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流动监考人员守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流动监考人员守则(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江西省江西省职业职业技能技能鉴鉴定流定流动监动监考人考人员员守守则则一、熟悉流动监考人员主要职责、监考人员职责、监考规程、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册等规章制度。二、负责考场秩序及相关事宜,配合各考场监考人员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三、代表主考监督检查责任考场的监考人员工作情况,并负责将相关情况报告主考。四、流动监考人员如发现监考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批评指正,情节严重者须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处理。工作中如发现应试人员替考、作弊等违纪情况,应当场制止,并通知监考人员如实记录。五、流动监考人员认为监考人员对考试中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当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向所在考点主考反映情况,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六、流动监考人员发现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七、流动监考人员须按时到达责任区域,监督监考人员、试卷交接、发放、回收情况;开考后核对应试人员身份,在试卷装订前负责清点试卷,并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名。八、流动监考人员工作时应佩戴流动监考人员胸卡,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不得离开和擅自变动责任区域,不在所监管的区域固定停留。九、 流动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十不”: 不看书报、不接打手机、不走神开小差、不滞留一处、不做题、不聊天、不睡觉、不做老好人、不将试卷带出考场、不离开责任区域。十、流动监考人员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监考工作有关的宴请和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