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xx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自查总结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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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xx2017xx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自 查总结查总结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病死畜 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养 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川动监201746号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 所关于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 件精神,XX县农业局近期组织业务骨干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工作在全县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督查,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 阅资料、重点抽查、实地查看、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人民政府 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

2、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 201538号)文件精神,我局切实从规范处理流程入手,全面 排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中存在的隐患。2、重点针对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及动物产品加 工、经营的从业场所,主动进行政策宣讲,引导督促相关从业 者守法经营、履行法定义务。广泛宣传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危 害性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增强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识别 能力。累计开展规模养殖场(小区、户)、屠宰场从业人员的集中培训6次,4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提高了从业人 员依法生产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意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2013年至今养殖 环节无害化处理病

3、死畜禽837头,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 资金补助原则,将兑付补助资金6.696万元。规模场生猪出现 死亡,全部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由检疫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各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及 包片兽医,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立即上报备案。乡镇中 心负责人及包片兽医到达现场后立即核实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做好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消毒、取证等工作。确保无 病死猪随意乱扔,造成环境污染。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工作, 要求驻场官方兽医现场监督、严格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4、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 监督举报渠道。不定期巡查公路、河道、水库,及时发现处理

4、病死畜禽随意乱扔、乱弃等破坏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5、XX乡新屠宰场正式运营后,我县屠宰监管工作得到有效保 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我县生猪调运、屠宰环节监管、病死 畜无害化处理的实施。相关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机制得到有效实 施。二、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所是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定主体,但从现有的基础设施及人员配备尚 不能适应日益重要的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适应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分散,力量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目 前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3人,要负责全县的饲料、兽药、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模养殖场监管、动物检疫监督、动物

5、卫 生监督执法等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强日常监管。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 生监督分所)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落实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相关举措,确保责任体 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动物卫生监督所成员落实屠宰环节监 管工作,确保全年无病死猪流入市场。(二)加大宣传。利用发放传单、手机短信等快捷方式,大力 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防范疫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 安全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此项工作,为 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屠宰企业、养殖场(户)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主 体,严禁将病死畜禽随意处置、抛入江河水域,自觉接受监管 部门的监督检查。屠宰企业、养殖场(户)发现病死畜禽时, 须立即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畜禽,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四)对于违法处置、买卖、贩运、屠宰、加工病死动物及其 产品行为,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 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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