、货期: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 2121 天天质保期:质保期:自竣工终验合格之日起,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自竣工终验合格之日起,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本身质量缺陷提供为期的本身质量缺陷提供为期 5 5 年的免费保修(其中光伏电池板年的免费保修(其中光伏电池板 提提供供 2020 年免费维修年免费维修,逆变器提供逆变器提供 5 5 年免费维修年免费维修),保修时间从竣保修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时算起。工验收合格时算起。7踏勘现场自行自行踏勘。踏勘。8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9报价(开启)及地点2016年11月29日9:30分10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8、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唯一授权),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本项目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磋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2保证金具体金额:柒仟元整柒仟元整。供应商须于2016年11月28日16: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开户单位: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行号: 3054 51073527) ;账号:160

9、7014210009841缴纳方式:电汇或网上转账13报价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方案设计,货物的包装、运输、吊拉、 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并网、税费、保修、技术培训及指导 等全部费用14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独立包装单独密封。报价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U 盘)1份,单独密封。1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及地点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16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17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10、。1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9成交供应商排出前三名,由采购人考察确定或依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公证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滕州市公证处监察、 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21履约担保无22付款方式全部安装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全部安装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 60%60%,并网发电,并网发电成功后成功后 3030 日内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日内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 90%90%,留总合同价款的,留总合同价款的 10%10%作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稳定运行三年后无息一次性支付。作为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稳定运行三年后无息一次性支付。二、供应商须知二、供应商须知1.1.适用

11、范围适用范围本次磋商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2.2.定义定义2.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参与采购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2.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采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响应单位进行评审,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3.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

12、 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段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响应;3.5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3.6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3.7 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8 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磋商响应无效;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13、。4.4.磋商依据及原则磋商依据及原则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4.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4.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4.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5.5.保密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6.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6.2 所

14、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6.3 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7.7.踏勘现场踏勘现场7.1 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7.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

15、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8.8.答疑答疑8.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疑问或者询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2016年 11 月 22 日 12:00 时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 送 达 的 形 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 构,同时将 电子版文件 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 送 至。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8.2 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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