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永新县党政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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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度上半年永新县党政领导班子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对接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弯道超车”、建设“四新永新”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一、坚持责任为先,齐抓共管,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2、(一)高位推动,健全机制,党委的主体责任得到加强。县委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把全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廉政纪律,坚持反腐倡廉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 4 次;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 3 次,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重大问题批示 15 件(次),督办 9 件(次);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政府

3、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廉政工作,主持解决上级交办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1 件(次)。今年 3 月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络体系。(二)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县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坚持把抓年初责任分解、年中督促检查、年底责任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并贯穿全过程。制定下发了关于

4、印发 2014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 5 个大项、88 个小项,分别落实到 46 个牵头部门及相关协办单位。严格责任制考核,对考评结果低于 80 分的或单项指标结果低于 70 分的,对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考评结果折算低于 70 分的或单项指标结果低于 60 分的,为不合格单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一年内也不得提拔、重用,并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周密的部署、严格的督查和考评使各级领导干部

5、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位置、身上有责任、落实有目标”。(三)立足“三转”,突出主业,纪委的监督责任得到强化。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和支持县纪委监察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上来。调整了分工,县纪委书记在县委常委分工中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加强了基层纪委(纪检组)力量,乡镇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不得超过2 项,确保主要精力用于纪检工作,各乡镇配备一名纪委副书记;明确了保留纪检组的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在分工中不再分管纪检监察

6、以外的业务工作,未设纪检组的县直单位必须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县纪委积极对接中央、省、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把主要力量充实到执纪监督上来,建立了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责、约谈等制度。二、坚持作风为本,善作善为,持之以恒推进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注重在“长”、“常”上下功夫,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以钉钉子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件事一件事地改,持之以恒改进干部作风。(一)坚决反对“四风”。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全县

7、党员干部中,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严格对照中共永新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细则以及“九个方面”和“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和行为上去除“四风”顽疾,养成良好的作风习惯。同时,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落实八项规定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以来,对出现作风效能问题的 4 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教育提醒。(二)加强专项督查。把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常规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在发挥县委综合督查组常规性督查的基础上,创新举措,积极

8、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明察暗访,保持高压传导,防止作风反弹。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 8 次,对发现的 12 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了 1 起公车私用的典型案例,行政撤职处分 1 人。突出重点时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春节期间的“红包”问题、清明、 “五一”期间的公车私用、公款接待等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吃空饷”、防止利益冲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强化倒查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在查处森林火灾和林业林政案件中,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其中森林火灾对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追责立案 18件,给予党

9、纪政纪处分 45 人;林业林政对林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站所领导追责立案 12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4 人。(三)密切联系群众。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启动了“万人评窗口单位”活动,全县 74 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公共服务单位作为被评对象,目前,74 个单位电视公开承诺正在进行。深入开展“五挂一联”、 “访贫思廉”、下基层接访等活动。三、坚持惩戒为要,快查快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县委、县政府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组织协调,按照中央、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办案一线倾斜。不断完善查办案件

10、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是一是完善了办案场所硬件设施,查办案件工作全部进入指定办案场所,强化办案安全和纪律教育,确保办案安全。二是二是改革和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审计等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相互移送力度,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查办案件合力。三是三是完善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机制,实行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半年专题汇报制度,提高案件线索办理的科学性。严格办案时限要求,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查快结。1-5 月,共受理信访举报 68 件(次),同比增长 88%。立案 44 件,同比增长 175%,其中大要案 8

11、 件,涉及科级干部 8 人。同时,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把严肃党纪政纪与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创新干事相统一,正确把握改革创新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失败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四、坚持预防为重,抓早抓小,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治病救人”为导向,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工作思路,我县在全面完成 20082012 年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永新县贯彻落实吉安市惩防体系建设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全面规划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注重加强廉

12、政教育。县委中心组成员带头学习反腐倡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了以“弘扬三湾精神、传承革命传统、践行群众路线”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赴烈士陵园和三湾开展了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邀请了我省著名的党史研究专家丁仁祥教授作题为寻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来源、发展和时代意义专题报告。县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县委常委等带头进行廉政等方面内容的授课,并带领集中学习和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的重要讲话和焦裕禄、龚全珍和曾建等先进典型事迹。在贺子珍纪念馆建立

13、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立专门的教育机构和教育队伍,设立固定的课程,健全落实检查考核机制,确保应教育对象都能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城区各类 LED 显示屏及电视台等载体,滚动播出廉政公益广告,扩大反腐倡廉的社会影响力。(二)注重加强监督制约。继续巩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向基层单位延伸,严格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了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廉能风险防控。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等公开,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和纪检监察网站开展公开,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

14、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积极创新理念,与深圳某软件公司联合开发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软件,将党务、政务、规定制度、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实时监控和即时评价、公务费用支出情况的电子化监督和实时查询以及信访办案资源纳入党风廉政管理软件,目前一期开发全面完成,预计二期开发于九月份完成,使科技手段有机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着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全程监管,提高反腐倡廉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三)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决策咨询听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决策出台前公示等制度,切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15、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落实到识人、选人、用人、管人的各个环节,从强化考核重“公认”,规范提名重“实绩”,加大公选重“才学”,强化管理重“监督”入手,积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不断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有效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完善了问责追究制、执法事项定期报告制和廉政风险动态巡查制等三项制度,规定今后凡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行为,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仅追究党政主体责任,同时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弯道超车”、建设“四新永新”提供坚强更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中共永新县委 永新县人民政府201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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