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尊敬的各位导师:2014 年,学校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政策,经过认真酝酿,先后出台了《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及相关配套文件、《关于调整 2012 级、2013 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2011—2013 级在读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为了使导师更全面地了解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我们编制了这份“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供导师们参考联系人:顾岳鹏 高朝鲜 联系:84315496E-mail:gumpnjust@研究生院2015 年 1 月 29 日一、为什么实施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培养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尽完善、研究生整体待遇水平较低等2013 年以来,国家推进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从三个方面采取举措:一是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从 2014 年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三是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要求高等学校按规定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大幅提高研究生的待遇和资助水平。
国家和江苏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 《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根据这些文件的要求,我校实施了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二、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标准与经费来源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资助三部分组成,具体为:(单位:元/生·学年)经费来源组成 类别基本标准 (生均)国家拨款学校支出导师资助(助研津贴)硕士142009200300020002014 级及 以后入学博士3900019000140006000硕士600060000导师自主决定2014 年以 前入学博士≥21120120005520≥3600注: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和《关于调整 2011— 2013 级在读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学校承担非工科研究生的导师助研津贴 的一部分或全部三、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适用范围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关于“标准学制”,《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明确: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半,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
四、关于导师资助费的问题1 1、什么是导师资助费?、什么是导师资助费?导师资助费就是助研津贴,是导师给予研究生的基本资助1)从 2014 级研究生开始,导师每招收一名研究生,都应给其发放助研津贴作为基本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由导师发放 0.6 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由导师发放 0.2 万元2)对于 2014 年以前入学的老生,学校对博士生的导师助研津贴标准有基本要求(最低标准为 3600 元/生·年) ,对硕士生的导师助研津贴标准没有具体要求,由导师自主决定发放2 2、导师根据学校规定给予了研究生基本助研津贴的资助后,还需要再给学、导师根据学校规定给予了研究生基本助研津贴的资助后,还需要再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吗?生发放助研津贴吗?导师可根据科研经费和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再增发助研津贴3 3、导师助研津贴如何发放?、导师助研津贴如何发放?(1)从 2015 年 1 月起,研究生奖助学金中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导师承担部分(助研津贴)由导师负责发放给学生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标准如下:类别助研津贴(元/生·学年)硕士≥2000 2014 年及以后入学博士≥60002011-2013 级博士≥3600其他年级硕士、博士生导师自主发放注: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和《关于调整2011—2013 级在读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学校所承担非工科研究生的导师助研津贴的一部分或全部,由学校发放给学生。
2)助研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导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按学期发放,学年发放总额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3)具体发放方式为:导师每次发放助研津贴时,应将实际发放情况造册(包括学生姓名、学号、银行卡号、发放金额) ,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奖助的工作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奖助的工作人员处备案后,可直接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也可以交由学院负责奖助工作人员人员处备案后,可直接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也可以交由学院负责奖助工作人员集中到财务处办理集中到财务处办理4)建议导师每次发放助研津贴时,统筹考虑本人负责指导的所有研究生的发放4 4、导师因经费原因暂时无法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发放助研津贴怎么办?、导师因经费原因暂时无法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发放助研津贴怎么办?导师可申请由学校暂时代为发放,并应于下一年度及时主动结清若导师不及时主动结清,或者不按学校规定发放助研津贴,学校进行通报并从次年起暂停其招生五、关于“3.9 万元导师资助费”的问题1 1、学校为什么规定、学校为什么规定““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招收第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招收第 3 3 名博士生,就要连续四名博士生,就要连续四年每年向学校缴纳年每年向学校缴纳 3.93.9 万元的导师资助费?万元的导师资助费?””目的是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完善招生指标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重点学科发展和重大项目需求,建立合理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目前我校博士生招生指标比较紧缺,博导与博士招生数之比为 1:0.9(校内博导与博士招生数之比为 1:1.3) ,因此,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分配既要统筹兼顾,满足各学科发展和导师的基本需求,又要突出导向,通过建立招生指标的有偿分配机制,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科研项目且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和团队予以支持需要指出的是:导师缴纳这项资助费不是直接用于具体的招生对象,而是针对招生指标,也就是说,导师只要多占用 1 个招生指标(同一年度招生超过2 名) ,就需多交费用(奖励指标除外)2 2、这项规定从何时开始执行?、这项规定从何时开始执行?此规定从 2014 年开始执行3 3、在、在 20142014 和和 20152015 年招收的博士生中,有部分学生(推免硕博生、直博生)年招收的博士生中,有部分学生(推免硕博生、直博生)是导师在新政策出台之前选定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是导师在新政策出台之前选定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为了保证新政策的平稳过渡,学校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处理:2014 年导师招收的博士生中,除推免硕博生和直博生外,若招收的博士生超过 2 名,导师可将超额招收的博士生转给其他导师或按照规定缴纳 3.9 万元。
2015 年导师招收的博士生中,若包含有推免硕博生且招收的博士生超过了2 名,则在随后年度减少该导师相应的招生指标(例如:某导师 2015 年招收了博士生 4 名且有推免硕博生 2 名,则减少该导师 2016 年、2017 年招生指标各1 名,以此类推);当然,导师也可将超额招收的博士生转给其他导师或按照规定缴纳 3.9 万元4 4、是否别的学校也有这样的做法?、是否别的学校也有这样的做法?是的如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每招收 1 名博士生,须向学校交培养费32000 元;大连理工大学,博导招收第 1 个博士生,须向学校交培养费 18000元,第二个博士生向学校交培养费 36000 元,第三个博士生向学校交培养费54000 元又如:暨南大学 2009 年规定,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 1 名,每超过 1 名,导师须一次性上交配套经费 3 万元;郑州大学从 2008 年开始实行导师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名额(此项计划学校每年 30 个—50 个) ,学校规定,凡主持国家级高水平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较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均可申请,获批后按要求从本人科研经费中一次性支付所招博士生 4 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六、其他高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情况我们尽可能地了解了其他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可以看出,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积极吸引优质生源现将调研了解的情况简要介绍如下:1 1、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单位:元/生·学年)学校学校博士博士硕士硕士学校学校博士博士硕士硕士西安交通大学5360016800北京理工大学3900013200西南交通大学5000012000东北大学3900010800华中科技大学4600016000我校我校39000390001420014200华南理工大学4600015200哈工大3840013200北京工业大学4360016400中国农业大学3800015600天津大学4480013200山东大学3760011000四川大学4400014400南航3760010800北京科技大学4000014700北京林业大学3400013600中国石油大学3960013800北京邮电大学3320016800武汉大学3920014800苏州大学32100148002 2、、导师助研津贴导师助研津贴(1)博士生助研津贴(单位:元/生·学年)学校学校标准标准学校学校标准标准北理工10000南大≥7200 哈工大≥6000东南大学≥12000 西工大7200南航7200 南航7200南农3600工信部高校北航≥6000江苏高校苏州大学6000 山东大学≥1300中国人民大学≥667 西安交通大学≥1200北京工业大学≥500 天津大学≥1200四川大学≥500 北京科技大学≥1000武汉大学≥500 华南理工大学≥1000武汉理工大学≥500 中国农业大学≥1000西南交通大学≥500其他高校华中科技大学≥700其他高校中国石油大学≥500(2)硕士生助研津贴各高校要求不一,有的学校明确规定了硕士助研津贴的发放标准(基本在2000 元/年-4000 元/年之间),包括:苏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也有的学校规定由导师自主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