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类别及代机动车燃料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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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法人代表颜希陶联系人邱国茹通讯地址安县河清镇前锋村 10 组联系电话18111516807传真/邮政编码621000建设地点安县河清镇前锋村 10 组立项审批 部门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安工信【2011】109 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 码机动车燃料零售 F5264占地面积 (平方米)1268.73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50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2.2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4.4%评价经费 (万元)/投产日期2012 年 5 月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内容及规模:1、建设项目由

2、来、建设项目由来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由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 1991 年投资建设,占地面积为1268.73m2(1.903 亩) ,总投资 15 万元,储罐总规模 55m3(钢制地埋卧式油罐 4 座,其中0#柴油罐 2 座,目前仅使用 1 座,另一座预留远期发展备用,容积均为 20m3,93#汽油罐 1座,20m3,97#汽油罐 1 座,15m3,柴油体积折半计入油罐容积) ,配备双枪潜油泵 IC 卡税控加油机 3 台,加油站等级为三级,项目建成后年供应成品油 175 吨。随着安县的深入发展,县内各种生产、生活资料物流运输和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快速增长,为满足县域内日渐增加的车辆燃料需求,同时完善

3、加油站建筑设施,使其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要求,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于 2011 年投资 50 万元,在原址上进行了改扩建,改扩建内容为建设加油站罩棚 470m2,新增双枪潜油泵 IC 卡税控加油机 1 台,抬升地基 1m,储罐总规模不变,仍为 55m3,加油站等级为三级,项目扩建完成后年供应成品油 175 吨。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安工信2011109 号”文件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表表 1-1本项目建成后站区主要变化情况本项目建成后站区主要变化情况 类别扩建前扩建后备注 储罐4 座(钢制地埋卧式油罐 4 座,其中 0#柴不变利旧2油罐 2 座,目前仅使用

4、 1 座,另一座预留 远期发展备用,容积均为 20m3,93#汽油 罐 1 座,20m3,97#汽油罐 1 座,15m3)加油机双枪潜油泵 IC 卡税控加油机 3 台双枪潜油泵 IC 卡税控 加油机 4 台新增 1 台,利旧 3 台加油区罩 棚无470m2新建地基/在原加油站基础上除 油罐区外均抬高 1m新建规模年供应成品油 175 吨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 号令的要求,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3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

5、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安县河清平安加油站委托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供上级主管部门决策。2、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加油站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2013 年 5 月实施)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 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安工

6、信2011109 号”文件同意了本项目的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3、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3.1 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安县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县河清镇前锋村 10 组,成青路 S105 国道北侧,项目选址符合绵阳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 。安县国土局以“安国土证(1991)41 号”文件同意了本项目的选址。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相关规划。(2)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国务院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出台了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3发201337 号) 。 大气污染

7、防治行动计划中指出:“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采取了二级油气回收系统,有效降低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2 加油站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置钢制地埋卧式油罐 4 座,其中 0#柴油罐 2 座,容积均为 20m3,97#汽油罐1 座,15m3,93#汽油罐 1 座,20m3,柴油体积折半计入油罐容积,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本项目建成后的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划分依据如下表所示。表表 1-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级 别

8、油 罐 容 积 ( m3)总 容 积单 罐 容 积一 级150V21050二 级90V15050三 级V90汽 油 罐 30, 柴 油 罐 50注: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注: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场址的选择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要求,主要原则如下表:表表 1-2加油站选址原则加油站选址原则序号规范要求本项目备注1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本项目选址满足安县城市总体规划,满足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位于交通便利的成青路 S105 国道旁符合2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

9、、 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一级加气站、 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本项目位于安县河清镇前锋村 10 组, 属于城郊环境,建成后的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符合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本项目位于安县河清镇前锋村 10 组, 属于城郊环境,不涉及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符合4加油站的汽油、 柴油设备与站外建 (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表 4.0.4 的规定详见表 1-4 及 1-5符合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无

10、架空电力线路和架空通信线路穿过或跨越本项目符合4本项目位于安县河清镇前锋村 10 组,成青路 S105 国道北侧,站场地势开阔,交通便利;项目北侧为大面积农田;项目东侧为大面积农田,东侧用地红线外 150m200m 范围内成青路 S105 国道沿线约有 10 户农户(距离东侧最近 14.5m) ;项目南侧 18m 处为成青路S105 国道,路宽 12m,距离项目南侧用地红线 32m 处分布有 1 户农户,35m 处分布有 5 户农户,51m 处分布有 8 户农户;项目西侧用地红线外 13.5m 处分布有 10 户农户。项目外环境情况详见附图 3。根据调查,本项目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

11、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具体见表 1-4 及 1-5。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中“附录 B-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规定,项目周围200m 范围内主要建筑物保护等级划分如下:表表 1-3项目场界四周建筑物保护等级划分项目场界四周建筑物保护等级划分方位北侧西侧南侧东侧保护目标-农户农户农户离最近场界距离 m-13.53214.5保护等级-三类保护物三类保护物三类保护物根据现场勘查可知,本项目站内柴油、汽油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均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要求,具体见表 1

12、-4 及 1-5。表表 1-4站内柴油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三级站,单位:站内柴油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三级站,单位:m)方位建(构)筑物、设施埋地油罐 (实际距离/标准距离)通气管管口(实际距离/标准距离)加油机 (实际距离/标准距离)备注西农户35/635/620/6符合南农户60/660/640/6符合东农户45/645/625/6符合表表 1-5站内汽油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三级站,单位:站内汽油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三级站,单位:m)方位建(构)筑物、设施埋地油罐 (实际距离/标准距离)通气管管口(实际距离/标准距离)加油机 (实际距离/标准距离)备注

13、西农户36/735/720/7符合南农户61/760/740/7符合东农户46/745/725/7符合根据以上分析,项目选址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中相关要求,从安全角度分析,加油站选址合理。同时,环评要求:在今后项目周边规划空地建设的建筑物应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要求,与本项目站内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5表表 1-6周边待建空地环评要求周边待建空地环评要求序号场界外区域空地建设要求民用建筑1场界外 35m 范围内禁止建设重要公共建筑物(如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

14、馆、档案馆等建筑物;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 1500 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广播电视建筑;使用人数超过 500 人的中小学校、超过 200 人的幼儿园、托儿所、150 床位及以上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隧道出入口等)2场界外 11m 范围内禁止修建一类保护物(如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 800 人(座)人的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共室内场所;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建筑物等)3场

15、界外 8.5m 范围内禁止修建二类保护物(如体育馆、会堂、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客运站、体育场;城市主干道的桥梁、高架路等)工业建筑4场界外12.5m范围内禁止修建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5场界外10.5m范围内禁止修建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 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3.3 加油站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加油站布置在一块规整的矩形地块上,其功能分区明确,流程通顺,有利于安全生产。埋地油罐区位于站场北侧,站房位于站场东侧,加油棚位于站场南侧,靠近加油站出入口,便于进出加油车辆的管理、交通疏散以及事故状态下站内人员安全撤离。

16、站区除面向进、出口道路为敞开式,其余各侧围墙均为实体围墙,高度 2.2m。自然绿化区:在站内设置有总面积为 150m2的绿化带,以美化环境。项目总平面布置具体详见附图 3。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设置见下表。表表 1-7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单位: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单位:m,实际距离,实际距离/标准距离)标准距离)序号名称汽油罐柴油罐通气口卸车点加油机站房围墙1汽油罐0.5/0.50.5/0.5-13/46.5/32柴油罐/0.5/0.5-14/34/23通气口-5/3-15/44/34卸车点-/-10/5-5加油机-8/4-6站房/-7围墙/-根据上表内容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本项目站内主要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中表65.0.13-1 中要求。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4、项目概况、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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