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e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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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 E 地块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 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 E 地块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委托单位: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委托单位: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一六年七月二一六年七月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第 2 页 共 80

2、页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6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第 3 页 共 80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本项目已纳入梅州市平远县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受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对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 E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进行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M

3、ZZHP2016FG026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 E 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 三、项目概况:见本采购项目内容 四、项目金额:约 2521.45 万元(含工程建安、前期工作、预备费等,不含投资回报及融资费用) ,购买服务资金以政府采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来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注: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投标人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

4、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 2016 年 月 日起至 2016 年 月 日止(北京时间 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发售表(点击下载)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受邀确认函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 9 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

5、间:2016 年 月 日 9:00 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 月 日 9:30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6 年 月 日 9:00 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 月 日 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 9 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梅州市平远县工业园 采购方联系人:钟先生 0753-8841318 十

6、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第 4 页 共 80 页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 9 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致合梅州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3777 公司邮箱:MZZH99126.COM 采购人: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第 5 页 共 80 页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

7、人资格 1、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二、采购项目要求二、采购项目要求 1、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纳入梅州市平远县本级政府采购计划,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南沙 (平远) 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大柘田兴村、石正镇绵羊村占地总面积为 334.7 亩的规划储备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石方平整、建设园区道路、砌结排水沟等。 2.2 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约 2521.45 万元(含工程建安、

8、前期工作、预备费等,不含投资回报及融资费用) ;购买服务资金以政府采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来计算。 2.3 本采购项目中标人的工作范围:中标人/中标人的牵头人须在中标后 30 个工作日内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工作。项目公司须具有不少于建安费的 35%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2.4 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下称“中标人” ,中标人为项目提供投融资、项目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服务。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或中标人的牵头人(下称“乙方” )与采购人指定授权的公司(下称“授权公司” )合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公司(下

9、称“项目公司” )作为政府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等服务,购买服务资金支付年限与金融机构贷款期相同。项目公司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3、资金来源 3、资金来源 (1)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资金; (2) 采购人的其他资金来源,采购人承诺将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用于本项目的相关支出。 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5、购买服务资金 购买服务资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在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协议中约定。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第 6 页 共 80 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

10、人须知 一、说明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2“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服务 3.合格的服务 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3.2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按国家有关规

12、定执行。按投资估算价作为计算基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算价格20021980 号文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 299 号文(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精神执行。 4.3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该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 二、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13、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MZZHP2016FG0262 第 7 页 共 80 页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包含政府采购协议 )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

15、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2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传真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 3.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4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十五天时,如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书面同意按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三、投标文件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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