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医保报销等候时间缩短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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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 京 社 保动态B2责编/杨曼 编辑/杨曼 美编/刘颖E-mail: 2017年11月10日朝阳医保报销等候时间缩短1小时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201705495号 北京时代尚剪美容美发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 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我局对你单 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 况进行检查, 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派员到北京市朝阳 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询问, 并请携带 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有效法定资格证照 (副本)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营者、 投资人) 身份证明书 及 居民身份证 、 授权委托书

2、、 受托人 居民身份证 、 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费缴费月 报表 、 社会保险费缴费的银行托收 单 、 职工花名册 、 劳动合同 、 劳动 合同台帐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工资 支付记录表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8 月 31 日、 考勤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原件及复印件书面材 料。如无故逾期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 料, 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伪证或隐匿、 毁 灭证据的, 我局将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 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的规定处 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本行政机关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 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一层109室

3、联系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监察 大队联系电话: 53952558 邮政编码: 100024 联系人: 杨健、 李祺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朝人社劳监责字201731032号 北京标准国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逾期未按我局对你单位直接 送达的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 201702655号) 中要求报送相关书面材 料的行为, 构成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所规定的 “不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 材料” 的行为

4、, 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 “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对有第 (一) 项、 第 (二) 项、 第 (三) 项规定 的行为的,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罚款: (二)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 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 伪证和隐匿、 毁灭证据的; ” 的规定, 本行 政机关责令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 起3个工作日内改正该行为。 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按照我局对你单位直接送达 的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 201702655 号) 中要求, 把书面材料报 送

5、我局。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 未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 本行政机关将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 款第 (三) 项的规定给予处理。自公告发 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 通国际大厦E座1103室; 劳动保障监察 员: 魏巍、 王岩;电话: 53952549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朝人社劳监责字201730114号 北京东惠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逾期未按本行政机关下达的 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 2017 00346 号) 中要求报送相关书

6、面 材料的行为, 构成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 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所规定的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 书面材料” 的行为, 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 “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 对有第 (一) 项、 第 (二) 项、 第 (三) 项规定的行为的, 处2000元以上2万元 以下的罚款: (二)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隐瞒事实真 相, 出具伪证和隐匿、 毁灭证据的; ” 的规 定, 本行政机关责令你单位自公告送达 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改正该行为。 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个工 作日内按照我局

7、下达的 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 2017 00346号) 中 要求, 把书面材料报送本行政机关。如 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本行政机 关报送书面材料, 本行政机关将依据 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的规定给予处理。自公告发布之 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 际大厦E座114室;电话: 53952536; 承办 人: 孔凡奇、 张九红)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京朝人社劳监告字2017071号 北京壹代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8、, 我局接陈秀梅的投诉, 反映北京壹代家庭服务有限 公司未支付其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的工资。我局于2017年9月26日 向你单位下达了 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201700508号) , 你单位 逾期未按我局 调查询问书 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费月报表 、社会保险缴费的银行托收单 、劳动合同 、劳动 管理规章制度 、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 考勤表 和 工资支 付记录表 等书面材料。我局于2017年10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朝人社劳监责字201730017号) , 责令你单位按照 我局 调查询

9、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201700508号) 中的要求报送书面 材料改正该行为, 你单位逾期仍未改正, 致使我局无法检查你单位遵守劳动 保障法律、 法规、 规章的情况。 你单位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规定的行为。 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 第(二)项或者第 ( 三) 项规定 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拒不改

10、正, 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规定, 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你单位 享有陈述、 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无进一步陈述、 申辩的意见, 我局将调查 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你单位有进一步陈述、 申辩意见, 请你单 位自本公告送达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世通国际大厦E座114室 劳动保障监察员: 成峻、 郭辉; 联系电话: 53952534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11、保障局调查询问书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201705273号 中金亿投网络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 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我局对你单 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进行检查, 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 起3个工作日内派员到北京市朝阳区劳 动监察大队接受询问, 并请携带 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或有效法定资格证照 (副 本)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营者、 投资 人) 身份证明书 及 居民身份证 、授权 委托书 、 受托人 居民身份证 、社会保 险登记证 、 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 、 社会保险费缴费的银行托收单 、职工 花名册 、劳动合同 、劳动

12、合同台帐 、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工资支付记录表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考 勤表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原件及复印件书面材料。如无故逾期不 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隐瞒事实真相, 出 具伪证或隐匿、 毁灭证据的, 我局将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的规定处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 际大厦E座109室 劳动保障监察员: 李祺、 王运丰;电 话:53952559 注: 复印件均为A4纸张, 并加盖单 位公章。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

1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朝人社劳监责字201731461号 中孝 ( 北京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京朝人社劳监 责字201731461 号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 书 。你单位逾期未按照我局对你单位公告送 达的 调查询问书 (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 2017 03445号) 中要求, 向我局提供书面材料接受 调查的行为, 构成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 十条第一款第 ( 二) 项所规定的 “不按照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的行为。根 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责

14、令改正; 对有第 (一) 项、 第 (二) 项、 第 ( 三 ) 项规定的行为的,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 下的罚款:( 二)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 求报送书面材料, 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伪证和 隐匿、 毁灭证据的” 规定, 本行政机关责令你单 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改正 该行为。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按照我局下达的 调查询问书 ( 京 朝人社劳监询字201703445号) 中要求, 把书 面材料报送我局。 如果你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仍然 逾期未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 本行政机关将依 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三) 项的规定给予处理。自

15、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 厦E座112室;电话: 53952548;承办人: 吴军 田、 高海波 )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书 京朝人社劳监责字201731462号 中孝科技 ( 北京 ) 有限公司: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京朝人社劳监 责字201731462 号 责令 (限期) 改正通知 书 。你单位逾期未按照我局对你单位公告送 达的 调查询问书 ( 京朝人社劳监询字 2017 03446号) 中要求, 向我局提供书面材料接受 调查的行为, 构

16、成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 十条第一款第 ( 二) 项所规定的 “不按照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的行为。根 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 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 对有第 (一) 项、 第 (二) 项、 第 ( 三) 项规定的行为的,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 下的罚款:( 二)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 求报送书面材料, 隐瞒事实真相, 出具伪证和 隐匿、 毁灭证据的” 规定, 本行政机关责令你单 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改正 该行为。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按照我局下达的 调查询问书 ( 京 朝人社劳监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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