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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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 办案系统及监控工程采购项目办案系统及监控工程采购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Z2015ZZ2015- -SDTQSDTQ- -0505 采采 购购 人人: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日 期期:二二一五年十一月一五年十一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 第三章 招标文件.- 10 - 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4 - 第五章

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20 - 第六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21 - 第七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 23 - 第八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 35 -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38 - 第十章 质疑与投诉.- 39 - 第十一章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41 - 第十二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 42 - 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 42 - 第十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办案系统及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办案系统及监控工程采购项目招

3、标招标公告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办案系统及监控工程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ZZ2015-SDTQ-05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智能化侦查办案系统及监控工程,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 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

4、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公安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00-16:00(节假日不休) 2、地点: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枣庄国际大厦 610 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300 元,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

5、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含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 -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公安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机电专业)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及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15 年 12 月 8 日 8:30 时至 9:30 时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

6、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8 日 9:30 时 (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 1 开标室(新城民生路北首) 九、本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绍明 联系电话 :0632-7605599 邮箱: 2015年11月16日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

7、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1 采购人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1.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 项目名称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滕州市院智能化侦查办案系统及 监控工程采购项目 1.4 项目编号 ZZ2015-SDTQ-05 1.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6 招标范围 智能化侦查办案系统及监控 1.7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8、; 1.8 交货地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与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 点 1.9 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系统运行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90%, 余款一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10 质量要求与质保期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三年 1.11 招标控制价 407.32407.32 万元万元; 1.1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 人、 其他组织; 供应商应具有生产商授权经营许可的 单位或组织。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能够及时提 供售后服务支持;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 - 第二十二条的规

9、定。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 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三级) 以上资质, 公安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 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为在本单位注 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4 踏勘现场 自行勘察 1.15 偏离 不允许 允许正偏离 1.16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515 年年 12 12 月月 8 8 日日 9 9 时时 30 30 分分 1.17 投标有效期 9090 天天 1.18

10、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人民币:伍万元整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00 前以与 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帐户足额转入招标代理人指定帐 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 途和投标项目。凡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 以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枣庄泰山南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枣庄泰山南路支行 户户 名名: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账账 号号:1605 0043 19

11、20 1011 8241605 0043 1920 1011 824 1.1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20 报价一览表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十四章附件 1 1.21 装订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25 条第 3 款 1.2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包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 1 开标室 1.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 1 开标室 - 6 - 1.2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

12、定中标人 是 1.26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枣庄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1.27 开标时须提供的原件 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建筑智 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公安 部门或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 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机电专业)与 安全上岗证(B证)及养老保险证明。 评标时提供上述数据原件或公证件以备验证,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资 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 格,投标无效。 2、当事人 2.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2.

13、2 “投标人” 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企业法人。 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 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4 “中标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 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 7 -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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