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假期社会实践立项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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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大学研究生假期社会实践立项评审办法为配合研究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吉林大学研究生寒假社会实践的质量,保证社会实践项目实施的效果,研究生院团委实践部特制定本办法,以挑选优秀可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寒假社会实践团队评审过程中,实践部将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聘请有关校领导,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的评审工作,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一、资格审查(一)在规定时间内详细、如实填写立项登记表和个人登记表,并上交到研究生院团委实践部。(二)团队人员组成符合本次活动要求,每个团队成员需三人( 含三人) 以上,且每位成员身体健康。(三)有明确的接收单

2、位,项目主题符合本次实践活动主题。二、项目评审(一)活动策划要求1.目的明确,内容真实,具有针对性。2.具有可行性,对整个实践过程有初步构想和最终成果预计,活动计划详细周密,联系实际,学有所用。与 实 践当地达成初步意向。3.活动具有服务性和创新性,要有团队特色。活动是否服务于实践当地,是否会产生效用,过程是否充实; 活动是否具有特色,立意和主题是否能突出特色,开展方式和过程能否体现特色;策划立意,主题和开展方式,过程是否具有创新点;活动是否具有持续性,社会影响是否广泛。4.预算合理,安排详尽。5.实践地点和活动方式不存在明显的危险性。(二)活动内容1.鼓励同学将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

3、所学专业的发展现状,从而使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促进教学、科研、社会 实践的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2.重点扶持去老、少、边、 穷等不发达地区团队。3.团队考察主题符合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农村政策宣 讲、 农 民精神健康促进、城市社会问题、关注和服务弱势群体、生 态环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志愿者行动等。(三)团队组织要求1.鼓励学生党员以党支部形式组队参与实践活动。2.鼓励专业教师、主管学生工作教师、专职团干部等带队实践。3.鼓励跨年级、跨系别、跨专业强强组队参与实践活动。4.鼓励各单位多方面、多渠道筹集社会实践活动经费。三、项目评审

4、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聘请有关校领导,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项目的审批工作。项目审批工作采取公开评审、无记名投票、多数票通过的方式进行立项。四、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经过研究生院团委复核后正式公示。对于审批工作有任何问题请尽快联系研究生院团委实践部。办公室: 研究生院团委办公室(文苑 9 舍三楼)办公电话: 85168991邮箱: - 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二七年六月十八日吉林大学假期社会实践资助报销制度吉林大学假期社会实践资助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师生参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而设立。为了保证资助的严肃性,特制定本报销制度,接受资助的各团队必须遵守。一、基本制度(一)支出必须

5、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正式发票须经被资助团队领队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二)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实践地区为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三)住宿旅馆的应出具发票,报销额度限 15 元/人*天(活动结束后须经核对人数)。二、报销流程:(一)活动开始前,各团队领队须将团队预算经费(包括总交通费、住宿费和因公花费)和立项登记表一同交到研团委实践部,获批准后可在研团委实践部通知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前来领取团队前期资助经费。(二)活动过程中,各队领队妥善保存好车票;团队队员住宿费及因公花费的开销须开具正式发票(凡报销发票均须写清具体用途和物品,如只写文具,办公用品、礼品等字 样的发票则不予报销),并交领队汇总,以便作最后报销之据。(三)活动结束后,各队领队须将报销凭证(车票,发票)整理好;各领队返校上交团队总结报告、个人小结等实践成果的同时,上交团队报帐项目明细表;经校团委宣传部核实其真实性并最终确定资助金额;各领队在研团委通知的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并带齐帐面金额不少于资助总金额的发票与车票,到校团委办公室报销剩余的未资助金额。注: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二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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