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上传人:tia****nde 文档编号:36017970 上传时间:2018-03-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共 6 页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2017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年高考本科招生章程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招 生计划生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Agricultural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卫

2、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第三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纪委书记及分管招生、教学、财务、资后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教务处、学生处、纪委、财务处、资后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任委员,负

3、责贯彻上级有关招生方针、第 2 页 共 6 页政策、规定、办法,讨论通过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宣传总体方案等重大事项。第六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及分管招生、教学、财务、资后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纪委、财务处、资后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指导我校招生工作。第七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4、组

4、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负责监督各项招生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 3 页 共 6 页第十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500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

5、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第十一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内容为准,其中: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各批

6、次招生计划数的120%。2、专业确定原则:考生录取专业时,前3个专业志愿之间分别设不超过3分的专业级差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加英语总分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加英语总分进行排序。3、对于享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第 4 页 共 6 页

7、第十三条江苏省录取方案1、专业确定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如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报考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8、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五条获得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以及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以及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9、第 5 页 共 6 页第十七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我校表演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海南省校考合格考生若报考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使用原始分计算)。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10、入学资格。第五章收费标准第二十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7136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中,文科类专业收费5200元/人年,理科类专业收费5500元/人年,工科类专业收费5800元/人年,农林类专业收费2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收费6800元/人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网站介绍。第二十一条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17369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收费800-1000元/人年。第 6 页 共 6 页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艺术生、体育生、保送生等教育部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第二十三条学校的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5-84399789,本科招生网站::/zs*,传真:025-84396458,电子邮箱:,招生微信公众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4396827。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