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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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国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CQC61-448117-2016 低温保存箱 节能环保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ly-friendl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Household Refrigerators 2016 年 8 月 1 日发布 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2、究院 主要起草人:袁雅青、李莉 CQC61-448117-2016 低温保存箱 第 1 页 共 6 页 1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封闭式电动机驱动压缩式制冷低温保存箱的节能环保认证。 本规则不适用于透明门展示用、低于-86的低温保存箱产品。 2. 2.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 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模式: 模式 1: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认证的申请 b.型式试验 c.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d.获证后的监督 模式 2: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

3、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 原则上对于持有 CQC 颁发的 701313、702001、701326、701336 认证类别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可采用模式 1 实施认证,其他生产企业应采用模式 2 实施认证。 对于适用于模式 1 的企业,也可申请选择模式 2 实施认证。 3 3认证申请认证申请 3.13.1 认证申请提出和受理认证申请提出和受理 认证委托人通过网络()向 CQC 提出认证委托。认证委托人需按要求准确填写必要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CQC 依据相关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在 2 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

4、不予受理的通知,或要求认证委托人整改后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3.3.2 2 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 按照产品用途(卧式低温保存箱(柜)、立式低温保存箱(柜)、特性点温度、冷却方式(直冷、无霜)、化霜控制方式(整机定时型、压机运行时间定时型、可控型)、控制方式(机械式、电子式)、安装方式(嵌入、非嵌入)、门体数量(门体数量小于 4、门体数量大于 4)、间室总容积等参数划分单元,所有参数相同的型号同一单元。 生产者不同、生产场地不同,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3.3 3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3.1 申请资料(CQC 提供表格文件) a. 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

5、申请书填写) b.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 低温保存箱产品描述(CQC61-448117.01-2016) d. 低温保存箱环保认证符合性声明(CQC61-448117.02-2016,申请环保认证时提交) e. 品牌使用声明 3.3.2 证明资料 a. 委托人、生产者和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CQC61-448117-2016 低温保存箱 第 2 页 共 6 页 b. 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含境外生产企业)和注册证,必要时提供证书 c. 委托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d. 其他需要的文件

6、4 4产品检验产品检验 4.14.1 样品样品 4.1.1 送样原则 CQC 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补充差异试验。 4.1.2 样品数量 申请人按 CQC 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样品数量 1 台/单元。 4.1.3 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 CQC 有关要求处置。 4 4. .2 2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 4.2.1 依据标准 CQC 6104-2016 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技术规范 4.2.2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验项目及要求见表 1。 表 1 检验项目及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要求 检验方

7、法 1 有效容积 有效容积应不小于额定有效容积的 97%。 GB/T 20154-2014 2 节能评价值 CQC 6104-2016 中第 4.4 条的规定进行判定。 CQC 6104-2016 3 噪声 噪声限值符合 GB/T 20154-2014 中 5.4.7.1 要求 GB/T 20154-2014 注:1)申请节能认证,检验项目为“节能评价值”、“有效容积”。 2)申请环保认证、同时申请节能认证和环保认证,检验项目均为“节能评价值”、“有效容积”和“噪声”。 4.2.3 检验方法 按照 4.2.2 表 1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2.4 检验的实施 检验时间一般为 30 个工作

8、日(因检验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之日计算时间。 检验项目部分不合格时,原则上,整改应在 6 个月内完成,超过该期限的视为认证终止。 经 CQC 评审符合 GB/T 27025-2008 相关要求并授权的企业实验室,可申请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的方式实施检测或目击检测。 4.2.5 检验报告 由 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负责给申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4.34.3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要求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要求 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见 CQC61-448117.01-2016低温保存箱产品描述。 申请认证

9、时,产品如选配多个型号的压缩机时,由 CQC 指定的检验机构对各匹配压缩机进行检验;产品如选配多种型号/规格的制冷剂和发泡剂时,由 CQC 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确认或检验。 CQC61-448117-2016 低温保存箱 第 3 页 共 6 页 5.5.初始工厂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所有加工场所。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产品能耗指标/效率为核心、以开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耗指标/效率的关键零部件进行现场一致性确认,并对工厂

10、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员能力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 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3、4、5、6、9 条款和表 2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检查。 表 2 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产品 名称 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确认检验 (标准条款号) 低温保存 箱 CQC 6104-2016 GB/T 20154-2014 有效容积 GB/T 20154-2014 节能评价值 CQC 6104-2016 噪声(仅适用环保认证) GB/T 20154-2014 注: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11、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试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至少抽取一个型号/规格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中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中一致;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初始工厂检查所需时间一般为 3 人日。 5.3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

12、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 组织对产品检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颁发一份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 在完成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 30 天内颁发认证证书。 CQC61-448117-2016 低温保存箱 第 4 页 共 6 页 6.3 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

13、或工厂检查不通过时,CQC 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认证,需重新申请认证。 7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抽样(必要时)。 7.1 监督检查时间 7.1.1 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或获证后 6 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12 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

14、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一般为 2 人 日。 7.2 监督检查的内容 CQC 根据 CQC/F 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为 3、4、5、6、9 及 1 中 2)、3)条款。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同时按照表 3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检查。 7.3 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

15、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4 监督抽样 必要时,CQC 在年度监督时对获证产品抽样检验。检验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每个生产厂(场地)抽取 1 台样品送检。产品抽样检验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同 4。证书持有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如果监督时无法抽到样品,可以用年度内申请认证的同类产品的试验报告进行验证。 如果抽样检验不合格,CQC 重新制定抽样方案,如果样品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认证要求,则判定证书所覆 盖型号不符合认证要求,监督检验不合格。 7.5 结果评价 CQ

16、C 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验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时,则判定年度监督不合格,按照 9.3 规定执行。 8. 复审 证书有效期满前 6 个月提交复审申请,按新申请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复审工厂检查以企业第一次有效的工厂检查的日期为准安排监督,以三次监督为一个循环周期,每个循环周期的最后一次监督的工厂检查为复审工厂检查,检查内容同监督检查,所需时间一般为 2 人 日。 CQC61-448117-2016 低温保存箱 第 5 页 共 6 页 9. 认证证书 9.1 认证证书的保持 9.1.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 3 年。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9.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9.1.2.1 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或产品铭牌中技术参数或关键零部件发生变更及 CQC 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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