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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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源2017年7月25日 星期二责任编辑: 尹 红 电话: 7727162 传真: 7709119排版: 于 霞 校对: 刘 虹6 观 点言道常本期主持 谭明新闻源前不久, 老妹因事去了趟日本, 回来后谈起对日本印象 最深的事,“过马路的时候, 看到头戴小黄帽的孩子右手举 过头顶, 斑马线前的汽车便会主动停下, 让小黄帽们先过 去。那些小孩子样子好可爱! ” 当然, 吸引老妹的并不仅是小朋友的 “卡哇伊” 。她说, 日本司机的谦让与自觉, 更让她感动。没有对比便没有伤 害, 把视线拉回眼前, 我们在用处罚的数据来彰显整治力度 的时候, 不得不承认, 当下的 “斑马线危机” 已到了不得不祭 出

2、专项整治 “大旗” 之时。 法律是判定合法与违法的标准, 道德是划分是非善恶 的尺度。作为法律的明确规定、 驾培考试的必考项目, 礼让 斑马线是司机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而同时, 它又体现了司 机对行人生命的尊重, 对生命起码的敬畏, 也是作为路权中 强势主体的车辆对弱势主体的行人的起码照顾, 是道德对 司机所提的基本要求。顾名思义, 礼让斑马线兼具着法律 与道德的双重衡量。斑马线既是法律线, 又是文明线。 而在一些司机眼里, 道路上的斑马线却形同虚设, 虽有 若无。法律线可有可无, 文明线不足挂齿, 他们可以不管斑 马线警示, 照样风驰电掣; 可以不顾行人安危, 一脚油门到 底;“斑马线危机

3、” 宛若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让行人时刻陷 于交通的恐惧和焦虑之中。一起又一起的斑马线交通事 故, 一桩桩血的教训,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 安全线并不 安全, 生命线有时甚至是 “夺命线” 。 “逢乱必治” 。从奖励式 “鼓励” 到处罚式 “倡导” , 面对 斑马线的种种危机, 总是需要有人有车为斑马线上的 “任 性” 祭旗。但是, 我们必须要认识到, 这都是 “外力” 在发力。 那么,“油然而生” 的内力在哪?其实, 很多人没有明 白,“礼让斑马线” 也是对司机的保护。它把行人 “钳制” 在 道路中固定的空间里, 以至于行人不至于突然冒出, 危险的 可预见性显著存在。试想, 在这种情况下,

4、 一旦因为 “闯斑 马线” 发生交通事故, 倒霉的又何止是路人?无论是民事责 任, 还是刑事责任, 都会让司机们焦头烂额。 而且, 司机不可能永远是司机, 走出驾驶室你就是行 人, 当你穿过马路时, 难道就不希望坐在驾驶室中的那一 位慢一点、 让一下吗? 有数据显示, 2016 年末, 常德汽车保有量达到 41.8 万 辆。我们可以自豪地宣称, 我们正在向汽车时代迈进。之 所以说只是在 “迈进” , 因为数量只是汽车时代的标志之一, 汽车时代不仅是汽车的时代, 而是以 “人” 为主体的行车文 明、 管理文明等各方面内在交汇联系的体系时代。 如果连起码的 “礼让斑马线” 都无法做到, 行车文明何

5、 从谈起, 汽车再多, 与时代无关。 斑马线上踩一脚真有那么难吗?曾听家中一位长辈说 起她在市城区龙港路上的一段经历。当时, 她正走在斑马 线上, 一辆汽车见她过来, 减速刹车停在了斑马线前,“他 不仅停下来, 还向我示意让我先走。我笑着向他道了声 谢。 ” 以心换心, 终能获得善行。迎接汽车时代的来临, 请从 斑马线前的一脚刹车开始, 从尊重他人的路权开始。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违法者 尊严的观点, 显然值得严肃思考。 毕竟, 在法治社会人们服从法律, 而不是任何人的专断命令, 是众所 周知的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 里 面没有 “喊喇叭” 、 举牌子等方面规 定。别说在众目睽睽之下拿着喇 叭喊 1

6、00遍 “我不再闯红灯” , 即便 是只喊一遍, 也因为受制于人而做 出损害自己尊严之举, 这是一种人 格上的羞辱。尽管如有些律师认 为的那样, 这种做法达不到侮辱他 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构不成 刑法 第 246条规定的侮辱罪, 但 对违法者的羞辱性质是不可否认 的。 更有甚者, 法治并不仅仅是要 求公民守法和让执法者对公民违 法行为进行处罚, 还要求执法者守 法、 依法执法和处罚违法行为。也 只有让执法者守法, 让其依法执法 和行使处罚权, 权力受法律控制以 及人们服从法律而不是任何人专 断命令的法治要求才会实现。相 反, 如果允许执法者把法律置于一 边, 按照自己的喜怒任意处罚违法 者

7、, 不仅由于被任意对待, 公民的 权利和自由失去保证, 也必然由于 权力不受法律拘束、 可以为所欲为而使法治成为空话。据介绍,“喊 喇叭” 新政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 果, 如果因为效果良好就使违法执 法获得正当性, 就会因执法者率性 而使法治大业受损, 显然是因小失 大,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所以, 在 依法执法和行使处罚权问题上是 不能开口子的, 这是法治的安全 阀, 不管以任何理由允许执法者在 法外行事, 权力被法律控制的大堤 都会受到决口威胁。从而, 在这种 原则问题上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即 使以 “教育” 的方式也不行。 值得反思的是, 为了治理行人 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法行为, 各地交

8、警部门想尽了办法。种种 奇招尽管可能效果好, 却无不涉嫌 违法、 在法外行事, 说明一些执法 人员依法执法、 自身守法的意识淡 漠, 与法治要求尚有差距。必须通 过一起起效果良好却涉嫌违法执 法事件, 好好反思依法执法、 在合 法基础上追求执法效果问题了。 当然, 如果一些方式确实行之有效 又不涉及对违法者人格羞辱问题, 可以提请立法部门进行研究论证, 使之入法, 而不能在不入法的情况 下擅自代替法律措施乱用。 吴元中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敬畏7 月 1 日,市交警部门启动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 线” 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 17日, 我市已有 183名驾驶 人因驾车不礼让斑马线, 受到罚款 200 元和驾驶证 记3分的处罚。(7月19日 常德晚报 )罚喊100遍 “我不再闯红灯” 是执法率性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不法行为, 江西省吉安 市青原交警出台 “新招” , 让闯红灯者拿着喇叭喊 100遍 “我不 再闯红灯” 作为处罚措施。对这种做法既有网友认为比单纯罚 款有效, 值得推广, 也有网友认为侵犯了违规者尊严。青原交 警大队回应称, 喊话只是一种 “体验式教育” 。 (7月21日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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