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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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住住房房城城乡乡建建设设 简简报报第六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 2014 年 7 月 14 日编者按: 铜陵市作为全国首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城市之一,把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作为完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准入审查、动态监管的必要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搭建了各部门的网络互联、8 大类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平台,为该市住房保障管理以及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切实提高了住房保障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工作效率。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96),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现将铜陵市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主要做法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并请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部门职责,促进住房保障公平公正实施。- 2 -以居民经济财产状况核对为抓手 全面提升保障房分配管理水平铜陵市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主要做法铜陵市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主要做法概况为: 围绕“四个一”,建立核对机制; 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平台应用;严把五个关口,确保公平公正;完善工作流程,确保长效运行。一、围绕“四个一” ,建立核对机制(一)建立一个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县、区政府及 15 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设

3、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政府主抓、民政实施、部门协同”的核对工作机制,为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成立了一个核对机构。市政府批准成立铜陵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纳入市民政局管理事业单位。核对中心内设综合部、核查部,配 6 名编制,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各相关部门相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自上而下建立了机构和专职队伍,各区、县按照市编- 3 -制部门配备的从事社会救助的人员职数落实到位,同时再配

4、备 2名核对工作人员,解决“有部门办事”、 “有人办事”的问题。开展对相关部门单位联络员和基层救助核对人员业务政策和核对系统操作流程的培训,增强了市、县(区)、社区三级核对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三)出台一个核对办法。出台了铜陵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办法明确了主管部门、核对机构和配合部门的责任;规范了核对工作相关标准、内容、程序、法律责任等,并规定以信息比对作为实施社会救助收入核定的主要手段。(四)搭建一个核对平台。依托市政府相关电子政务信息和市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开发系统,于 2012 年底一期投资 120 万元,开发了铜陵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今年 4 月份,成功整合了民政、住建

5、委、公安、人社、工商、公积金中心 6 个部门的 8条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对接数据即时比对,并于今年 4 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居民经济状况核定系统。二、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平台应用2013 年初,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顺利实现了与民政、住建委、公安、人社、工商、公积金 6 个部门联网,在取得个人同意,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先期受理对住房保障申请人机动车、住房、社保、公积金缴存、企业(个体)工商等信息的即时在线比对。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下,通过该平台,完成了- 4 -2013 年第 3 期保障性住房拟分配人员 292 人当前经济状况比对工作,发现有 17 人存在疑似问题,为全面、准确地了解

6、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提供了科学、详实的依据。同时受市审计部门委托,分别对 2012、2013 年度住房保障对象经济财产状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疑似问题,反馈至审计部门,由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纠正,促进了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三、严把五个关口,确保公平公正(一)严把入口关,做好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新申请对象信息比对工作。自开展面向全市新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后,有效地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挡在社会救助之外,起到了社会救助“防火墙”的作用,有效杜绝了“骗保”、 “人情保”现象的发生。核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

7、难群众身上。(二)严把核对关,制度上规范核对工作流程。凡申请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家庭,申请人需到所在社区(乡镇)诚信填写铜陵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并在承诺书和信息核对授权协议上签名,基层核对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后,录入并上传至市核对系统。核对中心按流程开展信息在线比对工作,并如实反馈数据信息,出具核对报告书, 核对报告书作为各级救助审批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区救助审批部门根据核对反馈的存在车辆、多套房屋等疑似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入户调- 5 -查、邻里走访、单位取证等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和再次评议。在系统核查事实面前,申请人均心服口服,至今未出现因核查而引发的上访和纠纷。(三)严把

8、培训关,帮助基层更好更快的做好核对工作。核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注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救助工作人员的核对业务能力和信息保密意识。2013 年 6 月份,中心组织了 4 期培训,提高了基层核对能力;同时建立了核对工作 QQ 群,注意日常与基层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帮助其解决核对业务上的疑难问题。(四)严把反馈关,促使核对工作成果真正落实。建立了核对信息反馈制度,对核对系统出具的结果报告,由县区社会救助审批机构及基层社救工作人员结合复审复核和入户调查等,有针对性开展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市民政局。通过有序开展在册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筛查,为动态管理提供真实、准确

9、的依据。(五)严把安全关,确保核对对象信息安全。为加强制度管理,该市先后制定了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保密制度、 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分别与信息共享单位、核对中心以及基层核对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明确了责任义务,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四、完善工作流程,确保长效运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程序复杂,涉及法律、程序和技术上- 6 -诸多问题,该市注重在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核对质量和水平,推动核对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为有效发挥核对平台在救助工作的实际作用,在铜陵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基础上,配套建立了核对双向承

10、诺制度、 核对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核对信息数据管理应用制度等,明确了核对工作主体、具体权限、相关部门职责义务以及核对程序、方式、日常管理等具体内容,使核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从政策制度层面上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把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积极为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建立健全核对工作基层受理(初审及信息录入上传)、在线比对的三级审批、核对信息数据归档、3 个工作日反馈核对结果、基层入户核实的运行机制,有力地推进了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目前,核对工作已实现“新申请对象 100%经过平台核对,在册保障对象随时经过平台复核”的目标。- 7 -主送:各市和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 年 7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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