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谁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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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购销合同谁为甲方购销合同谁为甲方甲方(出卖人):山东恒翔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乙方(买受人):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通源电气分公司签订地点:年日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产品签订以下合同:第三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第四条:送货时间及数量:按乙方要求送达。第五条:送货地点: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通源电气分公司第六条:包装:适宜长途运输之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第七条:检验:由乙方按技术协议进行检验。第八条:乙方就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货到一周内。第九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供应办

2、法: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第十条:付款/付款方式:货到付款。甲方向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2、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按合同额的10%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的条件: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 2 页 共 4 页2、合同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共同商定,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变更。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甲方必须按时交货,否则因甲方原因耽误乙方交货期而造成乙方损失的,全部由甲方承担。2、因甲方

3、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全部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如有补充协议或技术协议等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服装标准,具体按照乙方提供样品标准。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负责甲方服装的售后服务,服装质四、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七个工作日前甲方必须保证交货时间。五、随车备品及资料: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赠送常用工具一套、千斤顶一个,;随车配带全自动充电机一台。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甲乙双方协商车辆验收方式(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选择填写车辆交接验收单。如乙方对车辆存在重大疑义,须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

4、书面异议,甲方根据所提出的异议情况与乙方协商对车辆进行整改、或退换货。如乙方三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车辆符合采购及质量要求。七、车辆销售及售后服务约定:第 3 页 共 4 页1、需方按说明书操作使用。保修期内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检修车辆。2、整车保修期壹年,北京地区甲方24小时内到场服务,外地48-72小时上门维修解决。3、保修期内因乙方使用和维护保养不当以及不可抗力造成车辆损害的,甲方可提供免维修工时费维修,但其他所需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4、保修范围:易损件如玻璃、灯具、保险、塑料件、外观件不与保修;电器件如收音机、天线、音箱、雨刷器、喇叭、警灯、喊话器等保修半年;

5、全车主机配件保修壹年。5、其他特殊约定:八、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定金,待车辆完工后客户一次性付清余款然后安排运输到需方公司所在地。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售出车辆,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十一、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 4 页 共 4 页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北汽摩欣欣电动车有限公司乙方:地址:朝阳区黑庄户乡工商大街北侧6号地址: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联系电话:010-8538149118910786039联系电话:1358993855开户行:民生银行国贸支行开户行:帐号:0112017170012841帐号:签字日期:2017年月日签字日期: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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