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员上前线招商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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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3示范区新闻 专题2017年8月8日 星期二编辑 王珊Email: (上接第一版)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土地资源保障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 业项目, 达到国家规定投资强度以上, 征地价格实 行成本价。 二、 实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根据项目建设 需要, 可以采取缩短出让年期、 长期租赁、 先租后 让、 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 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引导小微或尚需孵 化的企业租赁使用工业多层标准厂房; 除法律、 政 策规定必须由政府回收的土地外, 鼓励原土地使 用权人依法通过自主、 联营、 入股、 转让等多种方 式

2、, 对其使用的存量土地进行再开发。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财税支持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新引进项目建成后的前五年, 该项目 所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按区财政留成部分的 50%奖励给企业。 二、 出口型企业, 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 总产值 70%以上的, 自达到条件后连续三年所 缴纳的所得税按区财政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 企业。 三、 示范区现有企业在区内新上项目, 建成后 的前五年该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按区财 政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四、 对租赁示范区投资或其他企业投资的标 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的区内新上项目, 投产纳税后, 由示范区财政给予年租

3、金50%的补助, 年补助额 不超过其缴纳税收区内留成部分, 补助期限根据 实际租赁情况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 企业上市改制和内部资产重组产生的相 关税收, 在股份制改造工作完成后经营期满一年, 本年内按区财政留成部分进行等额奖励。 六、 对新引进项目在示范区权限内免征行政 事业性收费。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金融服务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对示范区新引进项目, 在建设周期内 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给予1年期30%的贴息奖励, 奖励总额 不超过100万元。享受示范区委托贷款的企业不 适用于本政策。 二、 对示范区内 “僵尸企业”

4、 采取收购、 兼并、 参股、 控股、 合资、 合作等形式的新投资项目, 在相关部门联合评估后, 对新引入资金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年期的贴息扶持, 用于加快盘活项目, 恢复企业正常生产。 三、 鼓励企业上市 (含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 对在主板、 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成 功的企业奖励500万元, 按企业完成股改、 提出首 次公开募股 (IPO) 申请和批准上市三个阶段, 分 别给予10%、 40%和50%的奖励。 四、 对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 在其他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功的企 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 企业发行债券用于本区项目生产经营

5、 取得成功的, 按每期债券规模给予 5的贴息 奖励, 每期债券贴息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基础设施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确保为新引进项目提供供水、 排水、 供 电 (专线除外) 、 供暖、 燃气、 道路、 通信、 场地平整 等 “七通一平” 条件。以上条件所需的管道、 线路 免费铺设至厂区围墙外。 二、 按企业生产用电需求, 无偿提供双回路供 电线路至厂区围墙外。 三、 对新引进且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 实行大 工业用电价格标准, 积极推进区内局域电网建设, 并扩大局域电网范围。 四、 对项目所需的给水、 污水、 燃气、 热

6、力等 动力管网入网费由示范区统一协调处理, 相关 入网费用由示范区财政按收费标准的30%进行 补贴。 五、 对区内企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减半 征收。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对成功申报、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 业各奖励20万元; 对成功获批市级以上各类创新 平台的企业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二、 支持区内企业自主创新, 对符合条件的科 技项目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后补助资金支持; 鼓励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究机 构, 新购置研发设备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一次性 给予20万元补助。 三、 对经国家工商

7、总局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 标, 当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出口退税企业 的出口退税额不计入入库税金, 下同) , 区财政每件一次性奖励企业60万元; 当年纳税500万元以 下区内财政留成部分50万元以上的企业, 区财政 每件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 对新认定的河南省 著名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当年纳 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区财政每件一次性奖励 企业10万元; 当年纳税100万元以下区内财政留 成部分5万元以上的企业, 区财政每件一次性奖 励企业5万元。 四、 对于符合区内主导产业并获得国家级科 技成果进步一、 二、 三等奖的企业及科技成果研发 者分别奖励5万元、 4万元

8、和3万元; 省级科技成 果进步一、 二、 三等奖的企业及科技成果研发者 分别奖励3万元、 2万元和1万元; 市级科技成果 进步一等奖的企业及科技成果研发者各奖励1 万元。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人才引进培育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企业实际纳税额在当年区内财政 留成部分突破 200 万元、 400 万元、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的, 分别给予企业高管团 队2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150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 二、 与示范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承诺 服务 3 年以上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包括领军人 才、 高级

9、专业人才、 青年英才3个层次) , 由示范 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安家补助, 3 年内发放岗位津贴每月 500 元至 5000 元; 其所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内财政留成部分等额奖励 给本人。 三、 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各类紧缺 人才的配偶和子女到示范区落户、 公立教育机构 就读、 公共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免费代办服务。 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优 惠政策 行政服务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一、 对投资项目许可实行联审联批制度。 在区内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 在收到合法合规审批材料后, 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由国家、 省、 三门峡市、 陕州区及灵宝市审批

10、的, 在 收到报告后, 1个工作日内转报相关主管部门, 并 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做好衔接、 协调工作, 督促尽快 批复。 二、 对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实行一个项目、 一名 领导、 一班人马、 一套办法、 一抓到底的 “五个一” 责任制, 项目入驻后, 示范区管委会立即组建项目 服务团队, 建立服务机制, 实行一站式服务, 确保项目早落地、 早开工、 早投产。 三、 公安、 综治、 司法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 严 厉打击影响投资者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快 速处理影响项目建设、 企业生产经营、 增加企业负 担、 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案件。 四、 实行企业 “宁静工作日” 制度。各职能 部门的入企执法检查,

11、 必须向示范区管委会备 案; 多个部门对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的不同事 项的检查活动, 采取联合检查形式进行; 禁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对企业乱收费、 乱 摊派。 问: 为什么要出台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 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 答: 示范区始终把招商引资放在 “一号工程” 位置, 在新的发展阶段, 为了抓好全员招商, 形成 招商引资 “人人有责任、 人人有目标、 人人有干劲” 的工作氛围, 我们结合实际, 制定了本办法, 对工 作中涌现的 “招商英雄” 实施重奖, 从而调动全体 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促 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动全区经济社会 转型发展。 问

12、: 哪些人可以享受招商引资奖励? 答: 成功引进 奖励办法 中所述项目的国内 外个人和组织 (以下简称有功人员) 均可享受, 比 如中介服务组织, 社会各界朋友等。 问: 哪些行业项目是招商引资的重点? 答: 按照 “突出发展二产、 繁荣提高三产、 培育 精品一产” 的工作要求, 招商引资工作主要围绕以 下行业项目开展: 投资规模大、 科技含量高、 带动 能力强、 财税贡献大的有色金属加工、 高端装备制 造、 新能源、 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项目; 现代物流、 交 易中心、 金融服务、 技术研发、 新型电商、 高端教 育、 新型医养康养、 大数据云服务中心、 特色小镇、 需引进的城市配套设施及新型文

13、化旅游等项目; 国家、 省内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农业及农业产业 化龙头项目。 问: 如何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具体标准是 什么? 答: 一、 引进境外的项目, 投资3000万元以下 的, 按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购 置投资及土地购置费等, 下同) 的4进行奖励; 投资 3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 按固定资产投资的 5进行奖励; 投资1亿元以上的, 按固定资产投 资的6进行奖励; 属于世界500强的项目按固定 资产投资的7进行奖励。二、 引进境内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 目, 投资 3000 万元以下的, 按固定资产投资的 3进行奖励; 投资3000万元至1亿元的, 按固定

14、 资产投资的4进行奖励; 投资1亿元以上的, 按 固定资产投资的5进行奖励; 属于全国500强 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6进行奖励。 三、 引进境内的其他项目, 按固定资产投资的 2进行奖励。 四、 引进外来投资者以收购、 兼并、 参股、 控 股、 合资、 合作形式投资示范区在建或已建成的项 目, 按其实际出资额的2进行奖励。 五、 具有重大影响力、 集中开发的产业园项 目, 实行 “一事一议” 奖励政策。 六、 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功人员引入同一项目, 奖金由有功人员自行协商分配, 奖金总量不重复 计算。 七、 对招商引资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示范区机 关干部, 可在干部选任、 评优评先、 享受政治荣誉

15、 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问: 成功引进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一是工商、 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地在示范 区; 二是项目按投资协议约定时限竣工投产 (由于 政策、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延误的时间扣除) , 并 达到设计产能和效益。 问: 申请奖励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一、 招商引资奖励申报表;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固定资产投资及税收相关票据原件及复 印件。 问: 哪些项目不在奖励范围内? 答: 房地产开发、 加油站、 加气站、 光伏电站、 垃圾电站等资源占用型和政策补贴型项目不适用 于本办法; 示范区职能部门引进的政策性资金不 适用于本办法。 问: 谁负责招商引资奖励的考核认定?如

16、何 兑现奖励? 答: 本办法的考核认定工作由示范区招商引 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有功人员申报 后, 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 协调组织发展改革、 财政、 税务、 工商、 监察等有关 部门联审, 并报示范区管委会审批后30个工作日 内兑现奖励, 奖励分两个阶段进行, 其中合同签 约、 地款到位、 项目开工建设兑现60%, 完成投资 额、 建成投产兑现40%。 (王建栋)重奖招商 “英雄”助推产业发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本报讯 7月26日, 市城乡一体化示 范区党工委书记宋跃, 党工委副书记、 常 务副主任朱强等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就加快推进同人铝业项目建设、 戴 卡二期项目前期工作、 6万吨轻量化汽车 零部件一期2万吨项目前期工作等进行对 接, 并将全力推进三大项目达成共识。 为加快三门峡市黄金珠宝批发交易中心建设, 7月28日、 29日, 示范区领导 宋跃、 朱强、 荆栓民等到深圳华晟珠宝有 限公司对接洽谈, 就在示范区申报建设 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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