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 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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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22 页1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标准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标准JMJM(OHSOHS)P4611-2008P4611-200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程序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程序本标准起草人:杨亚平本标准审查人:李洪、李明文本标准会签人:李洪本标准批准人:周强文2008-12-302008-12-30 发布发布 2009-01-012009-01-01 实施实施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发布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发布第 2 页 共 22 页2JMJM(OHSOHS)P4611-2008P4611-200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程序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程序1 1 范围范围本程序的目的是规范道路交通

2、运输、矿区内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或减少车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本程序适用于焦煤集团范围内交通运输活动。2 2 职责职责2.1 保安部a.负责道路交通运输、矿区内运输的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b.负责机动车辆和车辆停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c.负责危险物品运输的押运。2.2 运输营销部a.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购置、年检、报废和更新申请;b.每月对全部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进行两年一次的身体检查;c.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取证、资格认定和组织车辆的年检、驾驶员的年审;d.负责所属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检查;e.负责对所属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日常管理。f.负责矿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

3、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矿区道路交通事故。g.负责矿区道路各类标志牌、避险带的设立。2.3 各单位a.负责所属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检查;bh.负责对本单位运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进行资质审查。c.负责对所属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2.34 小车队a.负责机动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管理;b.负责编制全部机动车辆年度维修计划;第 3 页 共 22 页3c.负责所属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检查;d.负责对所属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2.45 物业公司a.负责矿区内道路卫生的监督、检查。b.负责矿区道路的维护 保养。3 33 3 工作

4、程序及要求工作程序及要求第 4 页 共 22 页43.13.1 人员要求人员要求3.1.1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3.1.2 从事客运、货运的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3.1.3 从事焦煤集团矿区内道路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按JM(OHS)P42-2008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程序第 条第 款中相关的规定执行;危险运输、装卸人员的培训教育按 JM(OHS

5、)P4601-200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执行。驾驶员中断驾驶工作(除担任车管工作外)6 个月至 1 年者,须继续担任驾驶工作时,应经车辆管理部门重新复试;1 年以上者,应重新考核。3.1.4 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a.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b.不得驾驶与执照不相符的车辆;c.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d.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他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e.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f.试车时,必须挂试车牌照,不得在非试车区域内试车。3.1.5 矿区机动车辆的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应遵守 GB

6、11342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3.23.2 车辆安全要求车辆安全要求3.2.13.2.1 通用要求通用要求a.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b.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c.焦煤集团内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第 5 页 共 22 页5d.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伪造、变造或者使用

7、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e.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fd.用于焦煤集团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ge.矿区内机动车辆的整车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的各项要求,限于矿区内行驶的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hf.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ig.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jh.全

8、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车牵引挂车,应符合以下要求:机动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挂保险链条;挂车的牵引架、挂环发现裂纹、扭曲、脱焊或严重磨损时,不得使用;机动车与挂车之间,挂车前后轮之间,应安装防护栏栅;机动车在空载情况下,不得拖带载重挂车;每辆机动车只准牵引 1 辆挂车;车应安装自动刹车装置、灯光和显示标志;挂车宽度超过机动车时,机动车的前保险杠两端,应安装与挂车宽度相等的标杆,标杆顶端安装标灯;对采用自动连接装置的牵引车和挂车,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2.23.2.2 车辆登记车辆登记a.汽车起重机的登记按 JM(OHS)P4607-2008特种设备

9、安全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执行。b.运输营销部应持车辆出厂合格证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备案。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cb.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营销部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交通管第 6 页 共 22 页6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3.2.33.2.3 车辆年检车辆年检a.汽车起重机的年检按 JM(OHS)P4607-200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中相

10、关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执行。b.车辆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c.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d.年度审验时应出示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e.车辆经过检测、大修和二级维护的车辆应当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或专项性能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得用于道路运输。f.机动车辆年检报告由运输营销部备案、归档。3.2.43.

11、2.4 车辆报废车辆报废a.汽车起重机的报废按 JM(OHS)P4607-200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执行。b.运输营销部根据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按照报废标准填写 JM(OHS)P4610/03-2008设备/车辆报废申请单,经机电工程部、财务部、小车队会签,主管副经理审核,报请经理批准,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c.已经注销报废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货车及其他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 7 页 共 22 页73.2.53.2.5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要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要求a.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b.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物品性质相适应的安

12、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c.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物品的,应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d.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 20 立方米。e.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物品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 10 吨。f.进入危化品库房的车辆排气管应向前并加装阻火器,车厢内应铺设导静电橡胶板,安装导静电链,随车配备两具灭火器。3.2.63.2.6 车辆停放环境车辆停放环境车辆的停放场所须符合 JM(OHS)P4610-2008作业现场安全卫生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第

13、 条第 款的规定、JM(OHS)P4604-2008消防安全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3.33.3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3.3.1 出车前,必须检查油、水、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对设备例行检查,并空载试车,包括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3.3.2 起步时,看清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行驶时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3.3.3 方向盘的操作不得用单手或两手集中一点,严禁两手同时离开方向盘。3.3.4 汽车启动时应缓慢加速;要停车时应缓慢减速,不允许猛加速或急刹车。3.3.5 操纵油门要缓慢,不得无故忽踏忽放。发动机在加速和熄火前不得猛踏油门轰车(

14、试检修时应不在此限,但空负荷转速也不宜过高)。3.3.6 离合器的操纵分离时要彻底,接合时要平稳,严禁较长时间使离合器半离合状态。3.3.7 收车后,必须检查轮胎有无夹石及气压是否正常。3.3.8 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3.3.9 遇雷雨天不得在高处或树下停车。3.43.4 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第 8 页 共 22 页83.4.13.4.1 车况车况a.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b 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轻便、无阻滞现象,转向轮应具有自动回正能力;转向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横、直拉杆不得拼焊。c.发动

15、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响;柴油机停机装置灵活有效。d.行车制动系统最大制动效能应在踏板全行程五分之四以内达到;驻车制动必须能通过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住。e.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f.机动车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抖动和打滑现象。g.车辆轮胎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应少于 2mm,局部磨损不应暴露出帘布层,不得有超过 2.3cm 的割伤和裂纹。h.车辆不得漏水、漏油,灯光装置齐全完好。i.车门、车窗启闭轻便,不得有自行开启现象,门锁牢固可靠。j.客运车辆座椅应牢固可靠,安全带配置齐全。3.4.23.4.2 维护保养维护保养a.汽车起重机的维护保养按 JM(OHS)P

16、4607-200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第 条第 款的规定执行。b.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维护,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小车队负责编制车辆的一级和二级维修计划并对在用车辆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第 9 页 共 22 页9c.车辆维修单位必须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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