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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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年新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学习资料年新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学习资料一、2011 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2011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 48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7 月 19 日,国家总理温家宝签署第 600 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1、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

2、累进税率,税率为 3%至45%(税率表附后) 。2、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3500 元后的余额,应为纳税所得额。二、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个人所得税法自 1980 年实施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式发展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

3、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做相应修改。三、新旧个人所得税税法税率表对比: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扣缴基额(X)税前2000级数扣缴基额(X)税前35001X500所得税X*5%1X1500所得税X*3%2500X2000所得税X*10%-2521500X4500所得税X*10%-10532000X5000所得税X*15%-12534500X9000所得税X*20%-55545000X20000所得税X*20%-37549000X35000所得税X*25%-1005520000X40000所得税X*2

4、5%-1375535000X55000所得税X*30%-2755640000X60000所得税X*30%-3375655000X80000所得税X*35%-5505760000X80000所得税X*35%-6375780000X所得税X*45%-13505880000X100000所得税X*40%-103759100000X所得税X*45%-15375变化点:变化点:1、 个税起征点:由原来个税起征点:由原来 2000 元修改为元修改为 3500 元;元;2、 级数:级数: 由原来由原来 9 级修改为级修改为 7 级,所对应的税率由级,所对应的税率由 5%-45%修改为修改为 3%-45%;3

5、、 级距:级距: 各级税后收入区间有所扩大,具体见税率表。各级税后收入区间有所扩大,具体见税率表。四、举例计算:例如:经核算,某员工月工资(税前工资)为:3800 元;半年奖及年终奖均为(税前)为5200 元,分三种发放形式分别按新旧个税税率分别计算个税扣缴金额:按旧个人所得税法计算按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发放类别税前工资级距:税前工资-2000计税公式个税扣缴级距:税前工资-3500计税公式个税扣缴单月只发放工资工资3800500X2000X*10%-25155 X1500X*3%9 工资3800单月发放工资、半年奖半年奖52005000X20000X*20%-3751,025 4500X900

6、0X*20%-555 545 工资3800500X2000X*10%-25155 X1500X*3% 9 单月发放工资、年终奖半年奖52005200/125005200*5%260 5200/1215005200*3% 156 计算说明:1、 以上工资数据为虚拟数据,不特别针对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2、 根据税法,半年奖应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税计算个税扣缴额;年终奖则按照一次性奖金发放的计税方法计算扣税金额,工资和年终奖应单独计算个税扣缴额;3、 通过计算结果对比,新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后,按照新税率计算的个税扣缴金额较过去大幅减少。五、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具体来讲,纳税人 2011 年 9 月 1 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及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 2011 年 9 月 1 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 2011 年 9 月 1 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人事总务科 20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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