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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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 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 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国人部发200670 号) 、 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 见(国人部发200759 号)、 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 (鄂办发 20081 号) 、 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鄂人社发20091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一)科学设岗,统筹兼顾(一)科学设岗,统筹兼顾 坚持从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专业和课程建设,严 格控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 照上级确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突出重点,分层管理(二)突出重点,分层管理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突出教师岗位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岗位的标杆作 用,彰显专业带头人的重要地位。建立学校、各部门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实 现学校管理和部门管理的有机结合。

3、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严格上岗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公开招聘,增强竞争意识,规范聘用合同,实 行聘约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严格考核,按绩付酬(四)严格考核,按绩付酬 以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依据,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将岗位考核同续 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业绩挂钩。(五)首聘从严,留有空间(五)首聘从严,留有空间 首次聘用严格控制正高层级与副高层级的五、六级岗位,留有余地,用于选拔和吸 引高层次人才。各类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 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

4、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 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 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二、岗位设置方案二、岗位设置方案 (一)岗位总量(一)岗位总量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定。首次聘用按现有 在册实际人数确定学校岗位总量。 2学校根据核定的各部门编制和工作需要,确定其岗位数量。 32006 年 7 月 1 日工改后至事业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 技术人员,可根据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比照我校在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职级 的岗位等级,重新核定退休费,不占学校

5、实际设置岗位数。按权限报省人社部门核准, 与学校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二)岗位类别(二)岗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要符合学校专业建 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要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 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 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

6、位,主要包括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编辑出 版、医疗卫生、档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会计等专业技术岗位。 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 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 升管理服务水平。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 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 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 (三)岗位等级(三)岗位等级 1高校教师岗位分为 12 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 、中级 岗

7、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 和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 副教授二级岗位和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名称为 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和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 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教授 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教授二级与教授三级岗位由全省实行总量控制,其他 人员的确定按国家和湖北省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级岗位、二级岗 位、三级岗

8、位和四级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五级岗位、六级岗位和七级岗位;中级岗 位分为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和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为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十三级岗 位。 3管理岗位分为 8 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 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 4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级,即高级 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 不分等级。 5特设岗位设置: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或完成 某专项任务等特殊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

9、属于学校非 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 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核销。 (四)岗位等级控制(四)岗位等级控制 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设置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并按有关 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 见 (鄂办发20081 号)的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和行业调控,符合条件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查 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4工勤技能一级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控制总量和核准。 5学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为四级;管理岗位的最高

10、等级由上级机关 确定;学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等级为二级。3(五)岗位结构比例控制(五)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1岗位类别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 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 55,管理岗位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 20。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 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2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1)学校在充分考虑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总体目 标要求,区别不同系列的情况,实行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并进行动态管理 和调整。 (2)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 2.5:4:3.5。 (3)专业技术岗位中,正

11、高职称控制在 3%以内;副高职称控制在 22%以内,五至七 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244;中级职称岗位控制在 40%以内,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 结构比例为 343;初级职称控制在 35%以内,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 3管理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在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行政管理服务职责、对技能水平或 管理服务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能岗位中设置,并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5以内。 三级岗位总量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20。 三、岗位设置与聘用三、岗位设置与聘用 (一)组织领导(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

12、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实施工作; (2)确定学校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的成员;(3)研究决定岗位设置、聘用及聘后管理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日 常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 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各类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配 套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3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 (1

13、)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工作,包括制订本部门各类岗位设 置与聘用方案、具体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办法等; (2)负责本部门各级各类岗位申请聘用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 (3)负责教师专业技术四级至十二级岗位的评议、评审工作; (4)负责非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管理五 级、六级、七级、八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二级、三级岗位应聘人选的评议工作,根据评议 结果提出推荐人选,报学校相应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5)负责本部门聘用人员的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 4领导小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作小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同意票数不少于出席会议成员的 2

14、/3 以上视为通过。如评议结果超过控制指标数,则按 得票多少取舍。如评议结果未达到指标控制数,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对得票数达 1/2 及以上的人员进行复议。 (二)岗位设置程序(二)岗位设置程序41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总量和国家有关规定,将所有岗位 分解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提出岗位设置方案,报学校审 核。 2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审批方案,将全校教师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分解到各部门。 3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分解办法。(三)聘用条件(三)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

15、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 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 、能力或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2具体条件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 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有关规定,着 眼于妥善处理教职工业绩与资历、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以及现 有工作人员平稳过渡与教职工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的关系,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 由学校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院、系等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具体聘用 条件。 (四)聘用程序(四)聘用程序 学校岗位聘用坚持公开、公平、

16、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和竞争 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 1公布岗位及条件。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全 校范围内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办法等。 2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由个人填写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岗 位聘用申请表 ,同时附上本人申报岗位的有关说明和材料,交给各部门工作小组。个人 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各部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4评议、评审。各部门工作小组按职责要求进行评议或评审。 5部门公示。各部门对通过评议或评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6.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资格审核。各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等级与个人业绩 情况报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审核。 7、学校公示。学校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8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意见,研究批准拟聘方 案。 9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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