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银行、政府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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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声明一点,本人不是什么研究中国房地产事业的“专家“,也不具备那些被房地产开发商包养的“二奶学者“的硕博头衔,平头百姓,仅此而已。文中如有不妥之言,不当之处,还望大家海涵、赐教、指正。提起中国的房子,就不能不让人想到本文标题中的三种利益实体。政府呢?按照宪法上的说法,是给老百姓办实事儿的。银行嘛!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各种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地方。而开发商是干什么的呢?我不用说大家也都明白,借用时寒冰先生的话说,就是一群唱着“走进新时代“、“空手套白狼“的人。政府执政有清廉与腐败之分,银行服务有优质低劣之分,那房地产开发商们又能怎么分呢?一位房地产领域的民意学者沈晓杰先生对此曾有过一段颇为精

2、辟的评语:“如果要让一般的老百姓来评价开发商,人们最可能选择的形容词会是什么呢?人民群众对此是早有归纳和“定论“: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黑“;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暴利“;用三个字归纳,那就是“掠夺者“;用四个字总结,那就是“人民公敌“。说得多好啊!“针针见血、箭箭中靶、枪枪十环“。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错!历来如此。在没实行住房改革前,我们国家搞的是福利分房政策。就像小时候玩儿的游戏排排座,分果果。自上而下,论资排辈,有点儿封建时代“论功行赏“的味道。虽然僧多粥少,房少人多,论得年头久了,兴许也能在退休前赶上个分房几班车。尽管是每月交租金的房子,好歹也能住人。那时盖的房子有

3、的也挺结实、漂亮的,而且是在没有什么“开发商“的条件下,由建筑公司的工人们盖成的。说到这点,建筑界的老人应该最有发言权。如后来成了国家领导人的李瑞环李三辈儿同志,就是其中较为杰出的一位建筑工人代表。他的事迹后来好像还被拍成了一个叫青年鲁班的电影,由此诞生了咱们建筑队伍中“鲁班奖“的光荣称号。闲话少叙,书归正传!先说说中国自打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不少新鲜事物和变化。大的有国家基本国策,如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三农、外交什么的;小的有老百姓身边的一些事儿,事儿虽小但天天得打交道,看得见、摸的着。像乘个公交,买个油盐儿,逛个公园儿之类的。人一生中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这个“住“尤为重要,要不怎么说“

4、安居乐业“呢!尤其是在咱们中国更加特别的重要,何以见得?且容我一一道来。先说农民,解放前的苦日子是没说的了,不提也罢。解放后的日子是好了一些,但罪也没少受。甚至有些地方的农民,过得日子还不如从前。闹个天灾、水灾的咱也认了,可没完没了的人灾,乃至造成的饥荒遍野、饿殍满村谁也难以忍受。所以才有了文革结束后的改革开放,否则中国现在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尽管如此,农民的处境并没有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变得“芝麻开花节节高“。无怪乎当年面对中国农业的现状,有识之士喊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心声,导致了中央和政府陆续出台了新“三农“政策。尽管如此,我们的农民兄弟们还是面向黄土背朝天地辛勤耕

5、耘着、劳作着。为什么?因为他们还有几间属于自己的住房,那是他们除了土地之外唯一赖以生存、生活的空间了。如果有一天,农民连这点儿空间也保不住的话,那中国今天的局面可就不是一句“稳定压倒一切“的话所能稳定的了的了。保不齐再来个第二次“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农民再穷还有自己的几间房子住,可城里人呢?房改前分上了房子的人自然算是“抄上了一把“,尤其是地段好、房子新、面积大的人。买房时的价格自然也便宜、公道。可还有众多也干了不少年,只不过不是什么官儿,什么长且一直没分上房子的人呢?他(她)们怎么办呢?没办法!只能自掏腰包去买“商品房“喽。你让我买也可以,谁让咱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啊!但你得让我买的起呀!

6、即便是买不起,你政府是不是也应该提供给我们百姓租的起的房子啊!也就是这些年吵吵嚷嚷叫得山响的“廉租房“之类的房子。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敢说让老百姓都睡到马路上去,怎么就能允许一些开发商喊出“不给穷人盖房“的混帐话来呢?开发商说不给盖就不给盖吧,咱自己想法儿盖不就得了。不成!政府说在城里只能允许开发商来盖房子,除此之外别无他路。嘿!咱老百姓让人民政府弄的还真没辙了。有时想想,咱们中国的社会主义确实是真有“特色“,连代表着普通公民基本人权居住权的房子都能整出那么多花样来。早些年的房子叫“福利房“,改革时被称为“房改房“,等有房的人都掏钱买下了之后,房子就变成了“商品房“。其中又分成了不同的档次、类别、

7、称号,如“自建房“、“合资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两限房“、“商住房“、“高档公寓“、“别墅“等等。就像一杯色彩斑斓的鸡尾酒,五光十色、目不暇接。顾名思义,“商品房“就是众多商品中的一种“大型商品“。但又跟冰箱、彩电不同,它基本上无法扛在身上背着走。更重要的是它的特殊性,用一位地方政府官员的话讲:“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得,现在咱们总算开始说到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作用了。我之所以用“三角恋爱“这个词来形容政府、银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是在是因为它们三者间的利益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密不可分地纠结在了一起。真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盖房子先要有块儿地,依着中

8、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均为国有。可国家是打哪儿来的呢?不是打人民那儿来得吗?所以“国有土地“的正确含义应该是全民所有。每一个中国的公民,都享有依法合理使用、开发土地的权利。如农民除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还可以在分给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只要地儿够大,愿意盖几间就盖几间,还真没开发商什么事儿。但令人遗憾的是,除了农民兄弟姐妹们,其余广大劳动人民恰恰在这个最关键的土地问题上被剥夺了发言权。因为我们许多地方政府的一些“有所作为“,早已变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行为。用时寒冰先生的话说:垄断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畸形发展的根源。政府掌握着土地,但只认可房地产企业开发这一种模式,只向房地产开发企

9、业转让土地,禁止居民、企业采取其他方式开发房屋或者自建房屋。结果呢?政府对土地的垄断,经开发商之手又捣腾成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垄断,进而导致了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操纵市场,抬高房价,最终形成了对商品房价格的直接控制。既然形成了垄断,自然就没有了正常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原则,也就失去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商品消费者应享有的正当权利。随之而来的就是那些被老百姓痛斥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囤积居奇、哄抬房价、开发商偷逃税款、牟取暴利等等一系列不当不法行为。时寒冰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地方政府在向开发商让渡土地和融资权的同时,也得到了相对应的回报“。这种回报就是他们每年的预算外收入。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公布

10、的研究报告:仅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在 2004 年就达到了 6150 亿元。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土地出让金已占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 60%以上。难怪在推动房价上涨这一问题上,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共穿一条裤子,因为他们有着完全一致的利益共同点。许多原本靠纳税人供养、最应维护公众利益的政府官员,反而沦落成那伙奸商的帮凶和保护伞。由此还造就了不少贪官污吏,如上海的陈良宇、青岛的杜世成之类的“父母官“。如果说,你政府挣了那么多的钱,把这些钱用在正道上也行。比如,给真正需要买房或是极需改善住房的老百姓办点儿实事儿,多盖些质量不打折扣的廉租房、经适房,反正就是给穷人,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盖的

11、房子。至少要让这些真正需要房子的老百姓们心中有个念想,即使是买不起还可以租得起。昨天看到一则新闻说,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本市市民在购买商品住房时,按购房款总额,分 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同时还降低了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门槛,具体施行日期从 2008 年 9 月 4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这让人多少看到了点儿“以民为本“的希望,也让人感到我们的政府终于敢于承担起减少社会不公、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了。不过我还是有些疑问:光给老百姓补贴点儿钱就能真正解决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吗?西安市政府到底是怎么看待开发

12、商用不当手段牟取的“房产暴利“呢?如果不把开发商攫取暴利的根源彻底铲除的话,你区区一个地方政府又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走出多远呢?你的那点儿所谓“补贴“,还不都是从国民的口袋里掏出来的钱吗?在如今房价高启的时期,即使说是“政府的财政补贴“补给了买房的老百姓,最后还不是又都进了黑心开发商的腰包,它们现在没准又在一边儿偷着乐呢!今天央视二套的马斌读报说了,不少人就此事也发表了看法,认为要“警惕地方政府假借民生来为房地产“托市“,“用纳税人的钱来为开发商进行“补贴“。善良的人们啊,你们一定要睁大双眼,捂紧钱包,提高革命警惕啊!接下来咱们该说说“人人喊打“的开发商了。前面已经说过开发商就是一群“

13、空手套白狼“的人,何以言之?让我们听听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是怎么说的吧:“现今的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土地、资金、房屋建设活动、成品房屋等为倒卖对象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是一种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而事实正是如此。根据汉语的定义,房地产开发是一种具体的生产活动,世界其他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定位均与此相符。如美国所谓的开发商,是集规划、建筑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企业。如果住房有什么问题,他们会永远为你负责。而我们国家呢?恰恰相反,绝大部分开发商只是在进行着商业利益上的投机活动。看生产流程,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由设计单

14、位负责,工程建设由施工企业完成;论资金来源,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预售房款、假按揭等方式,“空手套白狼“获取资金。有人说,我国开发商自有资金所占比例之少真乃世界罕见,此话当不为过。这里面自然少不了银行对开发商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呆会儿还要提到。由此可知,正因为开发商把整个建房生产过程中的所有风险,都转嫁给了建筑企业、购房者和银行,而它们自己由于投入的资金非常少,因此所承担的风险也是最小的。故而可以用最好的心态,通过各种方式去哄抬房价,追逐暴利。而一旦有个风吹草动,随时可携带榨取的民众血汗钱逃之夭夭。这就是横亘在建筑企业和民众之间的一个不伦不类、完全多余的所谓开发商

15、的真实面目,它们就好比是一群吸附在“房产暴利“上贪婪无耻的寄生虫。依照时寒冰先生的分析,取消开发商,即使在现地价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房价也能下降近半。因为房地产领域中,90%的利润都被开发商掠夺走了。这也是它们迄今为止,都不敢公开自己的房价成本到底是多少的最主要原因。据专家测算,仅 2004 年一年的时间里,开发商除了获取比社会平均回报率还高的 1000 亿元的正常的利润以外,当年从中国从数百万户买房者的手中攫取的暴利,就高达 4000 亿元。前些时候,广州市广钢集团的自建房,均价才 2050 元/平方米。而广州市今年 2 月份一手房签约的平均价格是多少呢?8134 元平方米。同样是盖房子,不

16、同的是让谁来盖?正是这点让开发商们暴利的尾巴露了出来,事实真相难道还不清楚吗?既然如此,为什么开发商还能在今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上张牙舞爪、耀武扬威?道理很简单,单一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和供应渠道,成了这伙“空手套白狼“的人攫取暴利最有效、最可靠的保障。而我们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则是开发商大发不义之财的利器和靠山。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不知道建设部的那些老的、新的、大的、小的官员们中,有多少人没有房子住?从你们制定的所谓房地产开发恶政来看,多半早就不为房子发愁了。开发商不拍谁的马屁,也得拍你们的马屁呀!因为你们才是它们一小撮人的“衣食父母“,是你们给了它们最暴利的赚钱机会。是你们对百姓的疾苦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才使得中国住房市场走到了今天这种“民怨沸腾“、“怨声载道“的地步。好在这阵子中央政府也坐不住了,终于也说要对高房价调控调控了。不知能否达到老百姓的心愿,让我们拭目以待,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说完了开发商再来谈谈银行,它们在房地产开发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不可谓不重要。金融也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命脉的大问题。而在涉及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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