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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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之大中专学生参加医保知识一、参保缴费(一)参保登记及变更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简称“大中专学生”)不论户籍,由学校负责统一进行参保登记。如参保学生需要停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需要变更参保资料的,由所在学校回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二)缴费1缴费标准每个居民医保年度每人 440 元,其中个人缴纳 120 元,政府资助 320 元。2缴费方式学生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目前,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工行、广州银行、光大银行、邮政银行等 8家银行均可办理缴费手续。温馨提示:如委托温馨提示:如委托银银行自行自动转账缴费动

2、转账缴费的,的,请请确确认认已已办办理好委托理好委托银银行自行自动动划划账账的手的手续续。 。二、医疗保险凭证广州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与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均可作为参保学生就医、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统称医疗保险凭证。医保卡或社保卡的医保卡或社保卡的领领取取医保卡或社保卡由所在学校代领代发。参保学生领卡后,请核对医保卡或社保卡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办理变更手续。三、就医须知及待遇标准参保学生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产前门诊检查和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学生在居民医保年度内疾病、意外

3、事故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前门诊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产前门诊检查和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参保学生进行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记账;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学生现金支付。如果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所在学校选择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的,参保学生按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结算报销。基本医疗费用是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费用,但不含个人按规定比例先自付的费用。2(一)就医流程(一)就医流程首次首次进进行普通行普通门门(急)(急)诊诊、 、门门慢慢、 、

4、门诊产检门诊产检、 、门门特特就医,就医,请请按按规规定定办办理相关手理相关手续续。 。由所在学校普通由所在学校普通门诊专项资门诊专项资金按金按规规定支付的,按所在学校的定支付的,按所在学校的规规定在学校医定在学校医务务室或室或选选定医定医疗疗机构普通机构普通门门(急)(急)诊诊就医。就医。(二)享受医(二)享受医疗疗保保险险待遇的起始待遇的起始时间时间参保参保大中大中专专学生学生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时间备备注注按居民医疗保险年度 参保缴费的学生从当年 9 月 1 日开始享受年度中途参保缴费的 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符合待遇追溯条件的 学生在当年 11 月 30 日前参保缴费到账 的,从当年

5、9 月 1 日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 年度待遇享受 至该居民医保 年度末(三)普通(三)普通门门(急)(急)诊诊待遇待遇标标准准1由居民医由居民医疗疗保保险险基金按基金按规规定支付的。定支付的。参保学生因病需门(急)诊治疗的,需到开通了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可进行门(急)诊费用记帐结算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可以按规定报销。参保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 80的比例报销,其它医疗机构按 50的比例报销。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 300 元/人。除在指定的专科医院看专科疾病不用选点,参保学生就医时需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可选择

6、 1 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以及 1 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医疗机构。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可到广州医保管理网上查询。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请携带医疗保险凭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按规定在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填写广州市社会广州市社会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参保人参保人门诊门诊医医疗疗待遇登待遇登记记卡,并卡,并贴贴上近上近 1 年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年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张, ,具体要求可到医疗机构前台或医保办咨询。新年度已选定门诊医疗机构的,原则上当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内不予变更。如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转学升学或选定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携带相关资

7、料到我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2由所在学校普通由所在学校普通门诊专项资门诊专项资金按金按规规定支付的。定支付的。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应选定本校医疗机构或其它医疗机构作为大中专学生普通门(急)诊就医的“选定医疗机构”,并制定就医管理和报销的相关规定。大中专学生在学校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基本3医疗费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 9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由所在学校自行确定。按上述办法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大中专学生如有毕业、退学等情况,毕业、退学时仍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学生持毕业

8、证明或退学证明等资料可到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诊选点申请,选点确认后,按规定到其选定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四)(四)产产前前门诊检查门诊检查待遇待遇标标准准参保学生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 1 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 50的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孕次 720 元/人。(五)指定慢性病(五)指定慢性病门诊门诊待遇待遇标标准准目前,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 17 种: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

9、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参保学生如果患有指定慢性病,须经具备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发生的药费才可以报销。可以报销的药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 85的比例报销,其它医疗机构按 65的比例报销;每一种指定慢性病每月报销最高限额为 100 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学生最多可选择其中 3 个病种享受医保待遇。(六)(六)门诊门诊特定特定项项目待遇目待遇标标准准1 门诊门诊特定特定项项目的目的

10、类别类别及登及登记记除急诊留观外,其余项目都须经登记,一般情况下,登记业务都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项目类别就医地点确诊与登记登记有效期急诊留观无需登记恶性肿瘤化疗、放疗二、三级 医疗机构尿毒症血透、腹透指定的二、三级 医疗机构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 疗 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 治疗一年血友病治疗指定的三级 医疗机构终身有效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指定的医疗机构六个月(最 多登记三次)重型 地中海贫血治 疗终身有效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治疗指定的二、三级 医疗机构在可开展相应 项目的指定定 点医疗机构办 理一年家庭病床指定的医疗机构凭二、三级定 点医疗机构诊 断证明到指定 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三个月*未经登记的门诊特

11、定项目医疗费用,以及与所确诊的门诊特定项目不相关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家庭病床治疗期间转住院的,从住院之日起原家庭病床有效期即终止。42. 门诊门诊特定特定项项目待遇目待遇标标准准目前,门诊特定项目的基金支付比例与住院的一致,但家庭病床的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确定。门诊特定项目类别起付标准每月最高支付限额 (元) 急诊留观480 元/年度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6000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500血友病治疗- 重型 地中海贫血治疗3000 慢性丙型肝炎治疗350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无5000 家庭病床120 元/期*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基

12、金不予支付。*急诊留观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急诊留观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结算。*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每 90 日计算一次。(七)住院待遇(七)住院待遇标标准准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上进行就医登记及医疗费用记账结算。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设定有起付线(基金起付标准)、共付段(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封顶线(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待遇标准如下:1每次住院起付每次住院起付标标准准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住院起付标准一级120 元二级240 元三级480 元患精神病的参保学生在我市基本医患精神病的参保学生在我市基本医疗疗保保险险指定精神病指定精神病专专科医院或精神

13、病科医院或精神病专专科病区住院治科病区住院治疗发疗发生的基本医生的基本医疗费疗费用,用,不不设设起付起付标标准。准。*起付标准:是指参保学生在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时,发生的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时按规定须由个人先自付的费用额度。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起付标准也不同。2共付段基金及个人支付比例共付段基金及个人支付比例首次参保或重新参保连续两年及以上参保定点医疗 机构等级基金基金个人个人基金基金个人个人一级85%15%90%10% 二级75%25%80%20% 三级65%35%70%30%*共付段:是指参保学生在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时,发生的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减去起付标准后的费用。该

14、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按不同比例报销,但累计报销额度不超过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住院床位住院床位费费每床日按以下每床日按以下标标准准结结算算定点医疗 机构等级普通病房监护室层流病房门(急)诊 留观5一级29.6 元56 元224 元 二级33.3 元63 元252 元9 元 三级37 元70 元280 元10 元4住院医住院医疗费疗费用中个人用中个人应负应负担担费费用用(1)自费费用;(2)先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学生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3)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4)共付段自付费用;(5)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5注意

15、事注意事项项(1)住院治疗连续时间每超过 90 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 18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2)住院治疗后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出院。凡应出院而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的次日起,所发生费用须个人支付。(3)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的可再入院治疗。(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项目和目录范围执行,但支付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八)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八)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计最高支付限最高支付限额额参保学生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

16、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一个居民医保年度内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我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 倍。(九)关于待遇追溯(九)关于待遇追溯问题问题1. 待遇追溯相关情形。在同一居民医保年度内在同一居民医保年度内 11 月月 30 日前,大中日前,大中专专学生参保学生参保缴费缴费到到账账的,的,其待遇享受起始点为当年的 9 月月 1 日日,待遇追溯期从 9 月日月日起至缴费的当月止。2. 属于可追溯医保待遇的月份里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办理:(1)住院、急诊留观以及登记有效期内的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按“参保学生先交押金,医疗机构延迟结算”方式操作。步骤如下:参保学生在发生上述费用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告知已参保或准备参保,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后可向其缴纳与当次医疗费等额的押金,先离院,待能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凭医保卡或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押金收据、出院小结到原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注意:若有多笔费用需追溯的,参保学生须按费用发生的先后顺序到原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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