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保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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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6 6 年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保险告知书年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保险告知书各位新生: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了解并熟知我校的学生保险体系,这将与您未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请根据您的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并填写本页下方的回执。 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 ) ;二是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简称“商保” ) 。保险费均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案例详见背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居保居保” )是由上海市政府提供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

2、意见 (国发【2007】20 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16 年居保缴费标准为每人 100 元/年。原则上,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全原则上,中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应参保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应参保。参保后所享受的待遇为:1、 在学校校医院普通门诊的医疗费,个人自付每次不超过 10%。2、 经学校转诊到校外医院门诊,或急诊就医的,其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 300 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 70%,个人自付 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 60%,个人自付40%;

3、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 50%,个人自付 50%。3、 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其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 50 元,二级医疗机构 1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300元。在起付线以上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80%,个人自付 2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基金支付 75%,个人自付 2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基金支付 60%,个人自付 40%。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即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即“商保商保” )是由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的商业性医疗保险,其参保资格建立在“居保”参保基础上,是“居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商保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购买,缴费标准为

4、本科生每人 105 元/学年,研究生每人 140 元/学年;商保一般在新生报到当年,按正常学制购买,保险期从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至正常学制结束当年的 8 月 31 日。参保后所享受的待遇为:1、 住院医疗:居保报销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后,剩余自付费用在 20 万元内最高可按 100%赔付。居保报销范围外,自付费用在 10 万元内最高可按 50%赔付。罕见病保险金额上限为 10 万。2、 住院补贴:意外或一般疾病住院每日补贴 20 元,重大疾病住院每日补贴 40 元。每次住院给付以 90 日为限,每个保险年度(每年 9 月 1 号至第二年 8 月 31 号)以

5、 180 日为限。3、 意外伤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就其实际用于医疗支出的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部分按 90%给付,一年最高不超过 1000 元。4、 意外身故及伤残: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被确诊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上限为本科生 10 万元,研究生 16 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参保回执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参保回执单(此回执涂改无效)(此回执涂改无效)请各位同学和家长仔细阅读上述介绍后填写回执,并将回执单沿虚线撕下后交至学院相关部门。请各位同学和家长仔细阅

6、读上述介绍后填写回执,并将回执单沿虚线撕下后交至学院相关部门。学号:_ 姓名:_ 手机号码: 入学后确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知悉,参加 参军、留学等特殊情况不参加,前往学院思政老师处填写不参保知情同意书 是否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即“商保” ): 参加(请进一步填写背面的声明书) ,身份证号码: 。 暂不参加。 (请勾选或填写:1、已参保同类保险 2、其他:_)注:1、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保险费为本科生每人 105 元/学年,研究生每人 140 元/学年,一般按学制一次性收取,即扣款的保险费为年均保费*学制。例如:四年制本科新生的保险费为 420 元(105*4) 、硕士研究

7、生的保险费为 420 元(140*3) 、博士研究生的保险费为 560 元(140*4) 。扣款时间约在 11 月初,届时将提前短信提醒。2、因银行卡余额不足未能成功扣款导致未能参保,学生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3、愿意购买商保的同学请务必在背面的授权声明书中再次正确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在声明人处亲笔签名。相关案例:相关案例:2016 年某学生遭遇严重意外事故并于某三级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右腿膝盖以下丧失关节功能,达到五级伤残程度,住院 30 天,治疗费用共计 80000 元(其中 50000 元不属于大学生居保报销范围) 。如该学生参加

8、有关保险(保险方案参见中国人寿大学生保险责任一览表 ) ,可获赔付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案例分析:1、如该学生仅参加大学生居保,只能获得报销费用合计 17820 元。计算公式:(80000-50000)-300*60%=178202、如该学生除参加大学生居保外,还参加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如下: 理赔组成:大学生居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大学生居保不能报销费用*50%+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每天 20 元住院补贴(1)如该生为本科生,则可获补充医疗保险理赔 87480 元;计算公式:(80000-50000-300-17820)*100%+50000*50%+100000*50%

9、+30*20=87480(2)如该生为研究生,则可获理赔 117480 元:计算公式:(80000-50000-300-17820)*100%+50000*50%+160000*50%+30*20=117480注:以上案例计算过程仅供参考。您可向年级思政、班主任进行咨询了解,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敬请扫码关注“学生事务中心” 官方微信,留意相关通知。 电话咨询: 021-54746012(学生服务中心 200 号综合业务部) ;95519(中国人寿客服) 现场咨询:周一至周五 08:30-18:00,闵行校区学生服务中心 200 号中国人寿授权划款声明书中国人寿授权划款声明书本人(监护人)自愿授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从本授权声明指定的账户内划付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保险费 元。本人(监护人)郑重声明已仔细阅知、理解下述各项规定并同意遵守。1、同意在保险费划付期间存入学号所对应中国银行卡足够资金以备转账银行划付保险费。 (账户余额必须大于应交保险费+10 元人民币) ,授权学校财务处提供本人学号所对应的银行卡信息。2、因不可归咎于转账银行、保险公司的事由,导致不能及时划付保险费,责任不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承担。声明人身份证号码:声明人手机号码: (仅用于发送扣款提醒和成功短信使用)声明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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