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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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 A4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K01

2、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6 第三版) 第 1 页,共 11 页 郑 重 承 诺 本人 拟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公司设立申请,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

3、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一经设立将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一经设立将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2 页,共 11 页 登记基本信息表 公 司 名 称 住 所 北京市 区(县) (门牌号) 生产经营地 省(区、市) 市 县 (门牌号)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资 本 万元 公 司 类 型 经 营 范 围 营 业 期 限 长期/ 年 申请副本数

4、 份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注 : 填写住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 XX 区 XX 路(街)XX 号 XX 室” 。 生产经营地用于核实税源,请如实填写详细地址;如不填写,视为与住所一致。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第 3 页,共 11 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

5、理、监事信息表 股东在本表的盖章或签字视为对下列人员职务的确认股东在本表的盖章或签字视为对下列人员职务的确认。如可另行提交下列人员的任职文件如可另行提交下列人员的任职文件,则无需股东在本表盖章或签字则无需股东在本表盖章或签字。 职务信息 姓 名 现 居 所 职务 任职期限 产生方式 是否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注: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现居所”栏,中国公民填写户籍登记住址,非中国公民填写居住地址。 “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

6、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 ;经理一般应为“聘任” 。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请在对应的“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栏内填“” ,其他人员勿填此栏。 “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签字;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不能在此页盖章(签字)的,应另行提交有关选举、聘用的证明文件。第 4 页,共 11 页 请将董事请将董事、经理经理、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7、 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第 5 页,共 11 页 住 所 证 明 公 司 名 称 住 所 北京市 区(县) (门牌号) 产权人证明 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公司使用。 产权人盖章(签字) : 年 月 日 需 要 证 明 情 况 上述住所产权人为 ,房屋用途为 。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请在“住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 XX 区 XX 路(街)XX号 XX 室” 。 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

8、证复印件。 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 第 6 页,共 11 页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身份证明粘贴页 请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请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贴可复印使用。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请正反面粘贴) 第 7 页,共 11 页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 请将非自然人股东请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发起人)的资格证

9、明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夹在复印件夹在 A A 面和面和 B B 面之间面之间 (复印件大小控制在复印件大小控制在 A4A4 页面之内页面之内) 注: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有关要求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以及相应的设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第 8 页,共 11 页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 第 9 页,共 11 页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联系人信息 姓 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固定电话 企业公共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敬请留意: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发生

10、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企业联系人: 负责本企业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 及时转达工商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联系人凭本人个人信息登 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联系人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 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系人一经确认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的, 可以在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以上各项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 第 10 页,共 11 页 核 发 营 业 执 照 情 况 发照人员签字 发照日期 年 月 日 领执照情况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一次性告知记 录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 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第 11 页,共 11 页 一次性告知记 录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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