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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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覆盖城乡、配置合理、网络健全、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法治 XX、平安 XX 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律服务咨询、困难群众维权”的功能定位,规范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

2、平台建设,构建高效便民的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调解、立案、诉讼、重大法律事项处理等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96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打造 24 小时全天候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市、县两级联通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整合各类法律服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 APP,构建功能齐备、种类丰富、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综合平台,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二、工作职责(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名称为“XX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依

3、托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中心坚持“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三项基本功能定位,加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拓展,有效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提升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提供公证、司法鉴定咨询引导等法律服务;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6.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它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7.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指导、考核工作;8.接收对司

4、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中心采取“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其办公场所划定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办公区除设置必要的管理人员办公室外,配备独立的档案资料室,用于业务档案和工作台账资料的存放。服务区除设有开放式的服务大厅外,配备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与窗口服务相配套的专门业务用房,便于开展深度法律服务;服务大厅内应划定群众等候区,放置法治宣传资料存取架,摆放常用法治宣传资料;配备书写台、休息桌椅、饮水机、老花镜等设备。(二)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职责公共法律服务站是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的工作平台,一般

5、应当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设置,有对外接待设施条件的可优先在司法所内单独设置。其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以下简称为服务站) 。服务站结合履行司法所法律服务职能,落实与县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衔接,参与指导、考核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法律咨询服务(1)为群众提供法律问题的解答;(2)参与村“两委”换届、重大会议、重大决策,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为辖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学校、企业、商会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 “法律体检”等法律服务。2.法律援助(1)加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6、;(2)解答公众法律援助事务咨询,为困难群众代拟法律文书;(3)协助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4)了解和掌握基层法律援助信息,加强军人军属、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3.法治宣传教育(1)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2)经常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宣传活动;(3)充分发挥所在乡镇(街道)普法宣传骨干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有效利用固定的法治宣传阵地。4.人民调解(1)及时受理、化解辖区内各类民间纠纷;(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机制;(3)协助司法

7、所开展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员等级评定、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考核评定工作;(4)加强综治、法庭、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5)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形成的信息、汇报、宣传资料等。5.社区矫正(1)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指导、帮助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工作。6.安置帮教(1)协助司法所制定具体的安置帮教工作计划;(2)协助司法所落实“一帮一”结对帮教措施;(3)指导、协调村(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4)帮助解决刑释人员实际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7.公证和司法鉴定咨询引导

8、(1)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咨询,有必要的直接导引至公证机构;(2)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有必要的直接导引至司法鉴定机构。各乡镇(街道)服务站,村服务点可根据当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量和法律服务资源,采用“常日制”或“定期制”和“预约制”服务模式,在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设置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窗口,在司法所内设置的应当开辟开放式的服务厅,并设置相应接待窗口。法律服务区域应设置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法治宣传资料存取架,摆放常用法治宣传资料,用于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服务导引。采用“定期制”的应公布定期服务时间。(三)公共法律服务点工作职责公共法律服务点是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社

9、区)的工作平台,依托人民调解员、全科网格员、便民服务代办员三支队伍,整合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等资源开展日常运行,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平台上设置。其名称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 (以下简称为服务点) 。司法所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业务指导。服务点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突出法律服务咨询职能,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导引法律服务业务,在每个村(社区)培养 2-3 名“法律明白人” 。2.突出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突出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4.将需要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的群众引导至乡镇(街道)公共法

10、律服务站、县公证处及相关司法鉴定机构。5.配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服务点采取预约式服务为主、定期制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即在服务场所内公布法律顾问姓名及联系电话,除每月落实定期值班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选派法律服务人员到村(社区)解答法律问题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其他时间采取电话咨询或预约服务。村(社区)应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辟法律服务窗口,或提供法律服务场所,并在醒目位置公布定期服务时间,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导引指示,用于法律服务导引。三、工作要求(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依法依规解答咨询,对难以把握的问题及时请示,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11、(三)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群体性纠纷、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保证通讯联络通畅。(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四、考核机制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考核评价机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考核纳入市、县统一进行。法律服务站(点)的考核由县法律服务中心组织进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组织机构和平台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等七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详见XX 县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考核细则 (附件 1) 。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工作台账和档案参照下列标准:(一)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台账和档案整理参照XX市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目录清单 ,并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综合记录簿登记。(二)公共法律服务点台账要求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花名册、矛盾纠纷排查周报表、人民调解案件卷宗;2、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记录表、图片;3、法律服务咨询:村(社区)法律顾问走访登记表;4、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登记簿(内容含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社区矫正监管通知书、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证明书) ;5、安置帮教:安置帮教人员花名册;6、日常法律服务预约及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引导等其它法律服务登记在公共法律服务综合记录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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