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6469237 上传时间:2018-03-29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482.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条款(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 - 和谐健康2015疾病保险 026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和谐和谐附加附加豁免保费豁免保费轻症疾病轻症疾病保险保险条款条款 阅阅 读读 指指 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次日起15天 (即犹豫期) 内您若要求解除合同, 我们无息退还您所交保险费.1.4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1.5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1.5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3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保险事故发生

2、后请您及时通知本公司.5.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2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识, 请您注意.6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条款是本附加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和保险责 任开始 1.4 犹豫期 1.5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豁免保险费如何申请豁免保险费 3.1 保险事故通知 3.2 豁免保险费申请 3.3 诉讼时效 4. 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

3、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5.1 特别提示 5.2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6. 释义释义 6.1 医院 6.2 专科医生 6.3 轻症疾病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 - 在本条款中, “您”指投保人, “我们” 、 “本公司”均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和谐附加豁免保费轻症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 )由以下 几个部分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经本公司 核实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批单,及

4、您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与本附加险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 文件或电子协议。 1.2 投保投保范围范围 凡符合本公司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主险合同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附加险合 同的被保险人。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和保险责任开始和保险责任开始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 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附 加险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 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该日期为准。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

5、险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 期。 1.4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 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 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 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本附加险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对合同解合同即被解除,对合同解 除前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除前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5 您解除合同的手您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需

6、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 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 本附加险合同原件;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 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有一定损失。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有一定损失。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附加险合同所豁免保险费的险种(以下简称 “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期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止。 2.2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 - 等待期 被保险人于本

7、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疾病,由 医院医院(见释义 6.1)的专科医生专科医生(见释义 6.2)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 所指的轻症疾病轻症疾病(见释义 6.3) (无论一种或多种) ,本公司无息退还您已交 纳的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费,同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 180 天的时间称为 等待期。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 后因疾病,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 (无论一种或多种) ,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 始至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

8、 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 费及利息。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 效,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在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不接受被豁免合同的保险金额以及交费方式的变 更。 本附加险合同所豁免保险费的险种在保险单上载明。 2.3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的, 本公司不承担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在 本附加险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险合同最后复效)之日 起 2 年内

9、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醉酒、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 害的;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世界 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 ;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 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 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的, 本附加

10、险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不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 但若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 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的,本 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何如何申请申请豁免保险费豁免保险费 3.1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豁免保险费申请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果如果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11、责任,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 - 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 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2 豁免保险费豁免保险费申请申请 在申请豁免保险费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由该项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代理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 明和资料: (1) 本附加险合同原件;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包括:完整病 历、出院小结、病理组织检查报告、血液检查、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 告的病史资料及疾病诊断报告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豁免保险费申请,若办理人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 证明和资料。 3.3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申请豁免保险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纳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